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决算工作会议总结讲话
同志们:
下午好!
在与会代表的一致努力下,本次决算会各项议程如期结束,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会议期间,股份公司财务总监王国樑同志代表公司管理层做了重要讲话,财务部副总经理柴守平同志就20**年财务决算工作做了部署,财务部会计处的同志就决算编报的具体事宜进行了讲解。王国樑财务总监的重要讲话和柴守平副总经理的决算报告,对指导公司的财务工作和搞好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希望各单位会后深入学习领会。特别是对王总监的重要讲话,要与前几次王总讲话贯穿起来,进行系统学习和领会,统一思想,把握脉搏,明确方向,学习方法,抓好落实,努力实现财务工作的“两推进、两深化、两延伸”,为建设“两个一流”,为公司持续有效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本次会议期间,财务部还特别邀请了国家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孙丽华女士介绍了中国会计准则制度的发展演变历程及执行中的问题,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赵君培所长也为我们讲解了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填制方法,普华会计公司的徐宏先生向我们介绍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变化趋势。会议组织了分组讨论,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大有裨益。本次决算会既是一次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布置会,又是一次财务工作业务交流会,尽管会期较短,但是内容十分丰富,希望各位代表会后及时消化吸收并逐级传达,切实贯彻执行。今后我们在会议内容的安排上,在完成决算工作布置的基础上,将尽可能多的安排一些业务交流和研讨活动,创建“知识型”、“学习型”、“沟通型”的会风,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先进文化理念,增进总部、专业公司、地区公司财务人员的沟通和理解,集思广益,把财务系统真正建设成一个团结友爱的集体,一所培养人才的学校,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努力把我们共同的事业做得更好。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王国樑财务总监财务工作电话会议讲话和本次决算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如何做好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今后一年的重点财务工作
过去一年来,财务系统各级组织和广大财务人员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积极落实公司的有关财务会计政策和制度,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的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不断向建设“一流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流的财务管理队伍”的总体奋斗目标迈进,为公司出色完成生产经营各项指标付出了大量艰辛的劳动,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公司各级管理层的表扬。在此,我代表财务部向长期支持我们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广大财务人员,及其家属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我们财务战线的广大员工进一步团结起来,上下一心,精诚合作,为建设“两个一流”献策献力,加快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步伐。
(一) 进一步深化全面预算管理,积极研究建立科学的财务预算模型和机制
去年以来,在各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财务部门的配合努力下,财务部建立了“以利润目标为基础、以市场变化为依据、以业务单元为载体”的预算模型,制定了增产增收、降本降费的预算机制,明确了总部、专业公司、地区公司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中各层次的责、权、利关系,强化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协调配合。为了更好的发挥预算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有力支持,财务部从年初开始,按月编制了执行预算。公司在预算管理方面所作的努力,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预算编制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预算管理得以进一步深化,预算约束与激励机制日趋完善,有力的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目前的工作与国际大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业务的拓展,我们还要再接再厉,抓紧研究,尽快建立一套适合公司实际的、科学的财务预算模型和机制,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为管理层进行决策和对公司实现有效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在这项工作上,要重视继承,更要注重创新,要把经验理性化,要通过事实发现规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实践,挑战难关。
(二) 积极稳健推进收支两条线,逐步实现资金全额集中管理,不断完善现行资金管理体制
近年来,在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有关地区公司的密切配合下,资金集中管理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已经在化工销售企业和炼化企业全面启动并平稳运行,炼油销售系统的试点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些都为我们全面实现收支两条线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确保收支两条线工作的安全平稳运行和稳步推进,下一步我们要在全面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王总监10月13日在“全面启动炼油销售系统资金收支两条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时间表,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资金管理运行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一是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业务审批及操作程序,形成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二是要在不断总结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地做好方案设计和优化工作,以确保资金收支顺畅,运行安全高效。三是要继续加强和巩固与工商银行的合作关系,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工行的交流与合作。四是要充分发挥资金管理对企业全面财务管理的支持和保障作用,防范风险,注重总量和过程,实现有效控制。五是要强化资金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风险意识,坚决杜绝资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债务集中管理,加大对控股公司的债务管理工作力度
上市以来,股份公司坚持实施债务集中管理,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合并报表有息债务余额从1999年底的1444亿元下降到20**年底的813亿元,三年累计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204.81亿元。截至20**年三季度末,公司合并报表有息债务余额为718亿元,比年初又下降了95亿元。在各级地区公司的理解和支持下,债务集中管理为公司增加了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多次得到公司管理层的肯定。但是,仍有个别合并报表单位,和部分新增的控股公司,对股份公司债务集中管理的政策理解不深、重视不够。对此,股份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对控股公司债务集中管理工作进行细化,以督促控股公司树立风险和效益意识,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地区公司的管理监督作用。各地区公司要认真清理所辖控股公司、尤其是新增合并报表控股公司的有息债务,积极主动地发挥本级公司的管理职能,与股份公司总部和专业公司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控股公司债务集中管理工作。
(四) 继续推进财务集中核算,保证集中核算工作如期实现
去年财务工作电话会议之后,各地区公司立足实际,在各级领导的直接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在广大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稳健,有条不紊的开展集中核算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股份公司所属所有炼化企业已经全面实现了一级集中核算,油田企业集中核算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并于10月10日在辽河油田召开了现场总结会,比计划的时间表提前了两个月。从目前各单位运行情况看,集中核算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大大减少了各地区公司的会计实体,缩短了财务报告流程,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会计核算工作得以进一步规范,数据口径统一了,信息质量也提高了,集中核算工作已经得到了公司上下的一致认可,可谓深入人心,深得民意。集团公司领导、股份公司管理层对这项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视和支持,并充分肯定了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实现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核算流程的巨大变革,实现会计信息共享,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手段,为实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跨国企业集团战略目标提供现代化的会计保障,希望各地区公司对前一个阶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认真总结,查错补漏,不断完善,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按照集中核算工作的既定目标,明年要在销售企业以及尚未实现集中核算的其他地区公司进行实施。