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控制程序

  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测量和监控装置进行控制,确保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用的装置、软件等。

  3.职责

  质管部

  a)负责对测量、监控设备的校准;根据需要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b)负责对偏离校准状态的测量、监控设备的追踪处理;

  c)负责对测量和监控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4.程序

  4.1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采购及验收

  根据所需测量能力和测量要求配置测量和监控设备,对其的采购和验收,执行《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中对生产设备采购的管理规定。

  4.2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初次校准

  a)经验合格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由质管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或自行校准,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对合格品应贴上表明其状态的唯一性标识;质管部负责对该设备编号,建立《测量监控设备履历卡》,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校准周期、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并填写《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

  b)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设备,应记录用于校准的依据;

  c)质管部负责测量、监控设备的发放。

  4.3测量、监控设备的周期校准

  4.3.1 每年十二月质管部编制下年度《计量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

  a)对需外校的设备,由质管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

  b)对需进行内部校准的设备,质管部应编制相应的《内部校准规程》,规定校准的方法、使用设备、验收标准及校准周期等内容,经质管部经理批准,由质管部实施并填写《内校记录表》。

  4.3.2 校准合格的设备,由校准人员贴《合格标签》,并标明有效期;部分功能或量程校准合格的,贴《限用标签》,标明限用的范围;校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3.3 对于测量、监控用的软件,在使用前应进行自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

  4.4 测量、监控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 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和监控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4.2 在使用测量、监控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4.4.3 使用者在测量监控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4.4.4 测量、监控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等应记录在设备履历卡和一览表内。

  4.5 测量、监控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

  4.5.1 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质管部。质管部应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质管部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5.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管部经理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 测量、监控设备的环境要求

  4.7 对检测人员要求

  4.7.1 专业计量人员需经国家计量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4.7.2 质管部对测量、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4.8 对于自制的具有检测作用的工装、夹具、样品、样板、量具等,需经质管部批准、编号、贴上相应合格标签,执行4.3条款有关规定,质管部负责建立总台账,编制检查、校准规程,对其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

  5 相关文件

  5.1 《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5.2 《内部校准规程》。

  6 质量记录

  6.1 《测量监控设备履历卡》。

  6.2 《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

  6.3 《计量校准计划》。

  6.4 《内校记录表》。

篇2: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目的

  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

  3.职责

  3.1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活动。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编写相应的管理评审报告。

  3.3质管部负责评审计划的制定、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对评审后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4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4.程序

  4.1管理评审计划

  4.1.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

  4.1.2质管部于每次管理评审前一个月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a)评审时间;

  b)评审目的;

  c)评审范围及评审重点;

  d)参加评审部门(人员);

  e)评审依据;

  f)评审内容。

  4.1.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a)公司组织机构、产品范围、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用户关于质量有严重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时;

  c)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e)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时;

  f)质量审核中发现严重不合格时。

  4.2管理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当前的业绩和改进的机会:

  a)审核结果,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产品质量审核等的结果;

  b)顾客的反馈,包括满意程度的测量结果及与顾客沟通的结果等;

  c)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包括过程、产品测量和监控的结果;

  d)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审核和日常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果;

  e)以往管理评审跟踪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各种变化,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等。

  g)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4.3评审准备

  4.3.1预定评审前十天,质管部以书面形式向管理者代表汇报现阶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并提交本次评审计划,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3.2质管部负责根据评审输入的要求,组织评审资料的收集,准备必要的文件,评审资料由管理者代表确认。

  4.3.3质管部向参加评审的人员发放《管理评审通知单》,及本次评审计划和有关资料。

  4.4管理评审会议

  a)总经理主持评审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对评审输入做出评价,对于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b)总经理对所涉及的评审内容作出结论(包括进一步调查、验证等)。

  4.5管理评审输出

  4.5.1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以下方面有关的措施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包括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结构、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评价;

  b)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对现有产品符合要求的评价,包括是否需要进行产品、过程审核等与评审内容相关的要求;

  c)资源需求等。

  4.5.2会议结束后,由质管部根据管理评审输出的要求进行总结,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交总经理批准,并发至相应部门并监控执行。本次管理评审的输出可以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

  4.6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质管部根据《改进控制程序》的规定,对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7如果评审结果引起文件更改,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8管理评审产生的相关的质量记录应由质管部按《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保管,包括管理评审计划、评审前各部门准备的评审资料、评审会议记录及管理评审报告等。

  5.相关文件

  5.1《内部审核程序》。

  5.2《改进控制程序》。

  5.3《文件控制程序》。

  5.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管理评审计划》。

  6.2《管理评审通知单》。

  6.3《管理评审报告》。

  6.4《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篇3: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确保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得到充分理解的过程做出规定,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2 范围

