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三)
1、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
2、不同性质的药品不能混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应严格分开存放,包装易混淆的药品也应分开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存放;危险品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于安全的专用场所,并有防暴设备。
3、应有与药品使用规模相适应的库房,陈列药品的质量、包装应符合规定。
4、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5、库存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待验药品区和退货药品(待处理)区为黄色。
6、有温湿度储存要求的药品应按规定要求分别储存在冷藏室(2~10℃),阴凉库(20℃以下)的库房内,防止因温湿度原因而发生药品变质。一般药品储存温度应保持≤3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应每日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在采取措施1~2小时后再复查一次,并加以记录。
7、发现药品质量有疑问应即转入待处理区停用,并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查。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并设红色标记。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通过质量管理部门做好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8、储存药品每月进行一次有效期检查,对有效期在12月内的药品应记录库存和用量,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应及时与各部门和临床医生联系,尽早使用。
9、定期检查储存药品质量并记录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应缩短检查周期,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应及时反馈或送药检所检验。
10、药剂科应对仓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尽快处理。
篇2:医院药品储存保管养护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保管、养护制度
1.药品的储存原则:安全储存、降低损耗、科学养护、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2.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保管。
2.1药库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要求,在相应的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2.2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其中: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待验药品、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2.3药品与库(区)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药品与墙、屋顶(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药品垛堆之间应有一定距离。
2.4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之间应分开存放:中药饮片分库存放;化学药品、中成药分类存放;易串味药品单独密闭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设专库存放,并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库或药房药品的日常养护应做到:
3.1库房和药房应配备温湿度监测与调控设施,每日应对温湿度进行监测并有记录,对不符合温湿度要求的应及时采取通风、降温、除湿等调控措施;
3.2对质量不稳定的药品、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长时间储存的药品应作为重点养护品种,加强养护,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3.3药品养护人员应对库存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4.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库房、药房用于储存和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干净整洁,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卫生材料的质量。
篇3:护理核心制度:急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物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及物品须经科室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交接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一次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二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