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全面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便于客观、公正地核算、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为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据“集团财务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集团财务中心职能
集团财务中心为集团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和会计核算的核心机构,由资金部、审计部和核算部组成,在集团财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主持集团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稽查审计和会计核算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编制上报集团财务计划,负责各子公司经营目标和财务收支计划的审核与修订。
3. 按时编制上报集团资金预算和资金预算执行分析。
4. 负责集团的资金筹集和资金管理工作,及时搜集并整理各种银行信贷资料。
5.负责集团各公司全部现金及银行收付款业务的检查工作,并负责各公司备用金的清理与核对。
6.按月分析集团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执行、完成情况,并进行全面审计。
7.负责集团的税务管理和各子公司的税务协调工作。
8.负责集团的资产管理和各子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9. 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及各子公司财务制度的落实检查工作。
10.负责集团各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并对财务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
11.负责集团财务报表的编制、上报及分析工作,为管理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
12.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移交、销毁以及会计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 资金管理
集团财务中心资金部全面负责集团的资金管理、资金调配、资金预算和融资工作,并负责集团总出纳及下属各公司出纳人员的管理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一、 对集团各公司出纳的库存现金经常进行抽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须保证帐实相符。
二、 对集团各公司的银行存款经常进行检查核对,必须保证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一致。
三、 督催各公司财务人员按时编报用款计划,于每月28日前归集汇总次月资金预算(资金收支计划),并及时将资金预算汇总结果上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四、 根据各公司资金预算(资金收支计划)合理调配资金,及时分析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 经常检查集团全部资金的收付款凭证,发现资金缺口,及时向集团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汇报,并设法筹集资金弥补缺口;遇到与资金有关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董事长汇报。
六、 妥善保管财务印章,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必须严加保管。
七、 加强支票管理,对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的使用必须严格管理,作废支票更要妥善保管,严禁撕毁支票,严禁填写空头支票;支票丢失时必须及时挂失。
八、 对库存现金必须妥善保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私设帐外帐;大额现金库存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九、 按时填报“货币资金收支日报表”,及时将各公司每天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情况以及资金结余情况上报集团财务负责人和集团董事长。
第四章 审计监督
集团财务中心审计部全面实行审计监督与合同管理工作,并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其主要内容是:
一、对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向集团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汇报。
二、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审查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发现会计纪录错误或财务核算失真时,必须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审查各类经济合同,尤其要对集团各公司的工程合同、购销合同、加工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和盆景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要经常进行跟踪检查,涉及经济纠纷的法律事项,要及时与相关当事人协调解决。
五、全面规范合同管理,凡是集团各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购销合同、加工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和盆景租赁合同必须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归档。
六、对集团下属各公司的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按月进行汇总,并及时提交审计分析报告。
七、妥善保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和贷款卡等各种证照,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手续,并负责相关证照的变更和增补手续,同时健全各种证照的管理档案。
八、每月底监督检查各公司的实物盘点和财产清查工作。
九、必须全面加强内部审计,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章 会计核算
集团财务中心核算部全面负责集团各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并负责集团及下属各公司会计人员的专业考核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一、 不断完善集团及下属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办法”。
二、 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年度”和“记帐本位币” 进行会计核算。
三、 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合理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填制记帐凭证,及时登记会计帐簿。
四、 严格按照《税法》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合理避税办法。
五、 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尤其要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求立即更正或补充,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退回当事人予以更正。
六、 凡是大树、苗木、赏石和盆景的收购业务,必须对实物“验收单”与供货清单进行严格审核,手续不全时必须尽快督催健全。
七、 必须据实核算,如实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会计资料设置帐簿,不准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八、 及时核对往来帐,经常与供应商对帐,每月底全面核实“供应商往来”、“客户往来”和“其他往来”明细帐。
九、 定期进行存货盘点,每月底,由各公司会计和实物负责人共同负责对各公司的财产物资和库存材料进行全面盘点,盘点时必须使用规范的“盘点表”,必须由实物负责人、监盘人和会计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盘点结果及时报送集团财务中心。
