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产业现代化体系
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当务之急是加快构筑中国自己的住宅产业现代化体系,它可以分解为五个子系统,即技术保障体系、建筑体系、部品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性能评定体系。
1.建立住宅技术保障体系。
它包括完善与住宅有关的标准和规范体系,建立住宅建筑与部品的模数协调制度,进行标准化、多样化与工业化相结合的住宅标准设计等。这是实现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前提。
2.建立住宅建筑体系。
当前要重点研究开发大开间承重结构,开发高效率隔热围护结构,采用隔声性能好的新型轻质隔断结构,推行系列化、多档次的厨卫定型结构等。这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基础。
3.建立住宅部品体系
重点要实行部品生产的系列开发、规模生产和配套供应,当前尤其应对门窗、卫生器具、散热器、厨房设备、经济型电梯、管线和配件等进行重点开发和突破。这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重点工作。
4.建立住宅质量控制体系。
它包括质量责任及保修、赔偿制度,规划、设计审批制度,住宅市场的准入制度,住宅部品、材料的认证和淘汰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制度等。建立住宅质量控制体系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关键环节。
5.建立住宅性能认定体系。
它是通过设定一套科学的程序和评价指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对住宅的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分别进行测评的基础上,对住宅的整体性能作出综合评价。这项工作对于引导住宅消费和生产,保护权利人的权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反映了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核心目的。
篇2:住宅结构设计之抗震
住宅结构设计之抗震
地震及震源和震中
地壳是由各种岩层组成的。由于地球在其运动和发展过程中内部存在大量的能量,地壳中的岩层在这些能量所产生的巨力作用下,使原来成水平状态的岩层发生形变,出现褶皱;随着地应力的逐渐加剧,岩层构造变动也逐渐加剧,当岩层薄弱部位的岩石强度承受不了强大力作用时(或者说其应变已超过了岩石所能容忍的应变时),岩层发生了突然的断裂和猛烈的错动,此时,岩层在构造变动过程中累积起来的应变能突然得到释放,并以弹性波的形式传到地面,产生强烈的地面运动,此即为构造地震。因其在各种地震中占绝大多数,且影响最大,故一般把构造地震简称为地震。
除构造地震外,还有由于火山爆发、溶洞塌陷、水库蓄水、核爆炸等原因引起的地震,这些地震和构造地震相比,其影响小、频度低。地壳岩层发生断裂产生剧烈的相对运动的地方叫震源。震源正上方向的地面位置叫震中。由震中到观测点的距离叫震中距。一般把震源距地面的深度小于60km的地震称为浅源地震,深度为60~300km的地震称为中源地震,深度大于300km的地震称为深源地震。我国除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个别地区有深度为400~600km的深源地震外,绝大部分属于浅源地震。一般说对于同样大小的地震,浅源地震波及面小而破坏程度大,深源地震则相反。多数破坏性地震发生于较浅的地方,深度大于100km的地震在地面上不致引起灾害。由于我国地震2/3发生在大陆地区,而且绝大多数是震源深度为20~30km的浅源地震,故对地面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破坏较重,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造成十分严重的损失。
震级
是反映一次地震大小的级别。震级M的原始定义是的1935年里希特给出的:
M=logA
