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生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学校师生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增强我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传染病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由学生指导中心执行。

  第二条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第三条 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第四条 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卫生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季节性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第六条 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凡患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师职工亦同。

  7、学校卫生室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第七条 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1、日检:班主任每天应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

  2、报告: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卫生老师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同时报区疾控中心。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分管校长。

  3、劝说: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高热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指导中心主任、分管校长。

  4、记录:卫生教师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责任人:卫生老师。

  5、跟踪: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主动对学生进行补课。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责任人:班主任。

  7、消毒: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学校领导要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责任人:卫生老师。

  8、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卫生老师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

  9、新生报到,学校必须要求其监护人如实填写《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校卫生老师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

篇2:学校师生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学校师生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增强我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传染病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由学生指导中心执行。

  第二条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第三条 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第四条 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卫生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季节性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第六条 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凡患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师职工亦同。

  7、学校卫生室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第七条 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1、日检:班主任每天应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

  2、报告: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卫生老师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同时报区疾控中心。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分管校长。

  3、劝说: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高热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指导中心主任、分管校长。

  4、记录:卫生教师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责任人:卫生老师。

  5、跟踪: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主动对学生进行补课。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责任人:班主任。

  7、消毒: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学校领导要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责任人:卫生老师。

  8、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卫生老师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

  9、新生报到,学校必须要求其监护人如实填写《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校卫生老师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

篇3:第二小学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第二小学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浙江省关于《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生活指导师各班班主任

  二、事故的判断

  2人以上的教师或学生在短时间内出现了相同的呕吐、腹痛、痉挛和其它中毒现象,一般判断可先报告谢宏钧,然后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三、应急流程:

  送诊——保护——报告——检查

  送诊:发现集体中毒事故迹象后,在场教师和事故发现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可拨打急救电话或自行组织车辆)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抢救。具体负责人为当日行政值日教师,并将抢救实情每隔15分钟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

  保护:发生集体中毒事故后,应在协助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和隔离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实情,取得帮助。后勤要做好消毒准备和临时隔离网的设置。并立即停止食堂和商店的食品供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封闭,以备检查。具体负责人为陈振权。

  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真实情况向上报告,应报告的单位有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协助专业人员进行各项工作,并进行问卷调查、写好调查报告。班主任进行认真的学生人数调查后,及时通知中毒学生家长到校协助抢救和调查。具体负责人为钱起建、许仙平。

  检查: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同时在事故原因未完全调查清楚前,就初步判断中毒的面积和影响,对没有中毒现象的学生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观察,预防中毒后果的恶化。绝不能遗漏一个学生,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稳定,消除不良影响。

  四、其他事宜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封锁食堂,所有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认真登记以备调查。

  2、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把抢救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不提倡自我做无根据的判断和非专业的抢救。

  4、联系电话:医警:120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