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体系:采购控制程序
7.4.1 总则
7.4.1.1通过对采购过程的控制,确保能够选用合格的供方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要求。
7.4.1.2职责
a) 工程部负责公司的工程招标工作,对设计、施工、监理等供方进行评价、选择和验证;
b)、物资采购中心负责物资采购工作,对材料设备的供方进行评价、选择和验证;
c)、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营销策划代理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招标工作,并对其进行评价、选择和验证;
d)、项目部参与对供方的评价、选择和验证,并对采购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控制;
7.4.1.3采购控制的主要活动包括:规划设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工程监理招标、营销策划代理招标、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以及设备材料的招标和采购等。
7.4.2供方的评价
对其提供的产品影响到工程关键质量的供方,如: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策划等单位以及大型设备的供方,公司将按以下方式进行评价和控制。
7.4.2.1 工程部、物资采购中心和策划营销中心根据职责范围,负责结合工程招标,收集各种供方的有关信息资料,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价,评价的准则参照以下原则:
a)供方的企业规模、资质和经营状况应与其所投标的或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要求相适应;
b)供方在其所在的专业领域内,具备一定的社会声誉,并有着一定的成功业绩;
c)供方具备持续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能够提供其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d)与公司有过历史合作的供方,应具备良好的历史合作经历。
关于对供方具体的评价准则,在每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中予以详细规定,执行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7.4.2.2 对供方的评价要填写"供方评价表",由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填写评价意见并签字。供方经评价合格后,由各分管部门负责编制合格供方的名册,包括供方的名称、主要业务范围、资质等级以及联系方式等。名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时,各分管部门负责对名册中的合格供方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内容包括:
a)供方的名称和企业概况;
b)主要工作业绩证明资料;
c)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d)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证明资料;
e)与公司以往的合作情况等。
7.4.2.3各分管部门在适当的时机,要组织对供方进行重新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确定对供方控制的程度和方式。
7.4.2.4重新评价的准则主要包括:
a)供方应保持良好的社会声誉、企业信誉、经营状况和规定的企业资质;
b)供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
c)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运行;
d)不发生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
7.4.2.5 对供方的重新评价一般每季进行一次,由分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填写"供方考评表"进行考评。根据评价的结果,确定对供方控制的程度和方式,对持续保持评价合格的供方,可放宽至每半年评价一次,供方在全部完成其外包任务后进行最终评价。
7.4.2.6 对在重新评价中不合格的供方,公司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按照评价准则进行中心评价,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评价准则的,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合同规定,终止其外包合同,并在合格供方名册中删除。
7.4.3采购过程
7.4.3.1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7.4.3.2各分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投标单位,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组织召开评标会,确定中标单位。
7.4.4.4在确定中标单位后规定的期限内,由分管部门办理合同签定前的巡签审批工作,与中标单位签定书面分合同。
7.4.4.5 工程招标的具体管理方式执行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7.4.4.6 物资采购的具体规定执行Q/TZH-WI-049《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4.4采购文件
7.4.4.1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招标合同以及所涉及和运用的技术验收标准和图纸等。在实施采购前,要对采购文件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对招标文件的审批和办理合同巡签等都作为评价的方式。
7.4.4.2采购合同和招标合同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签定,合同中应明确采购产品有关质量要求及验收的条款,必要时,对供方的过程、设备及程序、人员资格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予以规定。
7.4.4.3 采购文件由各分管部门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按相关规定使用和保存。
7.4.4.4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具体规定,执行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和Q/TZH-WI-049《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4.5 采购的验证
7.4.5.1各分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对供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检验和验证。
7.4.5.2 项目部负责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执行Q/TZH-WI-015《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对关键设备和物资,应在采购合同中规定监造和验证的要求,由物资采购中心派员到供方现场进行监造和验证。
7.4.5.3 对外包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服务的情况,由项目部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评价。
7.4.5.4合同有要求时,顾客或其代表有权在现场对供方的服务和产品质量进行验证。顾客的验证不能免除公司的质量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的拒收。
7.4.5.5 对供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质量经验证,不能满足合同规定时,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依法进行索赔,并重新进行招标或采购。
7.4.5.6个分管部门根据各类供方验证的结果,对合格供方名册进行调整。
篇2:质量体系:工程施工控制程序
质量体系:工程施工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工程施工控制,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控制。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开展工程施工控制工作,协调处理有关的重要事项。
3.2项目部是工程部的派出机构,代表工程部实施对工程施工的控制,负责对项目的施工进行综合协调。
4.控制程序
4.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
4.1.1项目部依据《工程监理控制程序》的规定,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2项目部在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经过其法定代表人签署后,组织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填写"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记录",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4.1.2.1施工计划安排是否符合要求;
4.1.2.2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是否切实可行;
4.1.2.3施工平面布置的合理性;
4.1.2.4质量管理组织措施是否能够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4.1.2.5冬雨季施工措施是否能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1.2.6对工程安全方面的薄弱环节所采取的措施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
4.1.2.7工程成品保护措施是否满足验收要求。
4.1.3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执行Q/TZH-WI-023《图纸会审制度》。
4.1.4由项目部组织进行施工现场的有关准备工作,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场地的地下、地上管网线路资料,并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施工单位,并现场交验。
4.1.5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开工会议。会议对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定施工联络方式,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2工程施工进度控制
4.2.1项目部与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分项工程工期安排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存在影响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因素,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2.2组织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步性,对不能满足要求的计划进行修正。
4.2.3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劳动力进场情况、施工机械配置情况、周转性工具材料的进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4.2.4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周召开工程例会,听取施工单位对上周工作的汇报,布置下周工作任务,项目部对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进行协调。会后由监理作出会议纪要并发放与会单位。
4.2.5项目部依据Q/TZH-WI-025《计划统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的统计计划管理工作。
