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薪资制度

集团公司薪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依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团从业人员的薪资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系集团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薪资管理的总则,其中对集团直属各职能部门的薪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资管理具体办法另见《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权责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集团各部门、事业部共同执行。

  2、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和集团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方可修订。

  3、此制度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条工资构成与定义

  一、业务人员工资

  1、底 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奖 金: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3、其它奖金:建立新客户开发奖等。

  二、管理类人员工资

  1、底 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加(降)薪: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资项目;

  3、奖 金:集团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三、定义

  1、业务类人员:创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集团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集团业务类人员为:销售人员、生产人员

  2、管理类人员: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集团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第五条扣除项目

  1、工资收入所得税;

  2、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个人支付项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工资不予扣除

  1、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婚假,丧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参加培训;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况;

第二章业务类人员考核

  第七条另见《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和各子公司的《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第三章管理类人员考核

  第八条底薪设置标准(略)、加薪(降薪)办法

  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根据有关制度、工作流程、奖惩记录等因素做出的薪资调整项目。

  1、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可予以加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总评90分以上;

  (2)、季度内获通报嘉奖两次以上者;

  (3)、其它为集团或子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通报嘉奖一次以上者;

  (4)、年度内工作成果显着,并无任何违纪等不良纪录,且工作满6个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将予以降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70分者;

  (2)、季度内通报批评2次以上者;

  (3)、季度内累计旷工2天以上者;

  (4)、实施其它对公司发展不利的行为。

  3、管理类人员加薪和降薪级差明细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评结束后7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依规定要求将符合标准的人员提报考评组确认,并负责同财务部共同执行。

第四章晋升与降职

  第九条晋升(降职)定义: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由考评小组确认其晋升或降职。

  第十条管理类人员的晋升与降职

  1、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予以晋升

  (1)、职员应符合加薪条件的一并晋升直至高级专员

  (2)、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条件将予以降职

  (1)、累计被书面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2)、连续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定义:以体现各级员工个人综合工作表现、行为、成果为基础和体现集团公司整体绩效和营利状况的销售回款比率为依据,依据集团的经营状况确定相应奖金基数为标准,对管理类员工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二条关于考核的规定

  1、考核时间:每月1-10日对上月集团公司整体绩效进行考核并实施;

  2、考核权责:本规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营销中心提供上月销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关资料至财务部,经财务部测算,报总裁核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3、考核方式:

  销售回款比率超过计划70%以上,员工享受300元的奖金基数。

  4、计算方法:

  个人绩效奖金额=300×回款完成率(%)×职务奖金系数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系数明细(略)

  第十四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月度内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试用期者;

  3、月度通报批评1次以上者;

  4、月度内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6、当月度内离职的。

  第十五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集团财务部提交职务奖金系数明细;

  2、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总裁经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六章年度绩效考评奖金

  第十六条定义:又称年终奖(司龄奖),集团视年度经营状况及员工工作表现,以在集团公司工作的司龄为主要依据发放的奖金。

  1、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总裁确定发放额度。

  2、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由公司考评小组确定不同职级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依据进入集团公司的时间和其他评比要求计算奖励额。

  3、发放时间: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条奖金的计算办法:

  年终奖金=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出勤系数×司龄

  1、出勤系数为本年度应出勤天数与应出勤天数的商;

  2、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由集团临时组建的考评小组根据本年度集团整体的经营业绩,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确定的额度;

  第十八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年度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者;

  2、年度旷工超过2天以上者;

  3、试用期者;

  4、年度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5、年度内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7、年度内11月30日前离职的。

  第十九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财务部提交年度员工人事考评成绩累积数据;

  2、财务部按照制定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集团总裁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七章薪资保密规定

  第二十条目的

  集团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集团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按劳分配兼顾公平,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或辞退。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通报批评;

  3、吐露本身薪资者,通报批评;

  4、评论他人薪资者,予以辞退;

  5、若因以上行为造成其它影响者除以上处理外,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集团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此制度的修改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相关文件