A是标准地震仪(周期为0.8秒、阻尼系数为0.8、放大倍数为2800倍的地震仪)在距震中100km 处记录的以μm(10↑(-3)mm)为单位的最大水平地动位移。例如,在上述条件下测得的A值为10000μm,取其对数等于4,这次地震即定义为4级。震级直接与震源释放出来的能量大小有关。不同震级M与所释放出来的能量E(尔格,1尔格:10↑(-7)焦耳)有如下关系:
log10E=11.8+1.5M
按此式推算,震级每增加一级,地震波能量增加32倍。2级以下地震称为微震,人们感觉不到;2~4级地震称为有感地震;5级以上地震统称为破坏性地震;7级以上的称为强烈地震;8级以上的称为特大地震。至今已发生的最大震级为8.9级。
基本烈度、众值烈度及罕遇烈度 基本烈度指某一地区今后一定时期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受的较大烈度。其实质是某地区今后一定时间内的震害预报,同时也是抗震设防设计的依据。基本烈度的确定是地震主管部门以我国的地震危险区为基础,考虑了地震烈度随震中距增加而衰减的统计分析,结合历史地震调查,制定了我国的地震烈度区划图,烈度区划图中划定的烈度即为基本烈度。一个地区发生的地震是随机事件,而地震烈度更是随机变量。随机变量只能用概率分布规律来描述。我国地震烈度区划图上标定的基本烈度,其概率上的定义为50年设计基准期内具有超越概率为10%的保证率。众值烈度又称常遇烈度或多遇烈度,是该地区出现频度最高的烈度,相当于概率密度曲线上峰值时的烈度,故称众值烈度。具有超越概率为63%的保证率。多遇烈度(众值烈度)比基本烈度低1.5度(严格地说低1.55度)。罕遇烈度:在设计基准期内,遭遇大于基本烈度的大烈度震害的小概率事件还是可能发生的。随着基本烈度的提高,大震烈度增加的幅度有所减少,不同基本烈度对应的大震烈度的定量标准也不应相同。通过对43个城市地震危险性的分析,并结合我国经济实况,可粗略地将50年超越概率2%~3%的烈度作为罕遇地震的概率水平:当基本烈度为6度时为7度强,7度时为8度强,8度时为9度弱,9度时为9度强。
近震和远震
在相同烈度和相同场地条件下的某一地区,当处在中等地震(例如震级M:5.5)的震中区和处在大地震(例如震级M:7.5)距震中较远处(例如震中距为50km),其所受到的破坏作用很不相同。这是因为长周期地震波比短周期地震波随距离增加衰减得轻,刚性结构在震中的破坏大于震中距远的地方,而高柔结构则相反。此外,同一烈度而地震持续时间不同,震害也不同。例如震级为8级,震中距远的8度区,地震持续时间常达40s以上,而震级为6级,震中区附近的8度区,地震持续时间仅几秒,两者震害很不相同。相同烈度下这种不同地震破坏作用,实质上反映了频谱特性或反应谱的差异。故有必要区分在相同烈度条件下震级或震中距不同时的反应谱差异。经统计,不同震级M时,地震烈度I与震中距D(以km计)的关系为:
I=0.92+1.63M-3.49logD
而在震中区为:
I=0.24+1.29M
规范规定:
当某地区是受震中烈度与该地区给定的基本烈度相等或比它大一度的地震影响时,称为近震;当某地区是受震中烈度比该地区给定的基本烈度大二度或二度以上的地震影响时,称为远震。按现行烈度区划图,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只考虑近震影响。
住宅结构设计之抗震(2)
场地 指建筑物所在地,其范围大体相当于厂区、居民点和自然村的区域,并具有相近的反应谱特性;场地类别系按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对场地地震效应的一种划分,作为表征场地条件的指标。场地土指场地范围内的地基土;场地土类型系场地上刚度的一种划分,不能单独作为表征场地条件的指标。场地覆盖层厚度指地面至剪切波速大于500m/s土层或坚硬土层面的距离。场地土类型可采用剪切波速分类法或近似分类法,当为多层土时用土层平均剪切波速值划分。
场地类别按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划分成I~Ⅳ四类,按规范表格划分。当有充分依据时可以适当调整。当用桩基或深基础时不改变原有场地类别。建筑场地的选择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和工程地质的有关资料,作出综合评价;宜选择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不应在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建造甲、乙、丙类建筑。