十、 按时申报纳税,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十一、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及相关核算报表,并及时装订归档。
十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及时将会计资料整理归档。
十三、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第六章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地归集集团的各项收入,并严格控制和监督集团的各项支出,从而堵塞漏洞、杜绝不合理开支,促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集团各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收入
(一)、按照集团各公司目前的产业结构,公司收入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二)、集团各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须按照集团财务指定的银行帐户转款,转款时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银行转款凭证,并及时将转款凭证交公司财务进行入帐。
(三)、 严禁将公司收入私自转入个人名下进行“体外循环”,凡是未通过集团董事长和集团财务负责人擅自公款私存者,视同贪污、挪用公款依法追究责任。
二、支出
集团各公司的各项支出必须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有计划地开支,必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资金计划严格执行。公司的支出分为两种形式进行开支,一种是以借款或汇款形式进行开支,另一种是以费用报销形式进行开支,无论是借款或汇款形式,还是费用报销形式进行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必须由经办人根据业务需要填写集团财务中心统一规定的“借(付)款审批单”或“费用报销单”,并按照集团财务中心统一规定的“借(付)款审批流程”或“费用报销流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一) 借(付)款审批流程及相关规定
1、采购物资或者购进其他商品时,必须使用规范的“付款审批单”,并由经办人填写付款金额和用途,经部门负责人验证后,交公司财务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支付。其付款审批流程为:
(1)经办人填写付款审批单
(2)部门负责人验 证
(3)公司会计签字
(4)资金部负责人复核
(5)财务负责人审核
(6)上报总经理批准
2、各公司之间的借款或拆借资金,必须使用规范的“收款收据”,必须经集团董事长同意后才能办理,特殊情况需事先电话请示董事长同意,或者该事确实急需办理但又与董事长无法联系时,可酌情处理,待董事长回来后及时汇报并补齐签字手续。其审批流程为:
(1)经办人填写付款审批单
(2)单位负责人验证
(3)集团资金部负责人复核
(4)集团财务负责人审核
(5)上报董事长批准
(6)出纳核对无误后付款
(7)收款单位填开收款收据
3、各公司员工的个人借款必须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员工在公司借款,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公司借款时,必须填写规范的“借款单”,交公司会计审核,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集团资金部负责人和集团财务负责人审批,发工资时予以扣除;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时必须上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其付款审批流程为:
(1)借款人填写借款单
(2)单位负责人审批
(3)资金部负责人复核
(4)财务负责人审核
(5)出纳核对无误后付款
(6)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时必须上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 各部门借用款项(支票和现金)一般限制在3笔以内,前借款项超过3笔未清的,不能再借新的款项。不论是借用支票或现金,报销时间一律限定在一周之内,超过上述天数未报帐的,财务部门将停止其再借款。因上述原因借不到款项而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的,由借款单位或个人负责。
5、各类借款、预付款、代垫款,凡不按本规定清理报销,造成帐目混乱,无法清理,或单据丢失无法报销,或造成呆帐,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费用报销流程及相关规定
1、集团各公司的员工报销费用时,由经办人按要求粘贴费用单据,并在粘贴完整的费用单据前面附上规范的“费用报销单”,然后由经办人写清报销金额和用途,验证人和公司负责人签字后,转给各相关公司会计人员填制“记帐凭证”,由集团资金部负责人和集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核,经出纳核对无误后再予付款,金额超过5000元时由各相关公司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统一上报集团董事长审批。流程图为:
(1)经办人粘贴单据
(2)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
(3)部门负责人验 证
(4)公司负责人审批
(5)会计填制记帐凭证
(6)资金部负责人复核
(7)财务负责人审核
(8)出纳核对无误后付款
(9)金额超过5000元时由各相关公司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统一上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2、集团董事长助理和各公司总经理报销费用时,也必须在粘贴完整的费用单据前面附上规范的“费用报销单”,同样要求由经办人写清报销金额和用途,经公司会计填制“记帐凭证”后,交集团审计部复核,转集团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集团董事长签字审批,最后交出纳核对付款,报帐流程图为:
(1)经办人粘贴单据
(2)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
(3)证明人验证
(4)会计填制记帐凭证
(5)审计部负责人复核
(6)集团财务负责人审核
(7)上报董事长审批
(8)出纳核对无误后付款
3、日常费用支出必须在原始票据上写清具体内容,尤其是招待费或餐费支出,必须在票据上写清宴请人数和业务内容;交通费支出,必须在票据上写清起止地点和业务内容;差旅费支出,必须写清出差地点、出差时间和业务内容;办公费支出必须附清单或在票据上注明具体内容;电费支出,必须附供电部门的用电清单和正式发票。
4、人力费用支出必须使用规范的表格反映,尤其是工资表,必须使用标准格式,必须有制表人、会计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经集团资金部负责人和集团财务负责人复核后,转集团办公室统一审核,最后由集团办公室统一上报董事长审批,每月8日由集团资金部负责筹集资金发放工资。
5、材料采购支出(包括基建用材料采购),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购进材料时,必须由购料经办人和实物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然后按费用报销流程进行审批,购料单据后必须附上“实物入库凭证”;领用材料时,必须由领料人和实物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并由实物保管员将“实物出库凭证”交公司会计入帐。
(三) 各项支出的管理、监督和控制
1、集团及各公司的全部支出由集团资金部统一管理,由集团审计部进行监督,由支出单位与集团财务中心共同控制。
2、各项支出必须严格履行签字审批手续,需要集团董事长签字审批的票据必须由各单位负责人集中报董事长审批,严禁任何单位的员工个人独自找董事长审批票据,尤其是外来人员更不能找董事长签批票据,如果有员工个人或外来人员独自找董事长签批票据的现象,将对员工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外来人员服务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3、各项支出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开支,各单位必须及时向集团资金部报送“资金计划”。遇到突发事件急需支付的款项,必须请示集团董事长同意。
4、用款单位必须以“开源节流”为目的,彻底杜绝一切浪费行为,保证各项支出既合理、又节约。
5、各项支出必须在资金预算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必须按照“谁支出,谁预算,谁控制”的原则进行开支。
(四) 各项支出的具体要求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财务管理的要求,对各项具体支出特作如下规定:
1、凡要支取支票、汇票、电汇的各种借款和报销业务,必须详细填明收款单位全称、银行帐号和结算行全称。
