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潢材料采购合同

装潢材料采购合同

  购买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 装潢材料采购 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概况

  1、供货内容

  2、供货质量:

  乙方对其产品质量应按国家标准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玖仟伍佰圆整 ;

  三、付款方式

  货到一次性付款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在安装前说明相关的施工内容,进行技术交底。

  2、指派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乙方供货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派代表合理的管理。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产品规格质量及安装不符合要求,或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持 1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装修材料采购供货合同

装修材料采购供货合同

  甲方:天津市晟博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见《天津市晟博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辅材单》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供货价格:乙方在供货期间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价格因为行业出现浮动,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如乙方为做到告知,出现的差价乙方自行负担。(具体价格见清单)

  第四条送货服务:乙方在供货期间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免费为送货到指定地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石膏板、轻钢龙骨、大芯板、腻子粉、防水等《具体材料名称见晟博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辅材单》如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篇3:装饰材料产品采购合同

装饰材料产品采购合同

  购买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产品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2、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其他质量要求: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质量、规格、数量验收,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乙方责任: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计划另附

  甲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20**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