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工作管理

一、收集资料与报批文件管理

  一保管使用,借用时必须办理手续。

  2、各种报批文件按类别由资料室分类保管,借用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3、存放资料及报批文件室内必须防潮、防火,设有安全设施防止文件丢失。

二、设计阶段管理

  (一)设计职责

  1、一般工程设计均由承办设计室选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主管领导下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设计管理任务;对设计质量、进度及各单项设计间的组织协调等全面负责,对各单项工程之间的衔接、协调和总体方案质量负主要责任,并负责编写总说明,汇编总概算

  2、重大复杂的设计项目,由总工程师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由所长指定设计总负责人。

  3、较大综合工程,查勘前应作出提纲,举行汇报会,进行方案明确,确定完成日期。

  (二)设计文件要求

  1、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计划任务书和项目审定要求,如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应修改计划任务书中某些条文时,要提出具体意见和论据,报请原计划任务书的主管单位,再以补充或修改的任务书为据,进行设计。

  2、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如对所采用的规范、规程和规定的某些条款按照实际情况必须改变、或有新的见解时,应有详细的论证,并事先经所批准。

  3、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多方案比较,正确处理远近期发展关系,考虑维护、施工方便。

  4、努力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5、设计文件要符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完整齐全。说明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差错,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用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

  (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签署

  1、设计说明书、概算文件和图纸上各级人员签署按签名顺序表及图衔规定办理。

  2、签署注意事项:

  (1)签署结合审查程序自下而上进行。

  (2 )有些图纸同一级签署有二人时,在图衔签字栏内的左右格内分别签署。

  (3)方案设计(报告)及初步设计总说明文件底稿由分工主管审定后签字。

三、工程施工前准备管理:

  1、工程人员进驻工地时应先请设计人员指出建筑线及地界线的木椿,并订定地盘高度的基准点。

  2、建筑线地界线木椿应设法固定,不使其动摇走样,必要时加设辅助点,并记录于手册上,以便随时查核。

  3、基地上原有的行道树、消防栓、消防水池、给水管、污水管、煤气管、油管、电线管、电杆及其他公共设施,如有妨害施工时,应由工地主任报请各主管机关或所有权人移拆,不得任意剪断移动。

  4、工地主任在了解现场后,应即着手筹划开工事宜,其主要内容包括:拟定开工日期、工期、机具、材料、工寮及工务所配置计划;数量计算、核对、进度表编制及结构体发包期限等事项,准备开工前研讨会。

四、工程施工招标管理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公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公司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公司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6、公司招标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司招标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招标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公司招标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公司招标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公司招标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7、公司招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公司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另有规定除外。

  9、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12、公司招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13、公司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1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公司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15、公司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16、公司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公司招标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公司招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18、公司招标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19、公司招标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公司招标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公司招标小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标底由公司招标小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3、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4、公司招标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公司招标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中标通知书由公司招标发出。

  25、中标通知书对公司招标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公司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公司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成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公司公司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公司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中标人不履行与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公司招标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工程实施管理

  1、 公司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工程施工,无论大小,一律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工程任务书由工程部相关室分类下达给施工单位。无工程任务书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担其施工任务。

  2、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凡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应出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并按照证书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项目规模和内容,严禁无证施工或转包施工。施工人员的结构根据预算编制定额的规定,凡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工与普工之比为 1 ∶0,线路工程技普比为 1 ∶0.5,管道工程与长途光缆布放工程技普比为 1 ∶1。

  3、 所有外来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均应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双方职责分工、工期、奖罚、违约责任、费率及结算方式等项目。合同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管领导签订后有效。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费用结算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

  4、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辖管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协助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技术、外协及材料办理工程变更等方面的问题。

  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如需变动,应征得公司工程部或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认可,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要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单位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其名单在开工前应报至工程相关管理室备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施工明显标志,安全及路障标示、措施要齐全,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6、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如土建、地下电缆、管道工程等,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部组织交工验收。工程随工及验收工作由各分公司负责。

  7、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监督,必须认真做好随工检查,工程随工人员由各分公司安排工程所在工地人员担任,随工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技术业务较全面的的人员承担,随工人员必须对工程质量有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深入工地,进行随工检查,对在施工过程中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令其及时返工。随工人员同时应负责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随工人员应是维护部门及分公司的全权代表。 任何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公司所派随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服从检查的单位或个人,随工人员或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工检查。 工程随工检查的内容参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条款。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现有或原有设备的安全,对因工程造成损坏设备的事故,应及时报告随工人员和公司工程部,并负责修补或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9、为便于加强公司工程部与建筑施工单位的联系,处理工程出现资料、随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问题,工程部可根据工程任务的轻重,设2~3 人的基建小组以便对口联系加强工程管理。

六、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使用。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5、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要向工程部资料组进行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篇2:集团公司薪资制度

集团公司薪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依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团从业人员的薪资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系集团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薪资管理的总则,其中对集团直属各职能部门的薪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资管理具体办法另见《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权责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集团各部门、事业部共同执行。

  2、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和集团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方可修订。

  3、此制度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条工资构成与定义

  一、业务人员工资

  1、底 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奖 金: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3、其它奖金:建立新客户开发奖等。

  二、管理类人员工资

  1、底 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加(降)薪: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资项目;

  3、奖 金:集团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三、定义

  1、业务类人员:创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集团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集团业务类人员为:销售人员、生产人员

  2、管理类人员: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集团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第五条扣除项目

  1、工资收入所得税;

