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血染”的温情--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吴江农商行:徐筱)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是《十八岁出门远行》,我那时候十八岁,恰巧我也是十八岁,第一次离开家乡吴江独自去浙江远行的。我记得那是在一个乡村旅店,窗外淫雨霏霏,暮色四合,我孤独的躺在床上捧着《十八岁出门远行》,一次的阅读,我就喜欢上了余华的这种笔调,我就喜欢上余华的作品。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4月3日生。余华的父亲是山东人,母亲是浙江人,父母都是牙医。余华1977年高中毕业后待业。从1978年开始当了5年牙科医生,在工作之余,余华迷恋上写作, 25岁那一年,他写出了《十八岁出门远行》。我从最初《十八岁出门远行》开始,以后不断的阅读余华,从《活着》、《偶然事件》、《此文献给少女杨柳》到《世事如烟》、《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兄弟》……

  我特别喜欢《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由上海文艺出版社20**出版,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许三观是从乡下到城里丝厂打工的送茧工,他第一次好奇之下跟村里来的俩老乡同去卖血,用卖血的钱,娶了活泼漂亮的油条西施许玉兰。

  许玉兰终生的是非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就是她婚前的相好何小勇。是许三观横插一脚用八角三分钱的零食和几瓶黄酒几条烟,骗了玉兰蒙了她爹,把何小勇挤下了通往婚姻殿堂的独木桥。

  当人们纷纷议论三个儿子中的老大许一乐越看越不像他爹许三观越看越像是何小勇的儿子的时候,许三观应该为自己年轻时棒打鸳鸯的错误深刻反省!他没有,他觉得自己冤得很,他开始“惩罚”许玉兰。他的惩罚不过是骂几声打几下重活不再帮忙干,日子还是得过,许三观还是挣钱养家,还是把厂里发的手套戴回家给许玉兰织线衣,一乐甚至还是他最看得上的儿子——只是想到这儿子真实不是自己的,免不了抹几把眼泪。

  如果一乐不为弟弟三乐打破了方铁匠大儿子的头,也许,许三观一家是可以和乐地过下去的。一乐打破了别人孩子的头,人家伤得很重,在医院里等着救命钱,这钱,得未成年人一乐的父母来承担。许家不富裕,所以许三观不乐意了。他说我已经免费为何小勇养了九年儿子,这回他儿子闯祸了,这钱得他这个亲爹掏。不讨论法理,我理解许三观的心思,他憋屈之外他还穷,如果不是穷,他大概不会找何小勇要这钱。这只是我的猜测,实际上他要许玉兰去找了何小勇要钱。

  许玉兰没要回来钱,这也是合乎逻辑情理的。人在不幸中总是主意叠出,许玉兰气极哭极闹极之后,采纳了旁观者的建议,委派她和何小勇的儿子许一乐上生父何小勇家要这笔闯祸补贴。一乐仍然没要回来钱,这还是不是合乎逻辑情理我就不大清楚了。

  事情的结果是,许三观恶狠狠地咒骂了何小勇之后,第二次去卖了血,挽救了被方铁匠拖走做抵押的财产,保全了建之不易的家。

  许三观和他的家人后来一起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在极度的困难极度的饥饿中,他又一次去卖了血,只为给孩子们一顿饱饭;又一起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对被打成妓女的妻子,他选择了力所能及的不离不弃,某天给在街上打扫的许玉兰送饭时,埋在白米饭下面的几块红烧肉几乎让我垂涎欲滴!多纯朴的智慧,多纯朴的爱!

  许三观一生中最大规模的卖血行为是由下乡的一乐患了肝炎引发的。一个非亲生而胜亲生的儿子,命在旦夕,一个年过不祸的单薄父亲,毅然决定,卖血治好儿子。十天之内,卖了四次四百毫升的血,其中一次几乎失血丧命。我没有去想这样的事情现不现实,我就是很高兴看到许三观活了下来,治好了一乐的病,陪着儿子们长大,看着他们成家立业,后来还活了很久。

  余华给了我们一个温情的结尾,似乎验证了好人有好报的古话。我们可以想见,这个结尾也是我们想要的。

  不管是《十八岁出门远行》中年轻懵懂、义气风发出门闯荡的“我”,还是《活着》中败掉家里的一百多亩地由地主沦为农民的福贵,还是《许三观卖血记》里多次卖血的许三观,抑或是《兄弟》中拣破烂拣成亿万富翁的弟弟李光头和最终被生活所迫为做广告注射激素致死的哥哥宋光,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在他们的一生中都做过穷人,都受过生活的煎熬。余华把人和人之间的那种残酷状态(萨特说,他人即地狱),用一种非常潇洒的轻松情调来描述,更让人对人性的丑恶有了切肤之痛,对善良、温暖更有了深深期盼。

