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付款审批权限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付款审批权限如下:

  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

  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

  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贸易货款的,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

  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

  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

  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

  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

  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

  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

  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

  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同的规定付款。

  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5万美元的(含5万美元)资金,其余:10万美元以下的(含1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审批;

  10万至20万美元的(含2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

  20万至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

  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篇2:集团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

  关于集团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职责权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

  第二章 总公司费用开支

  第三条总公司各部门在日常费用开支中,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为总公司节约开支。

  第四条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按预算定额办法执行,年初总预算由财务本部平衡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批。原则上半年做一次预算调整。

  第五条各部门的日常费用开支中,属预算内的,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审核并按下列权限签批:一次开支300元以下的,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一次开支300~50000元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后报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开支50000元以上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财务本部总经理复核后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属预算外的费用开支,必须提前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用支票(预借差旅费按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在日常开支用款前,凭部门正职签字的"经费审批单"到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报销时,对未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人帐,对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按权限重新审批或报批。

  第三章 投资项目用款

  第七条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公司的大型投资项目用款,必须按年、季、月上报用款计划,由总公司平衡后于年初下达资金计划,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内用款,一次用款100万元以内(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共同审批:一次用款100~1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一次用款1000~5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共同签批;一次用款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两人以上和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九条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外用款,一律先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

  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凡计划外用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同时有

  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以上的共同签字。

  第四章 贸易项目用敷

  第十条各所属企业需总公司提供资金和资金担保的贸易项目,凡一次所需资金或资金担保在100万元以下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批;100~500万元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500万元以上的,须报总公司计划部、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十一条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提供信用证授信额度担保的审批权限按(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日常资金调动

  第十二条总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的日常资金调动,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则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十三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或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临时垫付资.一次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金额在50万元上的,由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3:展览公司报销审批权限程序

  展览工程公司报销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开支类别:

  1. 日常费用:主要是指正常经营发生的、且无法划入项目项下的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水电费、电话费、交通费、维修费等。

  2. 项目开支:是指在特定项目项下的开支,主要是工程项目的开支,包括相关差旅费、出国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劳务费、材料费及其他一切从属于项目项下的开支。

  3. 固定资产开支:主要是指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产、设备和家具等的购建、大修开支。大宗材料采购的审批权限、程序可参照固定资产开支。

  4.. 其他开支:指需要另行规定的开支,包括临时工工资、劳务费、交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采购等。  二.借款报销手续:

  1.借款使用文件:

  ⑴部门费用预算表

  ⑵项目开支预算表

  ⑶固定资产开支预算表

  ⑷经实物管理部门会签的报告(参见《第十一章 实物采购管理规定》,需招、投标的项目还应附上招、投标相关文件)

  ⑸预算外或超预算审批报告

  2.借款报销单据:

  ⑴借款单:在先借款后报销的情况下填制。

  ⑵报销单:在开支完毕、取得原始发票报销时填制。

  ⑶差旅费报销单:在出差回来报销时填制。

  ⑷支出凭证:在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下填制,应尽量避免。

  3.批准签字:

  ⑴日常费用:经办人+部门经理

  ⑵项目开支:经办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

  ⑶固定资产开支:经办人+实物管理部门+部门经理

  ⑷其他开支:经办人+有关管理部门+部门经理

  ⑸签字权限:仅指审批所分管业务范围之内的开支权限。

  a.开支在1千元以内的(不含1千元),由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不在时,可委托副经理代签;

  b.开支在1千元--5万元之间的(含5万元),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签字;

  c. 开支在5万元--10万元之间的,由主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

  d.一次性开支超过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签字;

  e.交际费、招待费开支1千元以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超过1千元,由公司总经理签字;

  f.临时工工资、劳务费、办公用品采购由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必须有综合部经理签字,超过经理权限,参照上面a----d的权限范围签字。

  [6]预算外或超预算开支:对于预算外或超预算开支,应提供经过预算管理部门审批的报告,详细说明原因。其批准签字权限和程序为:经办人+项目经理(属于项目项下的开支)+实物管理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大宗材料时)+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4.报销要求:

  员工在报销时,必须根据实际借款报销情况填制相应的借款报销单据,写明费用项目和用途,如属于项目项下的还需要注明项目号;所有单据必须粘贴附在报销单后,于规定的报销日期报销。对于领取支票的员工,应按照《第三章 支票领用、报销办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5.采购:

  对于公司各部门的采购业务,应按照《第十一章 实物采购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

  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