2、凡是签订有涉及资金收支类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将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书交财务备案,并要求根据合同或协议填报资金预算。
3、报销用的票据必须是税务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该有单位印章的其他票据,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报销购物发票,无论金额大小,原则上要有购物清单。售货单位不给开清单的,由经办人根据购物单价、购物数量等补列购物清单后,财务人员方可凭正式发票和购物清单给予报帐。
4、各单位购买物品、办公用品、技术图书、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任何人不得在未见实物的报销单上签署验收人。如有发现假发票、假报销、虚报假帐时,要按违反财经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按贪污金额大小追究责任。
5、每年度票据的报销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五) 在各项支出中,凡属预算外支出一律应追加资金计划,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才能执行。
第七章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集团及各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出差申请
1、集团及各公司所有人员因公务出差,必须提供出差目的、任务等方面的申请报告,经单位负责人批准,集团办公室核准,并报董事长同意后,才能出差。
2、如需预借差旅费,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按规定的借款审批程序办理。
二、出差期间的工作要求
1、入驻当日,应向主管上级报告入驻地点、电话。
2、实行日汇报制,出差人员每日应向主管上级汇报当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差旅费开支标准及报销规定
(一)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办法。在限额内按规定出差时间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限额标准如下:
1、集团董事长、董事长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各公司总经理的差旅费按实报销。
2、部门经理或中层管理人员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为:一般地区80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为130元。
3、普通员工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为:一般地区60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为100元。
4、出差期间,实际住宿天数超过规定出差天数的部分,费用自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有关费用。
5、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正式住宿费票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6、各种出差住宿费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的,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报帐。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集团董事长、董事长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各公司总经理出差期间的交通费按实报销。
2、其他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出租车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按实报销。
3、乘坐长途汽车,按实际票价报销。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除领取正常的在途伙食补贴外,另外加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4、工作人员趁出差期间,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或旅行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车、船费外,多开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按出差所乘火车实际票价计算;往返均绕道者,按到达出差地点的直线特快或直快标准计算。绕道车船费小于直线车船费时,凭车船票按实报销。
5、乘坐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另行报销交通费,司机按实际加油费报销。
6、下级人员随同上级人员出差的,视实际需要,同上级人员搭乘同级标准车船。
7、夜间连续乘坐火车6小时以上,并符合乘坐火车硬卧条件而乘坐火车硬座的,按列车硬座票价的55%发给补助。
8、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凭票报销。
(三)伙食补助办法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补助20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等特殊地区补助50元。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或旅游的,不予补助绕道或在家期间的伙食费和其他费用。
第八章 发票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各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一、发票的领购、登记及保管
集团各公司开展业务所需的各种发票均由各公司会计根据需求量向税务机关申请领取。从税务机关领取的发票必须按照发票种类设置帐簿,认真登记填写。使用完的发票,经税务机关核对后,由各公司会计装订存档,妥善保管。
二、发票的使用及开具
各单位对外开具的税务发票只限于单位对单位之间使用,所有发票由会计人员负责填开,必须如实填开,开完的发票存根按税务要求核对无误后,方可领用新发票。
三、发票填写要求
1、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洁。
2、项目填写必须齐全,各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无误。
3、票、物必须相符,票面金额与实收金额必须一致。
4、全部联次必须一次填开,上、下联内容金额必须一致。
5、不得非法虚开、代开发票。
四、如果发票丢失,必须立即登报挂失,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申请报失。
五、所开发票必须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九章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集团及各公司的财产物资管理,并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团及各公司财产物资的管理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和器具、车辆、办公家俱等固定资产,以及各种工具、各种配件和经营过程中的材料物资等流动资产。
二、集团及各公司的一切财产物资归企业所有,每一位员工都有保护其安全完整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损坏和侵占。
三、集团及各公司的全部资产由集团财务中心监督管理,按照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房屋及建筑物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并维护;所有车辆由集团车务部统一管理并维护;办公家俱和各种工具、设施、器皿等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并维护;其他流动资产由资产占有单位负责管理并维护。
四、各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以及各类设施、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工程预算方案及时进行决算,并将工程决算结果及时报公司财务部结转“固定资产”;各公司拆迁房屋及建筑物,或转移设施、设备,必须将拆迁方案或转移计划及时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转集团财务中心备案,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单位经理的责任。