土层的卓越周期 设基岩为弹性半无穷体,其剪切模量为G↓岩,密度为P↓岩,横波在其中通过的波速为V↓(s岩);其上覆盖厚度为H的水平土层,土层的剪切模量为G↓土,密度为P↓土,横波在其中通过的波速为V↓(s土)。根据理论分析,假如有个自基岩发射出来的正弦波形的弹性波,经过土层到达地面的振幅与基岩振幅的比值可用下式表达:
式中 为岩土阻抗比。当表土层刚度比基岩小,即K<1时,一般情况下β>1,地面振幅比基岩中的大;当表土层刚度比基岩大,即K>1时,一般情况下β<1,地面振幅比基岩中的小。当岩基上覆盖着软土层时,振幅放大系数β有些类似于单质点系共振曲线,在ωH/V↓(s土)=π/2时,β出现峰值,相应的周期为:
一般称此为土层卓越周期,是场地的重要动力特性之一。一般来说,地基上土卓越周期只是在土层数少、相邻土层的波传播速度差别较大时才较明显。至于考虑土的阻尼作用以及强震时土的变形非线性关系之后,问题就更加复杂。尽管如此,卓越周期公式说明,地震对结构的破坏作用除了地震烈度大小之外,所在地的地基土质情况如土的刚度及土层覆盖厚度是很重要因素。一般软弱地基地面运动振幅大,卓越周期长,持续时间亦长,对柔性结构不利,建筑物震害有加重趋势,这是由于建筑物发生类共振现象所致,在结构抗震设计中,应使结构的自振周期避开卓越周期,以免产生共振现象。
地基液化 地震时饱和砂土地基会发生液化现象,造成建筑物的地基失效,发生建筑物下沉、倾斜甚或倒塌等现象。地基土的承载能力主要来自土的抗剪强度,而砂土或粉土的抗剪强度主要取决于土颗粒之间形成的骨架作用。饱和状态下的砂土或粉土受到振动时,孔隙水压力上升,土中的有效应力减小,土的抗剪强度降低。振动到一定程度时,土颗粒处于悬浮状态,土中有效应力完全消失,土的抗剪强度为零。土变成了可流动的水土混合物,此即为液化。饱和砂土或粉土液化除了地震的振动特性外,还取决于土的自身状态:
1.土饱和,即要有水,且无良好的排水条件;
2.土要足够松散,即砂土或粉土的密实度不好;
3.土承受的静载大小,主要取决于可液化土层的埋深大小,埋深大,土层所受正压力加大,有利于提高抗液化能力。此外,土颗粒大小,土中粘粒含量的大小,级配情况等也影响到土的抗液化能力。在地震区,一般应避免用未经加固处理的可液化土层作天然地基的持力层。
三水准的地震设防目标 为贯彻执行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能力,规范提出地震设防的三个水准是,第一水准:当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即"小震不坏"。第二水准:当遭受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建筑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即"中震可修"。第三水准:当遭受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预估的罕遇地震时,建筑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即"大震不倒"。
住宅结构设计之抗震(3)
抗震的二阶段设计 用此二阶段设计来实现三水准的设防目标。
第一阶段设计是为了保证在设防烈度地震影响下结构满足预定的设计要求。采用按第一水准的地震动参数计算结构的弹性地震作用和相应的地震作用效应作为标准值,采用分项系数表达式进行结构构件的截面设计。这样,既满足了在第一水准下有必要的强度可靠度,又满足第二水准的设防要求(损坏可修)。对大多数结构来说,可只进行第一阶段设计,而通过概念设计和抗震构造要求来满足第三水准的设计要求。
第二阶段设计,即薄弱部位和地震时易倒塌的柔性建筑物,除进行第一阶段设计外,尚需进行第二阶段设计,以找出薄弱部位,采取相应构造措施,以防止倒塌,实现第三水准的设防要求。
抗震概念设计 概念设计是指一些在计算中或在规范中难以作出具体规定的问题,必须由工程师运用"概念"进行分析,作出判断,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结构破坏机理的概念,力学概念以及由震害试验现象等总结提供的各种宏观和具体的经验等,这些概念及经验要贯穿在方案确定及结构布置过程中,也体现在计算简图或计算结果的处理中。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是以现有科学水平和经济条件为前提的。目前地震及结构所受地震作用还有许多规律未被认识,人们在总结历次大地震灾害经验中认识到:一个合理的抗震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良好的"概念设计"。抗震概念设计主要有如下几点:
