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学生安全须知十条

二中学生安全须知十条

  1、月湖边活动要注意安全,谨防落水。

  2、骑车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不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到校。

  4、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不洁食品。

  5、注意用电安全,及时关闭电器开关。

  6、注意用火安全,不擅自组织野外活动。

  7、按规范使用化学实验药品,以防意外。

  8、不入营业性娱乐场所,谨慎对待陌生人。

  9、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听从教师指导,按时离校。

  10、不提倡中学生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篇2: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和红绿灯指示。

  2、上学、放学靠右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在车辆临近时穿越公路。

  3、严禁追、爬拖拉机和车辆、强行拦车或用石块击打来往车辆。

  4、文明乘车,不坐无营运牌照的车辆,不乘超载车。从车身右侧上下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学校不准学生骑摩托车,不提倡学生骑自行车上学。骑车上学者需在安全保卫组登记备案。骑车上路时,应靠右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不并排骑车、不骑“三无(无铃铛、无刹车、无锁)”自行车、不单手或放开双手骑车。过马路或转弯前须减速,看清来往车辆,伸手示意。不得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不满12周岁者不得骑车上路。

  6、班级外出活动,应做到:班主任写出申请,得到安全保卫组织批准,才可执行。班级不得自行决定集体乘车或骑自行车。

  7、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如发现交通违规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应当劝阻和制止。涉及学生的问题要向学校报告。

火、电、水安全

  1、严禁在教室、寝室生火取暖或玩乐。停电时使用蜡烛要经班主任同意并由专人负责。班主任要等学生睡好,灭火烛后才可离开。

  2、严禁野外用火,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火、鞭炮。

  3、严禁私拉接线安装电器插座。

  4、严禁在教室、寝室使用电茶壶、热得快、电吹风和电炉。

  5、爱护用电器具,不得人为损坏开关、插座等,严禁自行装拆电器。若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报告电工。

  6、严禁去池塘、水库、湖里游泳或洗澡。

  7、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闭水笼头。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时,及时关闭电灯。

运动安全

  1、体育课服从体育教师指导,按要求做好准备活动。

  2、使用体育器材如铅球、标枪、铁饼、手榴弹等需体育教师同意方可使用,使用前要检查活动器材,并在教师监督下进行训练。

  3、课外活动听从体育教师安排,不准单独做危险动作,如单、双杠等,需有人保护。

教学安全

  1、在教学时间内,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教师万一有急事离开必须找老师顶替,学生一定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完成老师布置的教学任务,不得吵闹。

  2、体育课要做好准备活动,投掷课一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认真练习,动作到位,有保护措施。

  3、对患有各种疾病的学生,应遵照医生的要求服药和休息,停止参加体育活动。

  4、饭后不宜立即参加剧烈运动。

  5、体育教师不在,假如要上课,一定要在班主任带领下才可进行。

  6、实验课按科学教师的要求操作,不得违反纪律,否则要追究责任。

  7、每学年组织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家长,进一步检查治疗。

休闲安全

  1、课间休息不得追逐打闹,互掷物具,攀吊门框、灯具、树木。

  2、严禁在校内玩弹弓、放鞭炮、打气枪。

  3、严禁带锋利的刀具,如匕首或有伤害性的玩具。

  4、严禁爬越门窗、围墙、栏杆。

  5、上下楼梯应右行,不争先恐后,严禁推让,拥挤。

  6、住校生到校后,不能任意离开学校,有特殊情况,需得到班主任同意,有请假条,才可离开,离开前到值日教师处登记。

  7、谨慎交友,不和社会闲杂人员往来,未经学校安全保卫组同意不得擅自把校外学生、朋友或亲属带入校内,更不能把外来人员带入寝室留宿。

  8、息灯后不得外出。在校期间,不经学校同意,不得留宿校外。

  9、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及时报告。发现偷盗行为敢于作斗争,对于这种行为学校给予加分。

  10、春游、秋游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出发前,①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②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③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其它外出活动,学校及班级一定要写出书面报告得到安全保卫组批准后,才可组织进行。