  在余华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与如今风靡的偶像剧里完全不同的生活和人生。这些人,许三观们的地位底下,文化底下,但道德素质并不底下;他们的家境贫穷,生活贫困,但意志并不匮乏;他们的语言粗俗,行为卤莽,却让人感觉到了真实和可信!——这才是中国的农民:勤劳、善良、勇敢、憨厚、可爱、率直、知足、知恩图报!这让我看到这次四川汶川震灾中很多善良的农民他们不顾小家,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

  在北大读过书的范跑跑,面对这些普通百姓,他不知道内心深处会不会深处“羞耻”二字。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我们的繁荣进步,应该是普世的,让许三观不需要再卖血,我们不能再看到佝偻着身子的许三多在寒风中等着采血,我们的盛世不应该建立在许三观们的“卖血”上。

篇2: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血染”的温情--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吴江农商行:徐筱)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是《十八岁出门远行》,我那时候十八岁,恰巧我也是十八岁,第一次离开家乡吴江独自去浙江远行的。我记得那是在一个乡村旅店,窗外淫雨霏霏,暮色四合,我孤独的躺在床上捧着《十八岁出门远行》,一次的阅读,我就喜欢上了余华的这种笔调,我就喜欢上余华的作品。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4月3日生。余华的父亲是山东人,母亲是浙江人,父母都是牙医。余华1977年高中毕业后待业。从1978年开始当了5年牙科医生,在工作之余,余华迷恋上写作, 25岁那一年,他写出了《十八岁出门远行》。我从最初《十八岁出门远行》开始,以后不断的阅读余华,从《活着》、《偶然事件》、《此文献给少女杨柳》到《世事如烟》、《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兄弟》……

  我特别喜欢《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由上海文艺出版社20**出版,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许三观是从乡下到城里丝厂打工的送茧工,他第一次好奇之下跟村里来的俩老乡同去卖血,用卖血的钱,娶了活泼漂亮的油条西施许玉兰。

  许玉兰终生的是非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就是她婚前的相好何小勇。是许三观横插一脚用八角三分钱的零食和几瓶黄酒几条烟,骗了玉兰蒙了她爹,把何小勇挤下了通往婚姻殿堂的独木桥。

  当人们纷纷议论三个儿子中的老大许一乐越看越不像他爹许三观越看越像是何小勇的儿子的时候,许三观应该为自己年轻时棒打鸳鸯的错误深刻反省!他没有,他觉得自己冤得很,他开始“惩罚”许玉兰。他的惩罚不过是骂几声打几下重活不再帮忙干,日子还是得过,许三观还是挣钱养家,还是把厂里发的手套戴回家给许玉兰织线衣,一乐甚至还是他最看得上的儿子——只是想到这儿子真实不是自己的,免不了抹几把眼泪。

  如果一乐不为弟弟三乐打破了方铁匠大儿子的头,也许,许三观一家是可以和乐地过下去的。一乐打破了别人孩子的头,人家伤得很重,在医院里等着救命钱,这钱,得未成年人一乐的父母来承担。许家不富裕,所以许三观不乐意了。他说我已经免费为何小勇养了九年儿子,这回他儿子闯祸了,这钱得他这个亲爹掏。不讨论法理,我理解许三观的心思,他憋屈之外他还穷,如果不是穷,他大概不会找何小勇要这钱。这只是我的猜测,实际上他要许玉兰去找了何小勇要钱。

  许玉兰没要回来钱,这也是合乎逻辑情理的。人在不幸中总是主意叠出,许玉兰气极哭极闹极之后,采纳了旁观者的建议,委派她和何小勇的儿子许一乐上生父何小勇家要这笔闯祸补贴。一乐仍然没要回来钱,这还是不是合乎逻辑情理我就不大清楚了。

  事情的结果是,许三观恶狠狠地咒骂了何小勇之后,第二次去卖了血,挽救了被方铁匠拖走做抵押的财产,保全了建之不易的家。

  许三观和他的家人后来一起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在极度的困难极度的饥饿中,他又一次去卖了血,只为给孩子们一顿饱饭;又一起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对被打成妓女的妻子,他选择了力所能及的不离不弃,某天给在街上打扫的许玉兰送饭时,埋在白米饭下面的几块红烧肉几乎让我垂涎欲滴!多纯朴的智慧,多纯朴的爱!