1.建筑的体型力求简单、规则、对称、质量和刚度变化均匀。
2.抗震结构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具有多道抗震防线,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应具备必要的强度、良好的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4)具有合理的刚度和强度分布,避免因局部削弱或突变形成薄弱部位,产生过大的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集中;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3.抗震结构的各类构件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变形能力(或延性)。
4.抗震结构的各类构件之间应具有可靠的连接。
5.抗震结构的支撑系统应能保证地震时结构稳定。
6.非结构构件(围护墙、隔墙、填充墙)要合理设置。
抗震结构体系 是抗震设计应考虑的最关键问题,对安全和经济起决定性的作用,是综合的系统决策。体系的选择要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几条基本原则。
主要的抗震结构体系有:
1.多层砌体房屋。是以砌体(无筋砌体或配筋砌体)抗震墙为抗震结构体系,其中以横墙承重为主的结构体系较有利,承重横墙兼作横向抗震墙,纵向自承重墙作为纵向抗震墙,必要时也可以采用纵、横墙混合承重。
2.多层内框架房屋。指外墙为砖墙垛(或壁柱)承重,内柱为钢筋砼柱承重的房屋,适用于工艺上需要较大空间或使用上要求有较空旷的大厅的轻工厂房和民用公共建筑等。
3.底层框架砖房。底层要求有较大空间作商店、服务大厅等,上部则为隔墙较多的住宅或办公楼,是一种上下材料不同、强度和刚度不连续的结构体系,在抗震设计中有较严格的要求。
4.框架结构。多应用于多层及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的工业建筑,建筑平面布置灵活,易于布置较大房间。但纯框架结构侧向刚度小,属柔性结构,故其层数和高度都受到一定限制。
5.框架-抗震墙结构。在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的纵向和横向布置适当的抗震墙,并与框架结构形成框架-抗震墙协同工作的结构体系。在地震作用下层间位移比纯框架结构显着减小,故其建筑高度可以高很多。
6.抗震墙结构。是全部由纵、横抗震墙组成的结构体系,其抗震性能较好,在高层住宅、公寓、旅馆等建筑中广泛应用。
篇3:住宅结构设计之地基处理
住宅结构设计之地基处理
建筑物的地基问题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1.强度及稳定性问题。地基的抗剪强度不足,地基会产生局部或整体剪切破坏。
2.压缩及不均匀沉降问题。在上部结构自重及外荷载作用下产生过大变形,影响正常使用或因不均匀沉降使结构开裂破坏。
3.地基的渗漏量或水力比降超过容许值时,会发生水量损失,或因潜蚀和管涌而可能导致失事。
4.地震机器以及车辆的振动、波浪作用和爆破等动力荷载可能引起地基土特别是饱和无粘性土的液化、失稳和震陷等危害。当建筑物的天然地基存在上述问题时,即须采用地基处理措施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
地基问题的处理恰当与否,关系到整个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因此其重要性日益明显。我国地域辽阔,在各种地基土中,不少为软弱土和不良土,因此新建工程中越来越多地遇到不良地基,地基处理的要求也就越来越迫切和广泛。地基处理的方法很多,大致可分为排水固结法、振密挤密法、置换拌入法、灌浆法、加筋法、冷热处理法、托换技术及其它。可根据不同地基情况进行选用。
浅基础
1.墙下条形基础。
(1)刚性条形基础:是墙基础中常见的形式,通常用砖或毛石砌筑。为保证基础的耐久性,砖的强度等级不能太低,在严寒地区宜用毛石;毛石需用未风化的硬质岩石。砌筑的砂浆,当土质潮湿或有地下水时要用水泥砂浆。刚性基础台阶宽高比及基础砌体材料最低强度等级的要求,有规范规定。