五、集团及各公司的所有工具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尤其是修理用的各种工具,必须责任到人。工具保管不善或丢失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使用单位经理的责任。
六、集团及各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等)由集团总出纳及各公司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接受集团财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必须按规定及时记帐,定期进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七、集团各公司的库存物资(包括产成品和原材料等)由各公司库管员负责保管,并接受集团财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必须按规定及时记帐,定期进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八、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公司财产物资的使用性质和位置,不得将公司财产搬出使用或转让他人使用。
九、由于财产物资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按损失程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公司总经理的责任。
十、凡因操作不当造成公司财产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维修,并按损坏程度进行处罚;凡故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给予解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各公司每月底进行财产物资大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董事长汇报。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2: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财务会计制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以及有关的法规和公司的实际制度。
第二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条:本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分月、季进行。
第三条:会计核算工作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
第四条:记帐原则为权责发生制。
第五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公司设置的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各种辅助性帐簿。
第六条: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发生外币时,按实际发生当日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为折合汇率。
第七条: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才能据以填制记帐凭证。
第八条:存货、成本以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和登记入帐。存货的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领用或了出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九条: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存货每月盘点一次。
第十条:发生坏帐损失时,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
第三章财务机构
第十一条:公司设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每年应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公司的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交由总经理具体执行。预算内的支出由各部门经理按预算掌握使用,副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监督执行。预算外因特殊需要如必须支付时,由需要量部门提出报告,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因发生较大的变化,可以提出修改预算。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财产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财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人事行政部参与管理,属经营使用的各种财产分别由使用部门管理。属生产使用的由生产部门统一管理,属非生产使用的由人事行政部管理。
第十四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生产经营设备、器具、工具等和价值在2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非生产、经营设备为固定资产。所有资产、低值易耗品按使用部门设卡登记,部分低值易耗品或工、器具按使用人设卡登记。
第十五条:使用公司的各种财产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统一管理部门,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副总经理、总经理,属责任事故时,公司人事行政部查明原因,按损失情况分摊责任。
低值易耗品和工、器具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交旧领新,属人为损坏者,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归口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核查后,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由归口
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按以下类别分别计算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暂按20年计提折旧;
(二)机器、机械、汽车和其它设备为5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等为3年。
每一固定资产在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计算,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第十九条: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五五摊牌销法,在领用时摊销50%,报废时再摊销50%。某些直接用于生产的低值易耗品,按使用时间摊销。
第二十条:公司货币资金的结算一律通过财务部办理。
第二十一条:库存现金限额定为5000元,当日发生的收支及余额,应填制现金收支日报表,做到帐款相符。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立即向财务部经理报告并查明原因,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银行存款的收支应每天结出余额并填制银行存款日报表。每月终了,应取得银行对帐单,填制调节表。
第二十三条:对客户的货物帐款及所交费用,财务部和租售部应每月核对,必要时应与客户进行核对,核对中发现未按时收回租金(货款)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银行结算凭证、发票、有价证券等统一由财务部管理,公司的发票只限于本公司使用,并不准出具空白发票。
第六章借款及报销
第二十五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经各级主管领导加具意见,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借款,所有借款除差旅外,一律办理支票或汇票等。
(一)办理借款流程:
世间 因工作需要 签核 复核
复核 审核 审批 付款
(二)借款单:
雄森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 款 单
姓名部门职务
用途
款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小写 元
证明人主管上司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借款当月内,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七天内必须报清帐目,交回余款。无故拖延时间不报者,按借款金额扣罚每日1%连同借款,于发放工资时扣除。
