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谊会财务行为,保护会员和理事单位合法权益,发挥财务在联谊会中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联谊会总部和各基层单位,总部可在本制度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补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 联谊会财务部为本会资产管理部门,接受联谊会会长领导,对联谊会理事会负责。
第二章 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 本联谊会设财务部,为联谊会职能部门,对理事会负责。
第五条 财务部设财务总监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六条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收缴会员和理事单位会费
(2)负责理事单位和其他赞助单位捐赠现金和实物的管理
(3)按理事会决定对每次活动的经费进行预算,对活动开支情况进行决算。
(4)负责审核联谊会开支报销的原始单据
(5)对联谊会经费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管理台账
(6)定期对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7)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8)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财务总监的职责
(1)负责制定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对联谊会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
(3)负责制定联谊会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方案
第八条 财务会计的职责
(1)审核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和手续完整性
(2)记账、报账并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九条 财务出纳的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审核现金收支单据
(3)办理现金收付,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
(4)配合会计进行各种帐务处理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十条 联谊会财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关于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及时办理收付和记帐工作,货币资金由出纳员专人管理,会计人员不得兼管货币资金。
第十一条 联谊会以会长实名开设活期储蓄账户一个,授权会计管理存折取款密码,存折由出纳员保管。
第十二条 联谊会收入和支出业务应分开处理,未经理事会审批不得相互对抵。
第十三条 联谊会经费开支报销,单笔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必须由经办人、会计、秘书长签字报分管财务副会长审批,方可报销;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应呈报会长审批,涉及购置实物的必须经实物验收证明人签字。
第十四条;联谊会财务总监应定期和不定期对货币资金管理进行抽查核对,对抽查结果须向理事会汇报,对货币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 联谊会财务应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清理,对债权发生达1个月仍未清理的,除督促相关经办人员催办外,应向秘书长和会长报告。
第十六条 联谊会会员办理业务需借支备用金,借款单应由秘书长和会长(副会长)审批,审批权限比照本章程第十三条,未经审批,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应在一个月内结清。
第十七条 联谊会购入资产单位价值在200元及以上,预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应列为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八条 联谊会固定资产的购置、大修、改良、报废和处置,需事先提报计划,由理事会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发生固定资产变动。
第十九条 联谊会接受的实物捐赠,应按捐赠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实物出厂价计价入账,无出厂价相关资料的,由秘书处会同财务部按市场行情核定并报理事会确认。
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二十条 联谊会对外投资,应进行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拟定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投资计划书,由理事会审议批准,未经理事会审批不得对外投资拨款。否则,由相关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联谊会对外短期投资,应以国库券、国家债券等信誉较高,收益稳定的品种为主,不得从事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第二十二条 联谊会对外投资应指定专人负责或分管,对投资经营情况要全过程监督,财务部有权对投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 收益
第二十三条 联谊会经营收益除必要开支外,根据联谊会章程规定,属全体会员所有,必须用于联谊会活动开支,不得进行分配。
第二十四条 联谊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不得透支使用。
第二十五条 联谊会经费年度结余应结转下年度使用,理事会换届财务部必须进行财务决算,向会员大会报告并向新一届理事会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由联谊会财务部制定,在具体实施中可不断补充完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第一届 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篇2: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财务会计制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以及有关的法规和公司的实际制度。
第二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条:本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分月、季进行。
第三条:会计核算工作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
第四条:记帐原则为权责发生制。
第五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公司设置的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各种辅助性帐簿。
第六条: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发生外币时,按实际发生当日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为折合汇率。
第七条: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才能据以填制记帐凭证。
第八条:存货、成本以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和登记入帐。存货的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领用或了出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九条: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存货每月盘点一次。
第十条:发生坏帐损失时,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
第三章财务机构
第十一条:公司设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每年应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公司的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交由总经理具体执行。预算内的支出由各部门经理按预算掌握使用,副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监督执行。预算外因特殊需要如必须支付时,由需要量部门提出报告,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因发生较大的变化,可以提出修改预算。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财产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财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人事行政部参与管理,属经营使用的各种财产分别由使用部门管理。属生产使用的由生产部门统一管理,属非生产使用的由人事行政部管理。
第十四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生产经营设备、器具、工具等和价值在2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非生产、经营设备为固定资产。所有资产、低值易耗品按使用部门设卡登记,部分低值易耗品或工、器具按使用人设卡登记。
第十五条:使用公司的各种财产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统一管理部门,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副总经理、总经理,属责任事故时,公司人事行政部查明原因,按损失情况分摊责任。
低值易耗品和工、器具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交旧领新,属人为损坏者,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归口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核查后,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由归口
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按以下类别分别计算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暂按20年计提折旧;
(二)机器、机械、汽车和其它设备为5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等为3年。