销售企业和炼化、油气田企业相比,存在着地域分散、基础设施落后、经营模式复杂多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较为特殊的因素,对于集中核算工作的推进,可能面临更多的困难,对此要做好充分估计和准备。对于未实施集中核算的地区公司,要认真学习炼化企业和油气田企业的成功经验,科学研究,多方求证,坚持业务流程优化,坚持投资效益的原则,立足实际,克服困难,谨慎决策,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确保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稳步推进,为增值税的集中缴纳创造条件,为实现股份公司集中核算目标,提升股份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向各级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给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五) 加强会计制度研究,进一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国企改革的逐步深入,企业会计制度做出了一系列重大调整,会计准则的颁布出台进度也有所加快。再加之安然、世通等声名显赫的国际大公司相继爆出财务丑闻,国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也纷纷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为了正确理解与贯彻实施这些准则和制度,规避公司财务和经营风险,满足财务信息披露需要,适应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各地区公司总会计师要高度重视对会计制度的研究工作,每年都要将学习研究会计制度作为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业务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养成一个学习研究会计制度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此外,我们还应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参与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日前,国家财政部正式批准立项由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贡华章主持的“石油天然气会计”课题研究。此课题将为我国制定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提供服务。按照领导指示,这项工作具体由我公司来做基础性的研究,希望各地区公司积极配合财务部,共同完成好课题的研究工作。
不久前,财务部组织了股份公司成立以来的第一次财务工作大检查,要求各地区公司对2000年以来的财务工作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进行一次较为系统地总结。从检查的初步情况看,大多数地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经济法规、会计准则和制度,能够正确理解和贯彻股份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会计政策等。但也有极个别单位对政策制度的研究不够,理解不透,在执行中出现了偏差。希望各地区公司能够通过这次检查,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为整个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2: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报告格式二
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报告格式3
××(委托人):
我们接受委托,对××(建设单位名称)于20×X年至20×7组织建设,××(施工单位名称)承建的××工程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核。该工程由××(验收单位名称)验收质量合格。上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建设单位名称)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发表审核意见http://www.aishibei.com/。我们的审核依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 结算 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决算编制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工程建设资金 元,由××财政厅拨入,工程总支出×× 元,资金节余(超支)××元,与概算××元相比,超支(节余)××元,已拨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元,无尾工工程,交付使用资产××元。
附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市 (签名并盖章)
篇3: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办法
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的审计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竣工后,对该工程实际造价、建设成果所进行的审计。
第三条 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和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依照本办法接受审计。
第四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会办公室)负责对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第五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可组织审计组,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工程竣工决算。
第六条 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应于预算批准后一个月内将年度基本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及预算报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订立施工合同时,应将下列内容列入施工合同:
(一)工程竣工决算需要进行审计,根据审计认定的工程决算金额结算工程款;
(二)审计的时间安排;
(三)预留不少于5%的工程款(不含质量保证金、尾工工程的预留工程款),待审计后支付。
第八条 接受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已经竣工,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不需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的应通过甲方组织的质量验收;
(二)已编制出竣工决算。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于工程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后,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提出审计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投资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
(二)监理委托、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
(三)概算、预算资料及招标文件;
(四)有关合同、协议;
(五)竣工图纸;
(六)工程量计算表;
(七)材料费用资料、取费资料、付款资料;
(八)工程变更洽商签证资料;
(九)隐蔽工程资料;
(十)工程决算的财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十一)有关证照复印件(含施工、监理、质检、设计单位和资质证明);
(十二)其他影响工程决算的资料。
第十条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
(二)设计变更、增减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齐全;
(三)影响项目建www.aishibei.com设规模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整和建设内容变更,是否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报批,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问题;
(四)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符合条件,有无虚报完成、虚列应付债务或转移基建资金的情况;
(五)尾工工程的预留工程款情况;
(六)竣工决算报表(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性、合法性;
(七)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有无挤占建设成本的情况;
(八)历年的各项基建拨款数额和结余资金是否真实、准确,应收回的设备材料以及拆除临时建筑和原有建筑的残值是否作价收回,对器材的盘盈、盘亏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九)基本建设收人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及使用情况;
(十)有无隐匿、截留或拖延不交应缴包干结余、竣工结余和各项收入;
(十一)与工程竣工决算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工程未经竣工决算审计,建设单位不得支付预留工程款。
第十二条 审计程序
(一)建设单位提出审计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对送审工程是否符合审计条件、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审计;
(四)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意见;
(五)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出具审计意见书。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