第二十八条:除差旅费的旅差补贴外,无论购买物品或报销费用,均需有与报销金额相符的正式发票。属购买物品的,还必须附有与发票的名称、
规格、数量、金额相符的收料单或有验收人签收。
(一)报销程序
填写报销单 签核 复核
工业 复核 审核 审批
销帐
(二)报销单
1、无发票的填写以下单据
雄森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支付证明单 总号: 第 号
科目: 20 年 月 日 分号: 字第 号
事由或品名数量单位单价金 额
共计金额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受 款 人未能取得单据原因
主管上司: 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会计: 出纳: 经手人:
2、有发票的在发票后盖下章填写(此章由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掌握一枚)
发票背面
经手人
用 途
证明人
复 核
审 核
审 批
第二十九条:所有借款单或报销单均应由财务部经理复核。
第三十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开支,力求少花钱多办事。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总经办递交次月的资金计划,包括差旅费、应酬费、业务费及办公费,由财务部核定后交总经理审批。(附资金计划表)
第三十二条:费用支出标准、报销津贴及审批权限
(一)旅差费的报销
1、办事人员出差回来,必须填写旅差费报销单,写明出差的原因、路程时间、天数、费用金额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交由财务部复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财会人员根据办事人旅差的路程及时间,按市面小巴价格给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得乘的士,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注明原因。差旅费报销标准:
级别
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一般工作人员
交通费飞机票实报实销实报实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
软卧火车实报实销实报实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
硬卧火车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船票头等仓实报实销实报实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
其他交通费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住宿费特区、省级以上城市实报实销250160120
地级城市20**20**0
其他地区16010080
伙食补助
(每餐)宜章、耒阳、临武、资兴、
桂东、永兴等实报实销302520
其他地区实报实销403530
夜间乘车超过12点或住宿实报实销101010
3、两人出差同一地点以最高标准级别人员的标准报销住宿费,但不得双重报销。
4、凡当天可以往返的地区,中餐可以按级别伙食补助,未经批准不作出差处理。
(二)公事费用预借、报销定额审批权限:
职务审批权限监控
总经理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
副总经理1000元(不含1000元)~3000元使用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1元~1000元(含1000元)使用人、证明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
备注:以上费用属每月资金计划范畴,如资金计划以外,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三)接待:
因业务需要接待时,必须事前经批准方可接待。
1、总经理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120元。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接待客人每人每餐100元。
3、经理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80元。
4、其他员工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30元。
5、个别需要提高标准的要先向审批人申报。接待客人限定待客人数,一般每桌1~2人。
6、招待客人一次性金额在200元以下,一天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一次性金额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一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一次性金额在500元以上,一天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7、处理特殊关系,办理特别事情需要送礼,金额200元以下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批;200元~500元,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1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任何员工擅自购买物品不予报销。
篇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财经政策,而制定的财务制度如下:
1、细制财务和财务决算方面的制度.计划的钢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则,不得安排赤字预算.
2、预算管理制度。学校教育事业资的预织管理,包括国家对学校的管理和学校内部的预算管理两部分。
3、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4、收费标准管理制度.学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制订。
5、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制度.学校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凡是国家有关规定的,在政策和财力允许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工作需要,拟订学校的开支标准,做到既能解决实际困难,又有利于加强对费用的控制.
6、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学校的财产物资是货币资金的转化形态.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是提高投资的效果的关键。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7、专控商品审批管理制度.学校因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需要而购量按国家规定属专控商品范围的物品,应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有关专控商品购置的制度.
8、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学校工资基金范围:凡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属于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范围的,应纳入工资基金范围之内,进行管理,建立工资基金专户,按计划开支。
9、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资金结算,凡支付现金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见办理转帐结算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纪律的有关制度.这些制度统称为资金结算制度.
10、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学校的收据和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
证和法定依据.对于收据和发票的购买、领用、结算及作废处理,也应建立适当的管理制订制度。
11、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学校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学校资金活动的历史证明资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分级或分类管理及立卷、整理、调阅、交接、销毁等而建立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