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程序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程序

  1.目的

  对公司文件和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控制,以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控制公司物业管理中如下文件:

  A.政府法规、法律、标准等外来文件;

  B.程序文件;

  C.作业指导书;

  D.公开文件;

  E.技术资料。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4.5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2ISO9002标准4.5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职责

  4.1程序文件由ISO9000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由相关授权人员批准,作业指导书由各职能部门编制,报经理批准。

  4.2ISO9000工作小组负责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发放修改和控制。

  4.3物管部负责政府法律、法规、标准等外来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接收和借阅。

  5.程序

  5.1文件和资料的编制和存档

  5.1.1程序文件由ISO9000工作小组组织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作业指导书由各职能部门归口编制,部门经理批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原件由ISO9000工作小组存档保管。

  5.1.2国家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标准等外来文件和技术资料由物管部统一接收存档。

  5.1.3公司文件由各职能部门编制,部门经理批准,存档在各职能部门。凡是以物业管理公司名义对外发放的文件,必须填好发文审批单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并盖章。

  5.1.4物管部负责存档文件和资料分类、编目、登记、上柜。

  5.2文件和资料的发放

  5.2.1公开文件由各职能部门发放,并填制公开文件发放登记表。

  5.2.2 ISO9000工作小组负责编制《质量体系文件清单》和《质量体系文件发放登记表》,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

  5.2.3物管部负责编制法律、法规、标准等外来文件目录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发至各部门。

  5.2.4工程部编制技术资料目录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发放至各部门,并负责借阅管理。

  5.3 文件和资料的借阅及归还。

  5.3.1各部门需借阅文件和资料时,应填用《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5.3.2归还借阅资料时,借阅人应如数归还资料,经管理员清点无误后,在《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注销。

  5.4 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5.4.1 文件需修改时,各相关部门提出修改申请,说明建议修改内容,经原审核批准的人员审核批准,并按照5.2文件和资料的发放程序予以发布,同时收回作废文件集中销毁。

  5.4.2作废文件原件加盖“作废”章后,由物管部、ISO9000工作小组存放于过期档案柜。

  6.支持文件和质量记录。

  6.1 外来文件清单

  6.2公开文件发放登记表

  6.3质量体系文件发放登记表

  6.4深圳融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文审批单

  6.5文件/资料借阅登记

  6.6质量体系文件清单

  6.7 文件修改申请表

篇2:规划设计公司档案、合同资料管理规定

档案、合同资料管理规定

4.1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各项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4.2签订合同须遵循的原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具备签订合同的合法资格。

4.3签订经济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和注意的事项:

(1)合同类型、合同标的种类和合同范围;

(2)合同双方的法定名称;

(3)合同标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要求;

(4)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和其它责任。

4.4合同的管理程序及办法

(1)公司合同(协议)的签订、变更和终止,以及合同纠纷的调解和起诉等,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有关部门(项目组)应予大力协助。

(2)公司法人或法人指定的委托人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各有关业务部门(项目)应及时予以配合,积极进行业务参谋和审定。

(3)公司法人指定的委托人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或协议,须经法人代表审定签字后方可盖章生效,未经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任何员工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一律无效,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4)凡正式签定的合同,办公室要及时将复印件转交财务室,以便财务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行资金监控。财务室在办理资金支付时,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提前支付或超越合同所规定的金额范围。其它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财务部门违反合同规定付款。对未正式签订合同的经营项目,财务室有权拒绝预付或借支。

(5)经济合同履行完毕时,有关部门(项目)要及时对照合同检查有无遗漏问题。如发现对方未按合同履行全部条款或有其它问题,应及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并提出补救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办公室要加强合同的日常管理,做到安全保密无遗失。年终要整理汇编存档。

篇3: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应设专人管理。除借书者,阅览者外,其他人不得在三室逗留。

  二、书库、阅览室、资料室严禁吸烟和夹带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三、电灯、电扇、空调等电器要随用随关。要经常检查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内消防设施,管理者要学会安全使用。

  四、书库、阅览室、资料室钥匙应设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携带书刊出库。

  五、要每日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书库、阅览室、资料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把室内检查一遍。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做好防火、防尘、防盗、防蛀、防霉、防湿工作,使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七、对不符合入室手续和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