  许三观一生中最大规模的卖血行为是由下乡的一乐患了肝炎引发的。一个非亲生而胜亲生的儿子,命在旦夕,一个年过不祸的单薄父亲,毅然决定,卖血治好儿子。十天之内,卖了四次四百毫升的血,其中一次几乎失血丧命。我没有去想这样的事情现不现实,我就是很高兴看到许三观活了下来,治好了一乐的病,陪着儿子们长大,看着他们成家立业,后来还活了很久。

  余华给了我们一个温情的结尾,似乎验证了好人有好报的古话。我们可以想见,这个结尾也是我们想要的。

  不管是《十八岁出门远行》中年轻懵懂、义气风发出门闯荡的“我”,还是《活着》中败掉家里的一百多亩地由地主沦为农民的福贵,还是《许三观卖血记》里多次卖血的许三观,抑或是《兄弟》中拣破烂拣成亿万富翁的弟弟李光头和最终被生活所迫为做广告注射激素致死的哥哥宋光,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在他们的一生中都做过穷人,都受过生活的煎熬。余华把人和人之间的那种残酷状态(萨特说,他人即地狱),用一种非常潇洒的轻松情调来描述,更让人对人性的丑恶有了切肤之痛,对善良、温暖更有了深深期盼。

  在余华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与如今风靡的偶像剧里完全不同的生活和人生。这些人,许三观们的地位底下,文化底下,但道德素质并不底下;他们的家境贫穷,生活贫困,但意志并不匮乏;他们的语言粗俗,行为卤莽,却让人感觉到了真实和可信!——这才是中国的农民:勤劳、善良、勇敢、憨厚、可爱、率直、知足、知恩图报!这让我看到这次四川汶川震灾中很多善良的农民他们不顾小家,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

  在北大读过书的范跑跑,面对这些普通百姓,他不知道内心深处会不会深处“羞耻”二字。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我们的繁荣进步,应该是普世的,让许三观不需要再卖血,我们不能再看到佝偻着身子的许三多在寒风中等着采血,我们的盛世不应该建立在许三观们的“卖血”上。

篇3:《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后感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读后感

  早在很早以前就知道前苏联着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拜读了他的部分着作。《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早在师范的时候就粗粗浏览过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印象也模糊了。放暑假了,终于可以静下心来看点书了,今天又从书架上重拾这本教育名着,时过境迁,感觉大不一样。

  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中国文化中有一个词是‘反省’,荀子曰:君子日三省乎己。我觉得如果纯粹的看书,不学会思考与反思,那对于一个人来说作用不大,也使得看书的效果大大缩减了。

  感受一:阅读的重要性。

  书中的前几条,苏霍姆林斯基就强调了阅读的重要性,如《怎样靠阅读扩充知识》、《阅读是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智育的重要手段》、《谈谈学生的智力生活》等,《谈谈学生的智力生活》中强调的也是说阅读对智力的重要性。“我所说的智力生活,就是指学生的课外阅读”、“就像音乐家不随时拿起自己心爱的乐器就不能生活一样,一个有思想的人如果不反复阅读自己心爱的书就无法生活”、“激发他们去阅读,阅读是正是达到顺利学习的最重要的补救手段”、“字写得好坏,既取决于儿童阅读得怎样,也取决于他们阅读的数量”……这样的句子在整册书中随处可见。

  《怎样靠阅读扩充知识》对我的启发更大一些。上个学期我们学校开启了读书节活动,但语文老师选择的一些书籍大多是文学性很强的作品。我想从一个科学老师的角度向语文老师提一个小小的建议:在选择课外书籍的时候要有一定量的科普读物和科学着作。因为科普读物和科学着作的阅读,跟初期的观察能力一样,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不经常阅读科学书籍和科普读物,就谈不上对知识的兴趣。在这里苏霍姆林斯基指出:科学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着,而我们又不可能不断地把日新月异的新的概念和规律性补充到教学中去。因此,在现代的学校里,阅读科学书刊就成为教学过程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向语文老师提建议的同时,我也在思考,我也可以在我的科学课堂中开展这个活动。在适当的教学内容之后布置学生去阅读一些有关的内容,并在课前抽五分钟的时间进行检查反馈。在这期间我要把整个小学阶段的科学教材在熟悉一遍,找一些与教材内容相关的阅读书籍的篇目。长期坚持,我想这样学生对学校里所学的基础知识理解更为清楚,同时知识在无形中会得到很大的扩充,而且也能培养学生一种学习的习惯。我自己同样要加强阅读,引领学生走进科学阅读的殿堂,否则只会越来越落后。