(2)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当基础宽度较大,若再用刚性基础,则其用料多、自重大,有时还需要增加基础埋深,此时可采用柔性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使宽基浅埋。如果地基不均匀,为增强基础的整体性和抗弯能力,可采用有肋梁的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肋梁内配纵向钢筋和箍筋,以承受由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弯曲应力。
2.独立基础。
是柱基础中最常用和最经济的形式。也可分为刚性基础和钢筋混凝土基础两大类。刚性基础可用砖、毛石或素混凝土,基础台阶高宽比(刚性角)要满足规范规定。一般钢筋混凝土柱下宜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以符合柱与基础刚接的假定。
3.柱下梁式基础。
同一排上若干柱子的基础联合在一起,就成为柱下条形基础。此种基础有相当大的抗弯刚度,不易产生太大的挠曲,故基础上各柱下沉较均匀。当土的压缩性或柱荷载分布在两个方向上都很不均匀,为了扩大底面积和加大基础空间刚度以调整不均匀沉降,可在柱网下纵横两个方向设梁,成为柱下交叉梁基础。
4.筏形基础。
用于多层与高层建筑,分平板式和梁板式。由于其整体刚度相当大,能将各个柱子的沉降调整得比较均匀。
5.箱形基础。
由钢筋混凝土底板、顶板和纵横墙体组成的整体结构,其抗弯刚度非常大,只能发生大致均匀的下沉,但要严格避免倾斜。箱形基础是高层建筑广泛采用的基础形式。但其材料用量较大,且为保证箱基刚度要求设置较多的内墙,墙的开洞率也有限制,故箱基作为地下室时,对使用带来一些不便。因此要根据使用要求比较确定。
深基础
当浅层土质不良,无法满足建筑物对地基变形和强度方面的要求时,可以利用下部坚实土层或岩层作为持力层,采取有效的施工方法建造深基础。
1.桩基础。
由基桩和联接于桩顶的承台共同组成。若桩身全部埋于土中,承台底面与土体接触,则称为低承台桩基;若柱身上部露出地面而承台底位于地面以上,则称为高承台桩基。建筑桩基通常为低承台桩基础。高层建筑中,桩基础应用广泛,其特点为:
(1)桩支承于坚硬的(基岩、密实的卵砾石层)或较硬的(硬塑粘性土、中密砂等)持力层,具有很高的竖向单桩承载力或群桩承载力,足以承担高层建筑的全部竖向荷载(包括偏心荷载)。
(2)桩基具有很大的竖向单桩刚度(端承桩)或群刚度(摩擦桩),在自重或相邻荷载影响下,不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并确保建筑物的倾斜不超过允许范围。
(3)凭借巨大的单桩侧向刚度(大直径桩)或群桩基础的侧向刚度及其整体抗倾覆能力,抵御由于风和地震引起的水平荷载与力矩荷载,保证高层建筑的抗倾覆稳定性。
(4)桩身穿过可液化土层而支承于稳定的坚实土层或嵌固于基岩,在地震造成浅部土层液化与震陷的情况下,桩基凭靠深部稳固土层仍具有足够的抗压与抗拔承载力,从而确保高层建筑的稳定,且不产生过大的沉陷与倾斜。常用的桩型主要有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桩、钻(冲)孔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钢管桩等,其适用条件和要求在《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中均有规定。
2.沉井基础。
沉井是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制成的井筒结构物。施工时,先就地制作第一节井筒,然后用适当的方法在井筒内挖土,使沉井在自重作用下克服阻力而下沉。随着沉井的下沉,逐步加高井筒,沉到设计标高后,在其下端浇筑混凝土封底,如沉井作为地下结构物使用,则在其上端再接筑上部结构;如只作为建筑物基础使用的沉井,常用素混凝土或砂石填充井筒。
3、地下连续墙。
按顺序在土中钻、挖、冲孔成槽,安放钢筋网(笼),浇灌混凝土而逐步形成的墙称为地下连续墙,这种施工工艺开始用作为截水止漏的防渗墙,逐渐演变为新的地下墙体和基础类型。它承担侧壁的土压力和水压力,又起着把上部结构的荷载传递至地基持力层的作用。既可用于高层建筑的多层地下室,又可用于船坞工程和各种地下结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