  1、《人事管理制度》

  2、《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3、《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4、《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篇2: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的薪金,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能力、岗位和月、年绩效考评,在公司工作的时间(简称工龄)以及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构成。

  一、薪金构成

  1、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2、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3、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每月绩效考评情况核发。

  4、年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每年年终的绩效考评情况,年度结束后发放。

  5、项目效益奖金: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按岗位职责和历次员工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执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的单位,按《责任书》约定实施。

  6、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拨出专项“奖励基金”,并决定发放对象与方式。

  7、岗位津贴:项目施工一线的员工,出勤率达到29天以上的享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视项目情况而定。

  8、待岗工资

  ⑴公司业务量减少时,可安排部份员工待岗。待岗一年内按政府规定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保留劳动关系。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待岗时间也可超过一年。待岗前的工作时间内的年绩效考评工资和项目效益奖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⑵员工待岗期间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必须按时到岗,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保留追回已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权利。

  二、薪资定级、定档

  1、定级、定档方法。由员工自己选择适合的薪资档、级,并自述理由(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绩效努力目标和实现的办法以及本岗位的社会平均薪资水平等),经民主评议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执行期三个月,根据每月的绩效考评情况决定维持其薪资级、档或进行上、下调整。

  2、工资的级、档金额随公司效益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适时上调。

  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其薪资亦进行相应调整。晋升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下月起执行;降低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4、根据对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公司每年将进行薪资调整,以激励优秀、督促后进。当年内晋级两次以上者,年终奖励再晋升一级。若当年内未能晋升一级者,次年视实际情况,维持或降一级薪资。

  三、发薪日期。每月的10日,公司支付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四、公司下属各承包单位的薪资标准可参照公司标准和制度执行。

篇3:酒店薪资制度

酒店薪资制度

  薪资制度

目的(PURPOSE):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政策与程序(POLICY&PROCEDURES):

1.薪资构成

  员工的新资由月薪及年终双薪(年终分红)构成。

  月薪=标准工资+奖金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工资

  如下图所示:

  薪资=年终双薪(年终分红)+月薪

  月薪=奖金+标准工资

  标准工资=岗位工资(30%)+福利津贴 (30%)+基本工资(40%)

  标准工资为员工的合同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资历、能力等确定。

  基本工资占标准工资的40%,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应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福利津贴占标准工资的30%,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生活津贴及政策性补贴。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

  岗位工资占标准工资的30%,通知鸡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

  年终双薪(年终红利)是为体现酒店对员工的关心而设立。于每年的二月份(春节一前)根据酒店上年度的营业情况给与额外发放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年终双薪=员工上月平均标准共资×(员工上年度实际工作月数/12个月)×1(个月)

  年终双薪只限于对酒店的正式员工发放。

2.奖金

  奖金即月奖金,是为体现酒店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根据酒店每月经营状况,由董事会决定提取月营业额的作为奖金发放。奖金实行"奖金分数制",即结合职级、部门及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分数差别,计发奖金。

  优点:

  1)职级越高,奖金份数越多。有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科学合理、充分有效的安排本部门的员工进行运作。

  2)在奖金总额不变的全体下,部门员工的人数越少,每个员工分得的奖金总额越多,即每份奖金所含的现金越多。有利于各部门主管控制本部门的员工数量,实现酒店人员编制的自动控制

  如:某月所提取的奖金额为300,000元,奖金份数总计为500份,则每份奖金为600元;如果奖金份数为1,000分,则每份奖金为300元。

  3)奖金份撇倾向于权太运作员工,有利于调动前台员工的积极性。

3.职级与工资

  根据工作岗位及酒店实际情况,酒店所有员工共分为十三个职级,即:

  行政级 1-2级

  经理级 3-5级

  督导级 6-9级

  员工级 10-13级

  详见附表《员工职级与职位分配》。

4.特殊津贴

  经批准的特殊津贴(如工种津贴,外语津贴等),按酒店有关规定办理。由惹事培训部负责核准,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具体发放。