每一固定资产在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计算,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第十九条: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五五摊牌销法,在领用时摊销50%,报废时再摊销50%。某些直接用于生产的低值易耗品,按使用时间摊销。
第二十条:公司货币资金的结算一律通过财务部办理。
第二十一条:库存现金限额定为5000元,当日发生的收支及余额,应填制现金收支日报表,做到帐款相符。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立即向财务部经理报告并查明原因,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银行存款的收支应每天结出余额并填制银行存款日报表。每月终了,应取得银行对帐单,填制调节表。
第二十三条:对客户的货物帐款及所交费用,财务部和租售部应每月核对,必要时应与客户进行核对,核对中发现未按时收回租金(货款)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银行结算凭证、发票、有价证券等统一由财务部管理,公司的发票只限于本公司使用,并不准出具空白发票。
第六章借款及报销
第二十五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经各级主管领导加具意见,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借款,所有借款除差旅外,一律办理支票或汇票等。
(一)办理借款流程:
世间 因工作需要 签核 复核
复核 审核 审批 付款
(二)借款单:
雄森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 款 单
姓名部门职务
用途
款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小写 元
证明人主管上司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借款当月内,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七天内必须报清帐目,交回余款。无故拖延时间不报者,按借款金额扣罚每日1%连同借款,于发放工资时扣除。
第二十八条:除差旅费的旅差补贴外,无论购买物品或报销费用,均需有与报销金额相符的正式发票。属购买物品的,还必须附有与发票的名称、
规格、数量、金额相符的收料单或有验收人签收。
(一)报销程序
填写报销单 签核 复核
工业 复核 审核 审批
销帐
(二)报销单
1、无发票的填写以下单据
雄森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支付证明单 总号: 第 号
科目: 20 年 月 日 分号: 字第 号
事由或品名数量单位单价金 额
共计金额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受 款 人未能取得单据原因
主管上司: 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会计: 出纳: 经手人:
2、有发票的在发票后盖下章填写(此章由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掌握一枚)
发票背面
经手人
用 途
证明人
复 核
审 核
审 批
第二十九条:所有借款单或报销单均应由财务部经理复核。
第三十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开支,力求少花钱多办事。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总经办递交次月的资金计划,包括差旅费、应酬费、业务费及办公费,由财务部核定后交总经理审批。(附资金计划表)
第三十二条:费用支出标准、报销津贴及审批权限
(一)旅差费的报销
1、办事人员出差回来,必须填写旅差费报销单,写明出差的原因、路程时间、天数、费用金额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交由财务部复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财会人员根据办事人旅差的路程及时间,按市面小巴价格给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得乘的士,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注明原因。差旅费报销标准:
级别
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一般工作人员
交通费飞机票实报实销实报实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
软卧火车实报实销实报实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
硬卧火车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船票头等仓实报实销实报实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
其他交通费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住宿费特区、省级以上城市实报实销250160120
地级城市20**20**0
其他地区16010080
伙食补助
(每餐)宜章、耒阳、临武、资兴、
桂东、永兴等实报实销302520
其他地区实报实销403530
夜间乘车超过12点或住宿实报实销101010
3、两人出差同一地点以最高标准级别人员的标准报销住宿费,但不得双重报销。
4、凡当天可以往返的地区,中餐可以按级别伙食补助,未经批准不作出差处理。
(二)公事费用预借、报销定额审批权限:
职务审批权限监控
总经理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
副总经理1000元(不含1000元)~3000元使用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1元~1000元(含1000元)使用人、证明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
备注:以上费用属每月资金计划范畴,如资金计划以外,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三)接待:
因业务需要接待时,必须事前经批准方可接待。
1、总经理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120元。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接待客人每人每餐100元。
3、经理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80元。
4、其他员工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30元。
5、个别需要提高标准的要先向审批人申报。接待客人限定待客人数,一般每桌1~2人。
6、招待客人一次性金额在200元以下,一天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一次性金额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一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一次性金额在500元以上,一天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7、处理特殊关系,办理特别事情需要送礼,金额200元以下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批;200元~500元,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1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任何员工擅自购买物品不予报销。
篇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财经政策,而制定的财务制度如下:
1、细制财务和财务决算方面的制度.计划的钢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则,不得安排赤字预算.
2、预算管理制度。学校教育事业资的预织管理,包括国家对学校的管理和学校内部的预算管理两部分。
3、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4、收费标准管理制度.学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制订。
5、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制度.学校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凡是国家有关规定的,在政策和财力允许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工作需要,拟订学校的开支标准,做到既能解决实际困难,又有利于加强对费用的控制.
6、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学校的财产物资是货币资金的转化形态.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是提高投资的效果的关键。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7、专控商品审批管理制度.学校因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需要而购量按国家规定属专控商品范围的物品,应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有关专控商品购置的制度.
8、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学校工资基金范围:凡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属于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范围的,应纳入工资基金范围之内,进行管理,建立工资基金专户,按计划开支。
9、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资金结算,凡支付现金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见办理转帐结算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纪律的有关制度.这些制度统称为资金结算制度.
10、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学校的收据和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
证和法定依据.对于收据和发票的购买、领用、结算及作废处理,也应建立适当的管理制订制度。
11、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学校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学校资金活动的历史证明资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分级或分类管理及立卷、整理、调阅、交接、销毁等而建立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