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等。

  二、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应注意有效期管理。

  四、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或企业的必要证件。

  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

  六、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七、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八、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篇2: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

人民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

  1、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由设备科统一采购,专人负责,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医疗仪器、设备购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2、设备科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库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审批执行。

  3、卫生材料由采购人员凭当月编制的采购单,按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要求,质优价廉,就近就快采购。必要时请使用部门派员协同采购;例入招标采购项目的按招标采购程序进行。

  4、一般仪器、设备由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凭院长审批的购置报告或年度计划书按品名、型号、规格要求采购或合同订购。例入招标采购项目的按各级招标采购程序进行。

  5、大型医疗设备(  5万元以上)经可行性论证,由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讨论,报医院领导集体审核决定列入计划后,由分管院长、设备科长、使用科室三方共同参与,遵照国家有关招标采购程序采购。不得擅自由个人或使用科室自行采购。

  6、凡购入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必须认真履行验收入库手续,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7、采购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篇3: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等。

  二、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应注意有效期管理。

  四、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或企业的必要证件。

  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

  六、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七、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八、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