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润滑管理办法
1.0目的
设备的润滑工作不但是设备检修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是设备日常维修保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搞好设备的润滑工作,能够保证设备持久的正常使用,防止和减少设备的故障发生,充分地发挥其原有的工作效能,减少机器磨损,延长使用寿命,降低其动能消耗。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包含生产工厂所有的机械设备设施。
3.0职责
设备的润滑工作由设备科主管,根据各车间的规模和生产特点管理工厂的设备润滑工作。设备科配备一名兼职润滑技术人员,按照专业管理和员工管理相结合,日常润滑与定期清洗换油相结合,润滑与治漏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润滑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要求
4.1.1采购部应根据设备科提出的润滑材料申请计划,按要求时间及牌号及时采购。
4.1.2润滑材料采回后,对其主要质量指标要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采用代用油品必须经设备科同意。
4.1.3润滑材料入库后,应妥善保管以防混杂或变质,所有油桶都应盖好,不得露天堆放,在库内也不得敞口存放。
4.1.4润滑材料入库二年以上,须重新化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4.1.5建立油库,油桶必须实行专桶专用分类存放,严禁混杂在一起,并标记牌号,盖好盖子。
4.1.6保持库内清洁整齐,所有贮油箱每年至少要洗净1~2次,各种用具应放在柜子里。
4.1.7做好油料收发记录,添油、换油、领发油、废油回收及再生都要入帐,按车间分类,每月定期汇总上报设备科,抄送财务部,采购部,如某种润滑材料数量不足时,应敦促及时采购。
4.1.8面向车间,服务于生产,认真贯彻润滑“五定”规范,每季度会同车间主任进行一次设备润滑技术状态(包括油箱清洁情况)的检查,检查中发现油标、油盒、毛线、毛毡缺损者要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协助车间做好防漏治漏工作。
4.1.9做好配制切削冷却液和废油回收工作,废油回收后可进行再生。
4.1.10油库建筑设施,各种机械电气设施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
4.2设备的清洗换油工作要求
4.2.1设备的清洗换油计划由设备科负责编制。
4.2.2设备的清洗换油计划,应尽量与一、二级保养及大、中修理计划结合进行,根据油箱清洁普查结果,确定本季(月)换油计划。
4.2.3换油工作一般以维修工为主,设备操作人员工配合。对关键、重点设备车间主任或工段长参加,设备科最终验收。
4.2.4每次换油后,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换下的废油和洗涤的煤油,注意回收,防止溅落在地上。
4.3冷却液管理要求。
4.3.1切削冷却液的配制由设备操作者负责,做好及时供应工作。
4.3.2冷却液应经检验,质量不合格或储存变质的冷却液不得使用。
4.3.3必须严格遵守冷却液配制工艺规程,保证切削液质量良好,防止机床锈蚀。
4.4废油回收及再生要求。
4.4.1根据勤俭节约原则,应将废旧油料回收再生使用,防止浪费。
4.4.2在油箱换油时,应将废油送往油库进行回收。
4.5润滑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检查和考核要求
4.5.1负责润滑的人员的要严格履行职责,指导润滑工作的正确开展,建立、健全润滑台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4.5.2对润滑系统和给油装置有缺陷的设备,向车间和设备科提出改进意见,对据不执行者,设备科有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关联制度予以考核。
4.5.3润滑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润滑的,填写《润滑记录表》,详见附件5。
篇2: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润滑是设备运行的必要环节。为了延长设备(零部件)的使用寿命、减少磨损,降低动力消耗,更好地保证、促进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线设备的润滑管理及油品的采购、库房验收与贮存。
第二节设备润滑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公司设备润滑管理机构由公司主管科室、各生产车间、库房组成。
第四条公司设备润滑主管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并定期修改全厂在线设备的润滑“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表;
2、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润滑油(脂)的采购、贮存、使用等各环节的技术管理,发现问题有权提出最终意见;
3、负责组织推广润滑先进技术和新旧润滑标准的宣贯工作;
4、负责公司主机设备润滑油品的委托检验工作;
5、负责统计公司的润滑油年消耗量。在保证设备安全的前提下,提出合理改进措施,减少消耗,降低费用;
6、提出大型减速机的换油采购计划;
7、监督各生产车间设备润滑管理的实施。
第五条各生产车间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根据《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制定本车间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2、负责严格按照设备润滑“五定表”的要求开展设备润滑工作,并做好设备润滑记录;
3、负责统计本车间的润滑油年消耗量;
4、负责本车间废油品的回收布置与返库;
5、负责按设备润滑主管科室的润滑油(脂)检验要求,在指定点抽取油样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6、负责提出本车间润滑方面的改进建议;
7、及时消除漏油现象。
第六条库房职责
1、负责按润滑油品的存放要求定置未出库的润滑油品;
2、负责润滑油品的发放;
3、负责存放、处理各生产车间回收的废油品;
4、库房负责提出低于日常最低库存量的油(脂)采购计划,保证各种油(脂)的储备数量。
第三节设备的基本加油标准及相关要求
第七条保持设备各润滑部位的油位、油量非常重要,其参考标准如下:
1、柱式油标、油尺的油位应在标定的刻度线以上,大型减速机的油位应在标定的刻度线以上30-50mm;
2、圆形油标的油位应在其直径的1/2 ~ 2/3;
3、滚动轴承的充填润滑脂量应为轴承空隙容积的1/3 ~ 1/2;
4、圆柱齿轮、锥齿轮润滑的油位,应浸过2.5倍全齿高,脂润滑时应保持齿轮齿面经常有一层油膜;
5、蜗轮蜗杆传动的油位,应淹浸至蜗杆中心线(蜗杆在下)或蜗轮下部(蜗杆在上)2.5倍全齿高;
6、凡采用稀油强力润滑部位的循环油压,应控制在0.15-0.3MPa范围内;
7、润滑油(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更换。
⑴油内有水,油呈淡黄色(乳化);经化验水分大于0.5%者;
⑵油内含有机械杂质、异物或铁屑等;
⑶粘度±15%者;
(4)酸值增加(中合反应值):1mgkoH/g者。
8、典型轴承温度一般控制标准:
⑴巴氏合金不超过65℃;
⑵铜合金轴承不超过75℃;
⑶铁合金轴承不超过70℃;
⑷滚动轴承不超过75℃。
第四节润滑油的采购、验收、贮存及废油处理
第八条主机设备(含大型减速机)润滑油品种、数量、牌号、生产厂家由公司确定,采购部进行商务谈判、采购。
第九条设备的润滑用油(脂),不能随意改变品种或牌号。如因推广先进润滑材料或市场供应短缺时,须由公司最终确定。
第十条入库的润滑油(脂)由综合库人员验收:合格证、化验单、牌号及出厂日期。凡是标识不清、使用回收桶的油(脂)均不得入库。
第十一条润滑油品应保存在防风、防雨、防潮、防盗、防火的库房内,各种油(脂)均须有明显标识,不能出现无标识的储备油。发放要计量。油抽子要专油专用。各车间临时存放油(脂)时,应排放整齐,分组分类存放,保持清洁,标识清晰,密封盖有效。
第十二条各车间回收的废油由综合库保管,标识醒目,以防误用。废油品的处理工作由财务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