  适用于对顾客要求识别、对产品要求的评审及与顾客的沟通。

  3 职责

  3.1 营销部负责识别顾客的需求与期望,组织有关部门对产品需求进行评审,并负责与顾客沟通。

  3.2 质管部负责评审对新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能力。

  3.3 开发部负责评审新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能力。

  3.4 生产部负责评审产品的生产能力及交货期。

  3.5 供应部负责评审所需物料采购的能力。

  3.6 总经理负责审批特殊合同的产品要求评审表。

  4 程序

  4.1 顾客需求的识别

  营销部负责识别顾客对产品的需求与期望,根据顾客规定的订货要求,如合同草案、技术协议草案及口头订单等填写在《产品要求评审表》中:

  a)顾客明示的产品要求,包括产品质量要求及涉及可用性、交付、支持服务(如运输、保修、培训等)、价格等方面的要求;

  b)顾客没有明确要求,但预期或规定的用途所必要的产品要求。这是一类习惯上隐含的潜在要求,公司为满足顾客要求应作出承诺;

  c)顾客没有规定,但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2 对产品要求的评审

  4.2.1 在投标、接受合同或定单之前,营销部应对已识别的顾客要求及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标书、合同的产品要求实施评审。

  4.2.2 评审

  4.2.2.1 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投标、合同签定之前进行,应确保:

  a)产品要求(包括顾客的要求和公司自行确定的附加要求)得到规定;

  b)顾客没有以文件形式提供要求时(如口头定单),顾客要求在接受前得到确认;

  c)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定单要求(如投标或报价单)已予以解决;

  d)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2.2.2 合的分类

  a)常规合同:对公司定型产品所定的合同。

  b)特殊合同:常规合同以外的所有销售合同,如新产品开发或有定型产品改进要求的合同。

  4.2.2.3 营销部负责将《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4.2.2.4 评审流程图

  4.2.2.5 对于有现货的常规合同,由营销部销售员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等填写在出库单上并签名,经仓库管理员确认无误并签名即完成产品要求的评审。

  4.2.2.6 对于无现货的常规合同,生产部、采购部分别对生产能力、交货日期及物料采购能力进行评审,由相应负责人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并签名确认;然后营销部综合各部门意见,并对合同条款的适用性、完整性、明确性等进行评审,并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的相关栏目,营销部经理签名确认即完成评审。

  4.2.2.7 对于特殊合同,除生产部、采购部、营销部进行评审外,开发部经理应评审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包括对顾客潜在要求及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评审)质管部对确  保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审,并在《产品要求评审表》中签名确认。《产品要求评审表》报总经理批准。

  4.2.2.8 对于口头定单(如电话定货),营销部销售员负责将相关内容填入《定单确认表》中,经双方确认(可用传真件、电话记录等方式确认),并执行4.2.2.5~4.2.2.7相应条款的规定。

  4.2.2.9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产品要求中有关内容提出问题或修改建议时,由营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征求其书面意见。

  4.2.2.10 营销部负责保存《产品要求评审表》、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对于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的解决及评审结果的实现等跟踪措施的记录。

  4.3 合同的签定和实施

  4.3.1 对产品要求评审后,由营销部经理代表公司与顾客签定合同;对老顾客的口头定单,双方对《定单确认表》的内容确认后,即视同签定合同。对于新顾客则必须签定正式合同。

  4.3.2 合同签定后,营销部负责将相关的文件,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发到相关部门,作为设计开发、生产、采购、检验和出货等的依据。

  4.3.3 营销部负责合同执行的监督,根据需要及时将信息与顾客沟通。

  4.4 产品要求的变更

  当产品要求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相应的文件(如合同、定单确认表等)应得到修改,应把变更的要求与顾客协商一致,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对更改的内容还需再评审。

  4.5 营销部负责与顾客的沟通

  4.5.1 在产品售出前及销售过程中,营销部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广告宣传、产品服务月、顾客定货会等)向顾客介绍产品,回答顾客的咨询,并予以记录。

  4.5.2 根据需要将合同的执行情况随合同的进展反馈给顾客,包括产品要求方面的更改,要与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及顾客协调一致。

  4.5.3 产品售出后,要搜集顾客的反馈信息,妥善处理顾客投诉,以取得顾客的持续满意,执行《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程序》的有关规定。

  5 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5.2 《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产品要求评审表》。

  6.2 《定单确认表》。

  6.3 《标书》。

  6.4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