4.3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4.3.1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并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对重要分项工程要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4.3.2项目部依据Q/TZH- WI-015《材料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4.3.3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做好施工中的质量检查,并与监理单位一起检查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发生质量事故时,由工程部组织进行调查处理,执行Q/TZH- WI-02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4.3.4项目部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巡视,及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做好记录。
4.3.5 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由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措施,并监督实施。
4.3.6项目部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执行Q/TZH-WI-019《设计变更实施办法》。
4.3.7项目部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报送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种文件资料,依据Q/TZH- WI-028《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由项目部资料员做好档案文件的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
4.3.8 对关键的设备安装和施工工序,由项目部进行重点控制,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各个环节实施连续的监控。
4.4工程施工投资控制
4.4.1按Q/TZH-WI-020《资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资金需用申请计划,核实实际工程量,经项目部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上报财务与资产经营部。
4.4.2对工程预决算执行Q/TZH-WI-026《工程概预算管理制度》和Q/TZH-WI-027《工程决算管理制度》。
4.4.3根据现场工程量的核实情况及预算结果,进行工程签证,由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生效。
4.4.4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由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填写工程价款申请单,经项目部工程预算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项目部经理核实签字后,报公司审核后进行支付。
4.5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4.5.1项目部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规章制度。
4.5.2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工地安全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以监理通知的形式下发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4.5.3项目部组织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依据Q/TZH- WI-017《安全管理系统文件汇编》中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4.6工程验收控制
4.6.1项目部依据Q/TZH-WI-022《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的规定,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6.2项目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时到质检部门办理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质量记录
5.1 QR11-01 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记录
6.支持性文件
6.1 Q/TZH-WI-015《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6.2 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统文件汇编》
6.3 Q/TZH-WI-019《设计变更实施办法》
6.4 Q/TZH-WI-020《资金运作管理办法》
6.5 Q/TZH-WI-022《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6.6 Q/TZH-WI-023《图纸会审制度》
6.7 Q/TZH-WI-02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6.8 Q/TZH-WI-025《计划统计管理制度》
6.9 Q/TZH-WI-026《工程概预算管理制度》
6.10 Q/TZH-WI-027《工程决算管理制度》。
6.11 Q/TZH-WI-028《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篇3:地产质量体系: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地产质量体系: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公司员工进行聘用、考核、评价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均应达到本职岗位的要求,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人力资源的管理与控制。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聘用、考核、管理、培训等工作;
3.2其它职能部门和项目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和内部培训工作。
4.工作程序
4.1员工的聘用、考核和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引进和招聘,按照所招聘岗位的素质技能要求,对引进和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现有员工每年一次进行考核评价和日常管理工作。执行Q/TZH-WI-042《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和Q/TZH-WI-043《聘用职工管理办法》。
4.2公司各级人员基本素质技能要求
公司对各级人员的岗位基本技能和素质要求进行了规定,见Q/TZH-WI-031《岗位资格要求》,并定期对公司职工进行考核评价,公司管理层和中层干部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考评,确保在岗人员满足本岗位的素质技能要求。
4.3教育和培训
公司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对职工进行适当的教育和培训:
a)内部培训;
b)外委培训;
c)组织到其它成功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开发项目进行参观学习;
d)组织或参加学术论坛、经验交流会等;
e)鼓励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专业开展自学,并采取相应的奖励措施。
4.3.1 培训计划的编制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开发运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底编制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4.3.2 培训的实施
a)各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的培训内容和时间,组织进行本部门或分管专业范围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各部门做好教师的聘任、教材准备等工作。
b)培训结束后,由培训部门对整个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将有关的培训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包括"职工培训出勤考勤表"和"培训总结"。
c)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的培训资料,进行存档保存。
4.3.3 公司职工培训工作主要包括:
1)岗前培训
a)岗前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分配的大中专生、技校生、复转军人和新录用(招聘)的人员。
b)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房地产开发的基本知识、工程管理概况、安全质量管理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
c)通过岗前培训,要使上岗人员对公司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认识和安全质量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岗位工作的相关性和重要性,增强对公司的荣誉感。
d)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记录保管有关的培训资料。
2)专业技术培训
结合各岗位工作的实际要求、公司开发经营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或业务范围,进行有关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岗位技能和管理水平,满足公司各项业务运作的要求。
3)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公司的各级人员掌握运用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业务的顺利开展。
4)安全培训
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学习和掌握安规知识和现场施工等安全管理规定,执行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统文件汇编》中的"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5)外委培训
公司的外委培训主要包括:特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执业资格的取证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专业任职资格培训等。具体实施规定,执行Q/TZH-WI-036《职工外委培训实施办法》。
4.3.4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管理知识、专业技术,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发展多做贡献,对在考试、考核取得优秀成绩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4.3.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对培训工作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价,并提出下一年培训建议。
4.3.6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保存和管理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相关记录和证书。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查、登记、保存和管理相关人员的上岗资质证书,确保国家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岗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5质量记录
5.1 QR21-01 培训出勤考勤表
5.2 QR21-02 培训总结
6支持性文件
6.1 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统文件汇编》
6.2 Q/TZH-WI-031《岗位资格要求》
6.3 Q/TZH-WI-036《职工外委培训实施办法》
6.4 Q/TZH-WI-042《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6.5 Q/TZH-WI-043《聘用职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