5.工资及级职确定

  所有薪入职员工,其工资及职级由人事培训部经理确定。其中5级及以上职级员工由总经理确定。入职时,人事培训部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职级、填发《人事变动表》通知员工到职。

6.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指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包括就餐、休息等时间。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将再入职时及在劳动合同中有特殊说明。

7.超时工作

  7.1、酒店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

  7.2如果确属工作需要级临时性职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市工作,部门主管应详细填写《加班申请表》报人事培训部备案,并于超时工作发生一个月内安排员工以时间补休。

  未能及时安排的补休,(来自:)如果没有部门经理及时的说明及知会人事培训部,将被视为员工自动放弃。故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属上司或部门主管及时为其安排补休。

  补休时需填写《假期申请书》完成请假程序。

  任何时间的朝时工作入予以时间行使补偿,只能以相等于超时工作时间长度的时间予以补休。

  7.3如超时工作无法以时间补偿,需发放超时工作薪资时,应于加班发生次日前填写《加班申请书》,注明超时工作的详细理由,报请总经理审批。

  经总经理批准的朝时工作,可予以发放超时工作薪资。超时工作薪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于正常工作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1.5

  ○于公休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2倍;

  ○于法定假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3倍。

  7.4员工如属工作效率及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而导致超时工作的,酒店不予考虑一时间或薪水补偿。

8.计算办法

  8.1、标准工资

  ○员工的制度工作日为21.5天,即每月满计算为21.5天。不足满勤者以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工资。

  每月应发工资=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当月日工资数额

  ○日工资计算

  日工资数额=当月标准工资数额÷21.5

  8.2月奖金

9.发放办法

  9.1标准工资

  标准工资与每月的10日发放,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9.2月奖金

  月奖金于每月的20日由人事培训部级财务部核算后发放。

  9.3年终双薪

  年终双薪于每年的终了、春节前发放。

  9.4发放形式

  所有薪资均通过授权银行,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

10、试用期薪资

  10.1、所有薪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员工指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津贴,薪资按批准职位的标准工资换算。试用期满,正式合格的员工,予以增加发放岗位工资。

  10.2、员工如遇晋升、调职等人事变动,均需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薪资同上。

  10.3员工如遇降职、工资调低等人事变动,如果调整职位对应薪资低于员工薪资的直接享受所调整的薪资。

11.假期薪资

  11.1病假

  员工每年享有十二天有薪病假为全薪病假。超出十二天部分的病假视为医疗期,享受医疗期待遇:

  参加工作年限 本酒店服务年限 医疗期 医疗期工资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6个月内累计) 70%

  5年以上 6个月(12个月内累计) 70%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12个月内累计) 70%

  5年~10年 9个月(15个月内累计) 60%

  10年~15年 12个月(18个月内累计) 60%

  15年~20年 18个月(24个月内累计) 60%

  20年以上 24个月(30个月累计) 60%

  医疗期期间工资的含义仅指基本工资。

  11.2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3其他有薪假

  仅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分娩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只享受基本工资;

  年假、婚嫁、慰悼假、探亲假享受基本工资和生活津贴。

  11.4其他经酒店管理当局批准的特殊假期,如外出培训等,只享受基本工资。

12.事假

  事假为无薪假,扣除请假当天的全部工资(按日工资核算)。

  当月十佳超过三天,将影响月奖金的分派数额。

13.代扣款项

  13.1义务教育费

  当月实发薪资在300~500元之间的,为3元

  当月实发薪资在500元以上的,为6元。

  13.2个人所得税

  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13.3社会保险费

  酒店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等)其中有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有酒店代扣代缴。

  13.4其他符合政府明文规定的应代扣款项。

14.其他:

  14.1、实习生及临时工执行统一的标准工资,即全额工资。不执行试用期及岗位工资,但可享受月奖金。

  14.2.外聘员工执行统一的标准工资,即全额工资,不享受福利津贴及奖金。

15.附注:

  15.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5.2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人事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