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群体组合与节约用地
合理的住宅建筑群体组合可以有效地节约用地。住宅组群规划的节地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空间的综合利用。
(1)住宅底层布置公共建筑。住宅底层公共建筑可减少居住区公共建筑的用地,宜于布置在住宅底层的公共建筑主要是一些对住户干扰不大,且本身对用房和用地无特殊要求的公建项目,如小百货店、居委会等。在一些用地紧张的地段,有时也在住宅底层布置需室外用地或对居住有少量干扰的公建项目,如托幼所、菜场等。
(2)住宅与低层公建组合。利用南北向住宅沿街山墙一侧的用地布置低层公共建筑,这种布置方式既保证了住宅的良好朝向,又丰富了城市沿街面貌。基本的组合方式大致有插入式、半插入式、外接式、院落式等几种。
(3)空间的借用。如住宅北临或西临城市道路、绿地、河流等空间,可以适当地提高住宅层数,以达到在不增加用地和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提高建筑面积密度,但应注意与群体的统一协调。
(4)建立综合楼。规划中可以将性质相近互不干扰的公共服务设施组合在一起,综合布置在一幢或几幢综合楼内,从而节约用地。
(5)采用高架平台,过街楼或地下空间。利用高架平台可以有效地将人车分流,屋顶平台则可布置花园、儿童游戏场及其它小型活动场地,节约地面层空间。过街楼的利用可以在不增加用地的情况下增加住宅建筑面积,提高容积率。而利用住宅或公共建筑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场用地或其它市政设施用地,则是目前国内外许多住宅区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节约用地的方式。
2.采用周边布置手法。
利用周边布置手法,布置少量东西向住宅,有利于组织院落、布置室外活动场地和小块绿地。但东西向布置的住宅类型应与南北向住宅有所区别,在南方地区考虑防晒,以外廊式住宅为宜。
3.不同层数住宅混合布置。
高层住宅与多层住宅混合布置不仅是提高住宅建筑面积密度的途径之一,而且对于丰富群体面貌有显着的效果。除了住宅组群规划方面的节地措施,住宅单体设计方面也应有节约用地的途径。如加大住宅进深、缩小面宽;适当降低层高;采用复式或夹层住宅;利用住宅顶层跃层或高架平台提高层数;北向退台式住宅或坡顶住宅以缩小日照间距等方式。
篇2:住宅服务公共设施用地范围确定
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的确定
1.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1)住宅用地的划分一般以居住区内部道路红线为界,宅前宅后小路属于住宅用地。
(2)住宅用地与公共绿地相邻,如果没有道路或其他明确界线时,通常在住宅的长边,以住宅高度的1/2计算,在住宅的两侧,一般按3~6米计算。
(3)住宅用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相邻的,以公共服务设施为界。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的确定:
(1)明确划定建筑基地界线的公共服务设施,例如幼托、中小学等均按基地界线划定。
(2)未明确划定基地界线的公共设施,例如综合副食店、菜场等,可按建筑基底占用土地及建筑物四周所需利用的土地划定界线。
3.底层公共服务设施住宅或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楼用地范围的确定:
(1)当公共服务设施在住宅建筑底层时,将其建筑基底及建筑物周围用地,按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各占该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
(2)当底层公共服务设施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场地与院落时,突出部分的建筑基底和因公共建筑需要后退红线的用地与专用场地的面积,均应计入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
4.底层架空建筑用地面积的确定:应按底层及上部建筑的使用性质及其各占该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面积,并分别计入有关用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