  感受二:基础的重要性。

  《把基础知识保持在学生的记忆里》一文中提到:学生到了中年级和高年级,就出现学业落后、成绩不良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学生在小学的时候,没有把那些好像是知识的“地基”的基础知识牢固地保持在记忆里,达到牢记终生的程度。不妨设想一下,我们盖一座漂亮的楼房,可是把墙基打在很不牢固的混凝土上,灰浆不断地剥离,砖头也在脱落;人们每天都忙于消除工程中的毛病,可是始终处在楼房倒塌的威胁之下。许多四至十年级的语文教师和数学教师正是处在这样的状况之中:他们在盖楼房,可是墙基在裂缝。

  在《把基础知识保持在学生的记忆里》一文中,苏霍姆林斯基强调指出:作为一个小学教师,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构筑一个牢固的知识的地基。在语文学科的学习中,首先要注意基本的读写能力。尤其是2500百个常用字,2500个常用词语,这些是学生到中、高年级掌握知识的工具。在新课程中,有很多的老师都有这样的感觉:学生的想象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非常的不错,但是错别字多,近义词、反义词等词语的积累普遍较弱。我想每一个老师都能尝试一下象苏霍姆林斯基那样的方法,效果肯定会不错的。每天让学生学习3个词语,让他们抄写在本子里,并且记住。采用用游戏的方法进行检查反馈,每天只要花费3~4分钟就可以了。长此以往,学生既掌握了最基本的语文知识,同时也形成了一种很好的学习习惯。

  在数学的学习中,文中也强调指出计算能力的重要性,在计算方面要达到一个熟练的程度。如果一个学生到了中、高年级还要为一些计算花费脑力,那么如何保证有更多的时间放到思考、创造性的劳动中去呢?

  上面讲的都是有关语文数学方面的,但我有没有想过我要教给学生的科学知识是不是最重要的、对学生今后的学习、生活是www.aishibei.com否是最基础、最必要的呢?显然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总以为那是专家们所要解决的问题,而我想的只是如何把教材上的知识顺利的教给学生这个层面上而已,虽然有时也会偶尔考虑到某些知识在整个知识框架中的位置,那也只是偶尔。看到这里心中不免惭愧万分,我充其量只是一个“匠”而不是一个“师”。但我也肯定了我之前的想法,有了把想法转化为行动的决心。我要熟悉整套科学教材的知识体系,这是摆在我面前及待解决的事情。因为这几年的科学教材在不断的更改、修改,有时候会出现不知道如何去把握某个知识点,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对整个科学教材体系的不熟悉。我要把那些要求学生牢牢记住和长远保持在记忆里的知识明确地划分出来。让学生准备一个专门的本子,用来抄录那些必须熟记和牢固地保持在记忆里的知识。

  感受三:兴趣的重要性。

  在整本书中有好些篇章讲到了有关学习兴趣的重要性。有《兴趣的秘密何在》、《争取学生热爱你的学科》、《怎样才能使儿童愿意好好学习》、《学习愿望是学生学习活动的重要动因》《怎样使小学生愿意学习》等等。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兴趣的秘密何在》一文中的一段话:“如果你追求是只是那种表面的、显而易见的刺激,以引起学生对学习和上课的兴趣,那你就永远不能培养起学生对脑力劳动发真正的热爱。你应当努力使学生自己去发现兴趣的源泉,让他们在这个发现过程中体验到自己的劳动和成就——这件事本身就是兴趣的最重要源泉之一。离开了脑力劳动,就谈不上学生的兴趣,也谈不上他们的注意力。”

  读了这段话,我反思我的科学教学。虽然我注重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去发现,但是我在想:学生在发现过后的成就感肯定是不强烈的。因为由于受到教学时间的限制,我只能让部分学生来展示他们的发现、他们的研究成果,而且得到我鼓励性的评价也不多。我一直都在努力地尝试在改,但效果总是那么不尽人意。课堂上也有那么一部分让我苦恼和担忧的学生,苦恼担忧不是他们考试不及格,而是他们对待学习那种无动于衷的冷漠态度。我要采用怎样的方法来唤起他们的学习激情呢?我想看了这几篇文章之后,我已经有了一些粗浅的想法,下面的任务就是把这些想法在自己的教学中加以实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