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评估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公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公司各类文件由公司综合部及各业务部门归口管理。

第二章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亲启的外)均由公司前台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公司领导的机要文件除外)后交综合部经理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前台和综合部经理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 “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庆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综合部经理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综合部办理正常手续。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综合部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综合部经理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前台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前台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前台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综合部。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 “批示”、 “拟办意见”,综合部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已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综合部经理,切忌横传。

  5.综合部经理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综合部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有关文件,或由综合部通知阅文。

第三章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全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集中于总经理室和副总经理及综合部,各群众团体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向公司综合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综合部审核。公司领导同意发文,则由综合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拟稿,报总经理审核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公司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a.公布全公司规章制度;

  b.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公司文件;

  c.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d.公布全公司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作的决定;

  e.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f.其他有关全的重大事项.

  3.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a.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备案等;

  b.对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公司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为备查考,可以部门名义《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公司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第四章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公司综合部提出申请;

  2.公司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分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综合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综合部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稿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呈送公司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综合部统一编号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综合部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综合部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综合部应拒绝盖印分发。

第五章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经综合部经理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

  第十三条 综合部经理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妥的本公司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六章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的由综合部负责归档:

  a.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公司报告、申请的批复;

  b.公司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告等;

  c.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务会、公司董事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d.公司党代会、职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e.有保存价值的客户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f.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公司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

  g.上级机关领导来公司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公司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h.反映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I.公司日志和大事记;

  j.公司向上级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五月份以前整理完.六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七章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综合部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由综合部经理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公司监视销毁。

  公司发文编号办法:

  一、不动产评估测绘公司发文编号

  1、土地评估报告备案:铜信评备案[200 ]字第 号

  2、一般文件:铜信评[200 ]字第 号

  3、测绘文件:铜信评测[200 ]字第 号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备案:铜信地灾评[200 ]字第 号

  二、房地产评估公司发文编号

  1、评估报告备案:铜信房评备案[200 ]字第 号

  2、一般文件:铜信房评[200 ]字第 号

  三、房地产经纪公司发文编号

  铜信房经纪[200 ]字第

篇2:护理核心制度: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1、病室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值班护士负责管理。各班护理人员均要按管理要求执行。

  2、医疗文件必须保持整洁,各种记录单应按病历排列顺序整理,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用后归还原处。

  3、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4、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部定时检查医疗文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5、出院患者的病历经整理后由护士长总检查一次,凡进入病案室后的病历不得再借出进行重新修改。

  6、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其病历须按规定装订,由病案室负责保管,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7、病室交班报告本,按要求记录,用完后妥善保存1年,以备查阅。

  8、标有医疗机构的病案本、单、册以及处方,各种检查申请报告单,证明文件等,只限于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卖、转让和出借。其他医疗机构不得冒用。

篇3:护理文件书写与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护理文件书写与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一)护理文件书写严格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四川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护理文件书写必须由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完成。

  (三)护理部、科室定期对护理文件书写质量监控、检查、评价、反馈,促进书写质量持续改进。

  (四)体温单、医嘱单、长期医嘱执行单、一般护理记录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归入病历保存。

  (五)病房护士长负责医疗文件的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办公室护士负责管理。各班人员均须按照管理要求严格执行。

  (六)住院期间的运行病历,要求定点存放,病历用后必须归还原处。白天由办公室护士管理,中班、夜班由当班护士加锁保管,防止丢失。

  (七)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伪造,保持完整、真实。

  (八)病人及家属不能私自翻阅病历及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由工作人员携带病历。

  (九)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统一交病案科室保管,办公室护士做好审签和登记,护士长审核后在病历封面签名。

  (十)病人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资料,须经医务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一)病人及家属提出封存病历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紧急封存病历制度,不可直接将病历交予病人或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