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贯彻执行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 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部门绩效系数和个人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长的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工资=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12.相关文件
13.记录文件
绩效考核表(部门)
绩效考核表(员工)
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20**年5月 日
版本号: G-A 受控(编号/章):
篇2: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成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超过××%)及相对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对该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
第三条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总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子公司可遵循本办法规定,制定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及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备案后实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层层负责”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为中心,对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管理及指导,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在本单位总经理领导下依法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进行有序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由总公司派驻管理,对其实行双重考核,即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考核其综合业务工作能力,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关领导了解其工作表现,二者相结合得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其具体考核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轮岗制,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轮岗意见。
第七条每月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需向总公司财务融资部经理述职,述职内容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规定。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定期召开公司财务工作会议,以指导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三章会计制度
第八条公司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库存现金管理
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日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坐支和以白条抵库。现金支取必须依照合法票据并通过公司审批程序,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应通过银行划转。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银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开设和使用,且仅供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二)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撤消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本办法执行前已经开立的需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资金计划管理
(一)公司实行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总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具体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下达各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子公司预算内资金的使用由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批,预算外开支及超出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的资金使用,须经过总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子公司月度资金使用计划须结合当月财务预算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按部门和项目编制,子公司财务部汇总平衡上报总公司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应收款项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财务特点及管理要求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其报总公司备案。
(二)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账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筹资管理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筹资项目是年度资本项目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虑自身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下年度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并编制下年度筹资预算及筹资方案(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等)上报总公司。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总体平衡后,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六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五条总公司实行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按照总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统一由总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必须事前进行可行性论证,投资申请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公司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第七章对外担保行为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经总公司审查并报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贷款担保是企业的潜在负债,预期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第十八条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建立对外担保登记、跟踪检查制度,定期对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核查,并跟踪其发展变化。各子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本单位担保项目明细档案,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具体内容见总公司相关文件),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子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协调预算的执行、调整、检查、考核工作,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财务部为本单位预算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子公司预算内容和编制要求
(一)子公司预算内容
子公司预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预算体系包括业务预算、筹资预算、资本预算及财务预算(利润预算、资产负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二)子公司年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编报下一年度预算草案;
×、总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确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标利润、资产负债率、资产回报率、坏账损失率和投资收益率等预算指标,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总公司批复的各项预算指标,对预算草案修订后,于××月××日前上报总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预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总公司编报月份预算草案;
×、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在每月××日召开预算审核会议,确定各子公司预算月份指标,并在每月××日下达。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考核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子公司财务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分析,对当期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存在的差异,不论是有利还是不利,都要认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写明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二)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预算完成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具体考核办法总公司另行下发。
第九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每年应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财产清册和债权债务清单。总公司对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的小额物资及办公用品在核定预算内自行购买,但必须双人经办。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管理台账。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抵押)等损失,应及时予以核实,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并报总公司备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及总公司审批的具备资产核销条件的资产,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章中介机构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提供咨询及法律服务等,统一按照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转让、注册资本变动、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固定资产处置、工资总量及分配原则、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报总公司审核确认后,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批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由于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市场竞争性的自由交易条件,其交易可能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故各子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前须专项报告总公司,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依法审定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各下属子公司须定期向总公司进行财务汇报,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编表说明。会计报表应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编表说明应对表列项目显示的重要和重大变动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权益结构比例的主要项目做出明确注释。对于资产抵押、担保、诉讼、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作表外事项随同会计报表一同报送。
(二)子公司会计报表应包括如下几种:
×、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利润表(年、季、月)
×、现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销售利润明细表(年、季,商业企业填报)
×、主要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工业及服务型企业填报)
×、企业资金运用月报表(年、季、月)
×、贷款偿还情况表(年、季、月)
(三)会计报表月报必须在月度终了××日内上报,季度终了后××日内上报,半年报、年报在半年度、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四)各子公司财务部在季度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须编制相应的财务分析报总公司。季度财务分析应随同财务报表同时上报,半年度及年度财务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第十四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罚则见总公司相关考评制度文件。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制定、解释、修改权归总公司财务融资部。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3: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置业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二0**年是沈阳置业有限公司迈向成功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这与广大干部、员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为此,公司决定,表彰一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弘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
3、评选务求与部门、干部、员工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给公司带来的社会荣誉紧密联系;
4、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的干部、员工加倍努力的工作。
二、评优委员会
公司成立评优委员会。
组长:
组员:
日常组织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三、奖项设立
(一)集体奖项
1、最佳团队奖 2、最佳服务奖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2、优秀员工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集体奖
1、最佳团队奖
评选范围:公司业务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产品品牌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部门具有较强的具有无私奉献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
(5)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与其他部门搞好协作,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6)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最佳服务奖
评选范围:公司职能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有良好的主动协作精神,经常受到客户或其他部门的表扬。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评选范围:公司中层干部。
评选条件:
(l)较好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工作计划;
(2)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或采取激励手段,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动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部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认真做好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2、优秀员工
评选范围:主管及所有员工。
评选条件:
(l)为完成本部门二00四年工作计划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工作效率高,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勤恳恳、无私奉献;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强协作精神,群众威信较高。
五、评比方法
(一)推荐方式
1、先进集体、优秀干部由公司主管高层领导推荐;
2、优秀员工人选由各部门推荐;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最终由评优委员会确定。
(二)评比要求
1、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需依据评比原则,推荐的人选不得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0%,不足10人的部门可推荐1人;
2、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年终的考核结果,被推荐人应具有先进性和说服力;
3、事迹材料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能以数据反映的需以数据反映。
(三)上报时间
各部门需于12月6日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公司总经办。
六、奖励方法
(一)对被授予先进集体的部门,公司颁发奖牌,并给予该部门员工适当的奖励;
(二)对被授予优秀干部、优秀员工称号的先进个人,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
沈阳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