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仓储管理,加强对物资出入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提高原材料的有效利用率,降低原料成本和不合理损耗,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对原材料出入库程序实行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制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或部门,各车间或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本制度所指的原材料(以下简称原材料)包括:
1、各车间正常生产所需的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原料;
2、各车间正常生产所需的各种设备、备品配件、仪器仪表、防护用具、劳保用品、消防器材、包装材料、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
3、实验室正常做实验所需的各种实验仪器设备及配件、玻璃器皿、精密仪表、实验试剂、实验原料、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防护用具等;
4、质检部正常检测工作所需的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及配件、玻璃器皿、精密仪表、检测专用试剂和原料、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防护用具等;
5、办公室及其它各部门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种办公用品、五金工具、设备仪器及其它必需的用品;
6、其它经仓库和相关车间或部门共同认定的必需原材料。
三、所有原材料购入前,必须由拟使用车间或部门提前制定使用计划,由仓库和采购部共同确认后明确专人采购;对原材料的出库使用,各车间或部门也应提前上报使用计划,由仓库确认库存量是否满足使用,如果库存不足,仓库应及时和采购人员沟通,尽快确定采购计划。
四、入库程序:
1、原材料购回后,采购人员必须提供经仓库和采购人员共同确认过的拟采购清单和销售方提供的销售发票(或有效收据),发票(或收据)上必须注明原材料名称、具体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购买日期和采购人员的签字等基本信息,不同性质的原材料不可以混用一张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采购清单、填写清楚完整的销售发票或收据核对购入的原材料,经确认准确后方可入库(车间生产所需原材料需检测的参照《石家庄柏奇化工有限公司原材料检验入库程序》办理入库手续)。如果出现票据中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没有经手人签字或者物料和票据明显不符的情况,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该批物料入库,并协同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一起查明情况后方可入库。
2、所有经确认的已购入的原材料,必须由当值仓库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开具正规的《原材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自留一份,并交采购人员和财务部各一份。入库单上的填写内容必须和销售发票(或收据)上的内容一致,并由仓库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整理归档。
五、出库程序:
原材料入库后由仓库统一保存管理,除特殊物料外(特殊原材料在后面单独说明),所有原材料出库时必须由原材料使用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开具正式的《原材料领料单》报给仓库,领料单上必须注明所需的原材料名称、具体型号、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并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如属于需维修更换新配件的,要由使用部门和维修车间负责人共同签字),仓库在收到清楚有效的领料单后,立即按照要求备齐物料,在最短时间内将物料交给使用车间或部门;如果出现领料单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没有负责人签字或者物料和票据明显不符的情况,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物料出库,并应立即协同车间负责人查明情况后方可执行出库程序。