  2、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个人支付项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工资不予扣除

  1、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婚假,丧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参加培训;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况;

第二章业务类人员考核

  第七条另见《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和各子公司的《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第三章管理类人员考核

  第八条底薪设置标准(略)、加薪(降薪)办法

  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根据有关制度、工作流程、奖惩记录等因素做出的薪资调整项目。

  1、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可予以加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总评90分以上;

  (2)、季度内获通报嘉奖两次以上者;

  (3)、其它为集团或子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通报嘉奖一次以上者;

  (4)、年度内工作成果显着,并无任何违纪等不良纪录,且工作满6个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将予以降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70分者;

  (2)、季度内通报批评2次以上者;

  (3)、季度内累计旷工2天以上者;

  (4)、实施其它对公司发展不利的行为。

  3、管理类人员加薪和降薪级差明细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评结束后7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依规定要求将符合标准的人员提报考评组确认,并负责同财务部共同执行。

第四章晋升与降职

  第九条晋升(降职)定义: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由考评小组确认其晋升或降职。

  第十条管理类人员的晋升与降职

  1、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予以晋升

  (1)、职员应符合加薪条件的一并晋升直至高级专员

  (2)、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条件将予以降职

  (1)、累计被书面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2)、连续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定义:以体现各级员工个人综合工作表现、行为、成果为基础和体现集团公司整体绩效和营利状况的销售回款比率为依据,依据集团的经营状况确定相应奖金基数为标准,对管理类员工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二条关于考核的规定

  1、考核时间:每月1-10日对上月集团公司整体绩效进行考核并实施;

  2、考核权责:本规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营销中心提供上月销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关资料至财务部,经财务部测算,报总裁核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3、考核方式:

  销售回款比率超过计划70%以上,员工享受300元的奖金基数。

  4、计算方法:

  个人绩效奖金额=300×回款完成率(%)×职务奖金系数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系数明细(略)

  第十四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月度内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试用期者;

  3、月度通报批评1次以上者;

  4、月度内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6、当月度内离职的。

  第十五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集团财务部提交职务奖金系数明细;

  2、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总裁经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六章年度绩效考评奖金

  第十六条定义:又称年终奖(司龄奖),集团视年度经营状况及员工工作表现,以在集团公司工作的司龄为主要依据发放的奖金。

  1、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总裁确定发放额度。

  2、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由公司考评小组确定不同职级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依据进入集团公司的时间和其他评比要求计算奖励额。

  3、发放时间: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条奖金的计算办法:

  年终奖金=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出勤系数×司龄

  1、出勤系数为本年度应出勤天数与应出勤天数的商;

  2、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由集团临时组建的考评小组根据本年度集团整体的经营业绩,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确定的额度;

  第十八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年度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者;

  2、年度旷工超过2天以上者;

  3、试用期者;

  4、年度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5、年度内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7、年度内11月30日前离职的。

  第十九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财务部提交年度员工人事考评成绩累积数据;

  2、财务部按照制定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集团总裁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七章薪资保密规定

  第二十条目的

  集团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集团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按劳分配兼顾公平,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或辞退。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通报批评;

  3、吐露本身薪资者,通报批评;

  4、评论他人薪资者,予以辞退;

  5、若因以上行为造成其它影响者除以上处理外,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集团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此制度的修改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相关文件

  1、《人事管理制度》

  2、《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3、《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4、《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篇3:评估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评估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公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公司各类文件由公司综合部及各业务部门归口管理。

第二章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亲启的外)均由公司前台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公司领导的机要文件除外)后交综合部经理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前台和综合部经理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 “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庆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综合部经理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综合部办理正常手续。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综合部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综合部经理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前台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前台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前台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综合部。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 “批示”、 “拟办意见”,综合部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已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综合部经理,切忌横传。

  5.综合部经理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综合部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有关文件,或由综合部通知阅文。

第三章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全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集中于总经理室和副总经理及综合部,各群众团体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向公司综合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综合部审核。公司领导同意发文,则由综合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拟稿,报总经理审核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公司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a.公布全公司规章制度;

  b.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公司文件;

  c.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d.公布全公司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作的决定;

  e.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f.其他有关全的重大事项.

  3.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a.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备案等;

  b.对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公司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为备查考,可以部门名义《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公司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第四章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公司综合部提出申请;

  2.公司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分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综合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综合部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稿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呈送公司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综合部统一编号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综合部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综合部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综合部应拒绝盖印分发。

第五章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经综合部经理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

  第十三条 综合部经理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妥的本公司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六章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的由综合部负责归档:

  a.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公司报告、申请的批复;

  b.公司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告等;

  c.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务会、公司董事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d.公司党代会、职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e.有保存价值的客户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f.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公司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

  g.上级机关领导来公司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公司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h.反映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I.公司日志和大事记;

  j.公司向上级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五月份以前整理完.六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七章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综合部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由综合部经理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公司监视销毁。

  公司发文编号办法:

  一、不动产评估测绘公司发文编号

  1、土地评估报告备案:铜信评备案[200 ]字第 号

  2、一般文件:铜信评[200 ]字第 号

  3、测绘文件:铜信评测[200 ]字第 号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备案:铜信地灾评[200 ]字第 号

  二、房地产评估公司发文编号

  1、评估报告备案:铜信房评备案[200 ]字第 号

  2、一般文件:铜信房评[200 ]字第 号

  三、房地产经纪公司发文编号

  铜信房经纪[200 ]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