  11、注意心理卫生,不看不健康书刊,不得把不健康书刊带入校园,不进"三室一厅"。

  12、校内有基建时,做到一不围观,二不穿越。

午睡安全

  1、住校生必须在寝室午睡,按时入睡,按时起床。

  2、走读生在家午睡,不得在外游逛。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校,不得提早或延误。

  3、午睡时不要讲话、打闹、看书或做其他事情。不得锁寝室门。

  4、午睡时教室门要上锁,教室窗户要关好。

  5、禁止到水库、湖中洗澡游泳。

财物安全

  1、学生就寝关门上栓,离开教室、寝室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2、个人所带钱物要妥善保管,箱子要加锁,较贵重物品或数目较大的钱款应及时交给班主任暂时保管。

  3、窃他人钱物,学校给予批评教育。

饮食用膳安全

  1、注意饮食卫生,家里带来的菜若变质不吃,严防食物中毒。

  2、发现食堂出售变质食物,或服务部出售"三无"商品,及时向安全保卫组报告。

  3、不暴饮暴食。

  4、住校生应在学校食堂蒸饭用膳,不得外出。

  5、按学校编定的蒸屉蒸饭,不准随意调换。

  6、严格遵守开饭时间,不得提前拿饭,无事不要在食堂饭厅转悠。

  7、进餐厅要排队。不起哄、不拥挤,不插队。

  8、不敲打碗筷,不乱倒剩饭剩菜。

  9、爱惜粮食,节约用水。

寒、暑假及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离校之前,要把贵重物品带走,关好门、窗,及早除去不安全因素。

  2、教职工离校后,学校保卫组对教学楼、实验室及教工房进行安全项目检查,并把结果上报学校。

  3、假期间安全工作专人负责(由学校研究确定),每天按时开、锁大门(7:00--20:00),管理好水、电信件和报刊、杂志,阻止一切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内。

  4、值勤人员按照早晨、中午、晚上巡视校园四次以上,晚上应有两次。察看教室、寝室、实验室和教工宿舍有无问题发生,若有问题发生,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学校领导,问题严重的及时报警。

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组织财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己的责任心。

  2、钱、帐分开保管,办公室内不放隔夜现金,并做到人走,办公室门反锁,钥匙遗失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3、到银行存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确保取钱的安全。

  4、发现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并通知学校领导。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保证档案室材料的安全,档案实行集中存放,专人管理,闲人不得入内。

  2、档案材料一般不借给个人及外传,需查阅者,须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且在室内进行。如需带出室外,还必须经本室负责人同意,方能借出,但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3、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定时检查库藏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小组

  组长:总务主任

  组员:生活部主任、生活指导师、保健老师

  2、每学期组织服务部、食堂承包业主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3、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行长效管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应会同卫生防疫部门经常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不定期的严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4、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食品进货关。食堂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及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括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鱼类、及非法制作的食品、饮用品。食堂每天例行检查一次。

  5、生产、加工环节措施得力,监管不留余地。从业人员应保持自身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生熟食品隔离放、蔬菜清水洗洁净,餐饮用具勤消毒,内处环境须整洁,消灭“四害”孳生地。

  6、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不贪图蝇头小利,销售劣质、霉变食品,若因销售劣质、霉变食品,由此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承包经营者自负。学校有权予以经济处罚,停业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罚,或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7、食品制作、销售人员必须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中途若得传染病,应主动离岗更换他人。

  8、建立从业人员务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传染病患者,心理不健康者,性格暴戾者,情绪不稳定者,学校有权劝退或勒令其回家。

  9、食堂严禁外人进入,若逢双休日或打烊后应及时上锁。

  10、自备水源经常清洁、消毒,并定期抽样送检,饮用放心水。

  11、明确卫生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落实到人。

篇3:二中学生安全须知十条

二中学生安全须知十条

  1、月湖边活动要注意安全,谨防落水。

  2、骑车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不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到校。

  4、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不洁食品。

  5、注意用电安全,及时关闭电器开关。

  6、注意用火安全,不擅自组织野外活动。

  7、按规范使用化学实验药品,以防意外。

  8、不入营业性娱乐场所,谨慎对待陌生人。

  9、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听从教师指导,按时离校。

  10、不提倡中学生参加抢险救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