六、以上所指特殊物料包括:
1、各车间专用或公用的大宗的液体物料、有毒、有腐蚀性或有特殊储存要求的物料(如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氯甲酸乙酯等);
2、实验室日常工作所需的实验试剂、实验原料、易损配件、易损玻璃器皿、一次性实验用品等;
3、质检部日常工作所需的检测试剂、检测原料、易损配件、易损玻璃器皿、一次性用品等;
4、办公室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具用品
5、经使用人和仓库共同确认的其它特殊原材料。
七、对于以上原材料,本着安全、快捷、有效监控、双向管理的原则,仓库实行特殊的出入库程序:
1、对车间专用的特殊物料,由各车间保存和使用,实行特殊的出入库制度:物料购入时先统一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之后可以按车间或使用部门的常规使用计划或特殊要求,将所购入物料一次性按要求办理出库手续后,该批物料交由使用车间或部门保管和使用,在此过程中仓库不再单独办理每次使用的出入库手续。但使用车间或部门应该在使用过程中做好清晰完整的记录,以便仓库在定期统一盘存时提供详细的统计账目。如果车间或部门的统计账目和仓库盘存统计出现明显不符时,物料使用车间或部门必须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明,并协助仓库管理人员查明情况。
2、对各车间共用的特殊物料(如无水乙醇),在购入时先统一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之后由相关车间负责人按照本车间的常规使用计划按比例一次性办理出库手续,该批物料交由各使用车间共同保管和使用,仓库不再单独办理每次使用的出库手续。各车间也应按照上一条的规定做好使用记录以备定期核查。
3、对以上特殊物料的保管,保管位置的钥匙由使用车间或部门掌管一套,仓库另行掌管一套,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保管和使用。
八、每次大宗原材料进厂入库前,必须由采购人员通知仓库,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由质检部和仓库人员确认后再行卸车,并及时开具入库手续。
九、仓库定期(一般为每月)对仓库原材料进行整体的盘存,如果出现实际库存和账面明显不符,在仓库提出建议后,各相关车间或部门应予以配合,尤其是对特殊物料,各车间或部门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使用记录和统计资料。
十、以上制度自20**年*月*日实行,请各车间和部门统一遵照执行。
篇2:外加工点出入库及各种费用核算规定
外加工点出入库及各种费用核算规定
经总经办及各部门负责人开会讨论研究决定,对一市、前童、新昌等外加工点配货、出库、卸货、入库、工资核算、各种费用等做统一规范:
配货前:车间先将要发出订单号以邮件形式通知各仓库进行相关物料查询,确认有效后以电话联络加工点负责人,确认该点的生产状况和工人数,并开出相应数量的派工单,每次配货尽量单一化;
出库:仓库根据车间开出的派工单和领料单,配套备料,并对每车实际装车数量进行评估,保证不超载的情况下满车来回,加工点负责人对配送的物料要确认签收;
入库:各加工点对做好的成品按订单要求填写规范的入库单、定量包装、贴好标识、品质检验、尽量满车载回,仓库负责人对入库成品进行数量确认,品管对质量进行抽检,合格后,仓管、品管均需签字认可,并办理系统入库;
盘库:各加工点必须每周清量一次库存配件,并以报表形式传给车间和仓库负责人进行后续备货减数,如属不常用配件必须一次性退回公司相应仓库,车间或仓库负责人每周委派一人去相关加工点巡查;
品质:加工点负责人对做好的成品进行抽检和巡检,并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字认可,如果因品质原因导致返工,品管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所有产生费用由该加工点负责,负责人也须承担监管不力责任,该费用附在当月加工点工资表中扣除;
尾数:由于配货时数量误差或不良导致部分订单尾数不全,车间协助加工点补齐的尾数所产生的工资必须在加工点该订单中扣除;
装车费:大车,40元/车,小车,30元/车,塑件仓3人装车编制,150元/人/月补贴;
工资核算:当月派工单、成品入库单、工资核算汇总表、卸车费等由车间统一核算(刀管由包装车间、装刀由装配车间),车间主管确认核实,生产经理复审,总经办签字批准方生效。
以上决定自20**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如有增补以修改文件为准!
篇3:库房出入库管理细则
公司库房出入库管理细则
一、总则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库房调配功能,促进库房管理工作高效、安全、有序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出、入库管理办法
1、采购计划
(1)每月底,生产部要将下月生产产量及耗用材料预计数经总工程师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采购部。
(2)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生产计划和耗用材料预计数及相应材料的库存余量制订下月采购计划,报仓库和财务部。
(3)仓库收到采购计划后,应对照计划中预采购物资量,检查库房和安排物资存放的位置。财务部要根据采购计划安排采购资金。
2、采购物资入库
(1)设备、原材料、配件、五金、工具、劳保等物资入库。
库管员接到经过检验后“采购物资入库验收单”,要根据物资类型,检查以下资料:公司采购申请审批单;对方公司发货单、运单(或货物清单)、合格证、质保书、说明书等资料,一一核对相关资料中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按交货单上数量点数实物入库,进入系统录入物品信息,开具“采购入库单”(一式5联),经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仓库、供应商、采购、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各一联。
(2)产成品入库
生产车间完工产成品,由车间填写“产品完工检验通知单”,通知技术质量部检验。技术质量部对检验合格产成品开具“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一套4份:车间2份(一份留底,一份随入库通知单交库房),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各一份。
车间对检验合格产成品,书面通知仓库。库管员接到生产部转交来的检验合格报告,对照报告单上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点数入库,进入系统录入有关信息,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后,仓库、车间,生产部、市场部、财务部各一联。
(3)外加工铸件入库
委外加工品分加工半成品、成品、加工半成品再转加工和加工成品直接外销。
加工半成品或加工成品收回
市场部收到委外加工成品或半成品,要通知技术质量部对加工品检验。技术质量部应根据委外加工合同或协议要求(质量标准)检验,对检验合格加工品,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一式4份:市场部2份(一份留底,一份由市场部通知库房入库),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各一份。库管员要根据检验报告或加工清单点数,比照产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入库,进入系统录入加工产品信息,在备注栏标注“委外加工”字样,开具“外加工铸件入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后,仓库、市场部、加工单位、财务部各一联。
(4)入库资料不符处理办法
库管员若发现入库实物与跟单上数量(重量)不符或品名、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外观存在瑕疵等情况时,应先拍照,单独保管有问题的物品,做好问题标记,及时通知经办人和技术质量部,由其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待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如资料中相关信息不一致,要告知经办部门负责人和技术质量,由其负责处理,同时,在该物品信息栏备注并跟踪处理结果。
如资料不全,要告知经办部门负责人向供应商索要,并作记录,跟踪处理结果。
凡检验不合格的采购物资、产成品(或加工品),库房严禁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
(5)客户退货处理
市场部如收到客户退货通知,要开具“退货通知单”,注明:品名、型号、规格、客户名称、退货件数、退货原因、退货时间及处理意见等,交库房做退货入库手续。
库管员收到市场部退货通知单,点数后单独存放退货区,标注“某某客户退某某货品”,进入系统登记退货信息,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5联,市场部、仓库、财务部各一联。如退货作废料回炉,库管员要作废料出库记录,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5联,在废品栏处注明退货处理,市场部、仓库、财务部各一联。
2、出库
(1)生产物料出库
生产部每月初应预计本月生产用料量,经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后报采购部。采购部要根据库存数和生产耗料情况计划采购。车间日常领料,要指定专人负责,开具领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库管员。库管员收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领料申请单,配料发放,进入系统登记出库信息,打印“物料领用出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车间、库房、生产部、财务各一联。
(2)成品销售出库
市场部根据签约合同和客户订单提前2天开具“提货通知单”,注明购货单位、地址、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税种、发货时间、付款方式及时间,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交库管员备货。
库管员根据市场部“提货通知单”,检查成品库存量和通知单信息,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签字不到位不发货。检查无误后,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仓库、市场部、客户、综合部、财务部各一联。
综合部要凭总经理和财务部签字后的“成品出库单”开货物出厂单。
(3)委外加工直接外销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
对委外加工直接外销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业务,库管员根据市场部的“委外加工材料”出库申请单或加工协议,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和总经理审批后,进入系统分别作加工成品”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假入库和加工成品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假出库登记,并各开一套(一式5联)外加工品入库和外加工品出库单,相关人员签名,按单据联次说明,仓库、市场部、加工单位、客户、综合部、财务部各一联。
(4)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保洁用品出库
为节约成本,原则上,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保洁用品要按需领用,手续比照生产物料领用办理。
(5)外借物品出库
库房物品严禁私自外借,如因公需要临时借用,需填写借用申请单,注明借用原因及归还时间。原则上,借出物品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时限,要重新开具领料申请单,按领料手续办理。
三、请款要求
1、采购或是加工请款,经办人要根据库管员和成本会计核实后的入库单原件(委外加工需提供相应的外加工出库单,外加工入库单)、订购(或委外加工)审批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协议)复印件及清单、运单、质检报告等有效资料向财务部提交请款申请。
2、因销售或采购、加工产生的运费、加工费,经办人应提前2天报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期方可凭发票和加工协议、出、入库单蓝联(出入库单已注明))办理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