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管理岗位考核细则
1.管理岗位考核月津贴(上限)
类别 | 岗位月津贴(元) | 类别 | 岗位月津贴(元) |
正校长 | 600 | 中层副职 | 400 |
副校长 | 550 | 副班主任 | 400 |
中层正职 | 500 | ||
类别 | 考核月津贴(元) | 类别 | 考核月津贴(元) |
正班主任 | 240 | 副班主任 | 120 |
科室助理 | 200 | 教研组长 | 200 |
说明:(1)校级领导兼任二个以上职务,取最高职务的考核津贴。
(2)正班主任只享受预算内70%的的月岗位津贴。
功能管理考核学期津贴(上限)
类别 | 学期津贴(元) | 类别 | 学期津贴(元) |
食堂管理 | 500 | 档案室管理 | 200 |
学校出纳 | 300 | 信息管理 | 200 |
实验室管理 | 200 | 体育室管理 | 150 |
图书室管理 | 200 | 卫生室管理 | 100 |
实物室管理 | 200 | 舞蹈室管理 | 100 |
3.行政管理学期考核奖,采用绩效管理奖励。
根据《天河一小学校班子岗位考核制度》执行。按学期工作考核积分和完成重点项目计算,学期工作实效40%,校长室评议40%,教师评议20%。考核分率=40%×班子个人实效+40%×校长室考核分率+ 20%×教师考核分率。考核分率≥0.85为 1000元,考核分率≥0.75为800元,考核分率≥0.65为 600元,考核分率<0.65为0元。管理岗位考核津贴计算办法:
科室助理、教研组长考核奖:根据科室助理、教研组长工作实绩,由各科室、教科室综合考核计算。
功能管理考核奖:根据各功能管理的实效,又总务处综合考核。
6.班主任考核津贴计算办法:正班主任月考核奖240元,副班主任减半进行捆绑考核,分月考核和学期考核执行。具体见《天河一小班主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7.学校班子岗位考核细则
序号 | 评 估 项 目 |
分值 | 评估内容分解 | 自评 | 校评 | 综合得分 |
1 | 政 治 态 度 |
20 | 按时认真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及工作例会,每次1分,公事除外,事病假不得分,迟到、早退扣0.5分;遇有重大事情要求加班(如抗台等)而缺一次扣1分,迟到扣 0.5分。 | |||
2 | 组 织 观 念 |
10 | 组织观念强,服从学校组织分配,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勇挑重担,无挑拣工作现象;按时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上交,迟完成或迟交每次扣1分。 | |||
3 | 原 则 与 廉 |
10 | 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勇于批评,抵制不正确言行;办事公平不殉私情;在个人待遇上顾全大局,先人后己,不谋私利。学期述职报告要及时上交,迟交或迟完成扣1分。 | |||
4 | 道 德 品 质 |
10 | 遵守社会公德,言行举止有良好修养;作风正派,为人诚恳;仪表整洁师表形象好。 | |||
5 | 协 作 精 神 |
10 | 深入师生,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认真倾听师生意见并努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谦虚好学,善于团结同志,协同做好工作。具体要求:针对教师、学校常规任务确保7天内完成。 | |||
6 | 出 勤 | 10 | 一学期全勤(请事假三天内,请病假二周内);超出一天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擅离岗位,经查岗发现一次扣1分。 | |||
7 | 听 课 | 10 | 一学期深入课堂听课达15节或20节以上,每少1节扣1分。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没参加一次扣1分。 | |||
8 | 计 划 总 结 |
10 | 及时制定、上交计划与总结(党员干部要按要求及时上交有关资料);重视工作计划的过程管理;学期结束及时整理归档。没交扣3分,迟交扣1分,没及时归档扣2分。 | |||
9 | 工 作 绩 效 |
10 | 本条线工作较有成效,得到师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或有关做法经验在区级及以上交流推广获得好评(10分);工作效果不理想或有所失误,师生有较大意见(5分)。 | |||
10 | 宣 教 活 动 (1) |
10 | 各条线要做好学校校园网的建设和维护,每月及时维护和上传条线有关的资料和新闻信息,每月至少1-2条(5分);按时做好校园网的维护建设,并能做到不断丰富,维护和建设的情况分5分、4分、3分给予加分,没有建设的不得分。 | |||
11 | 宣 教 活 动 (2) |
10 | 要做好条线工作的教育网上传工作(10分),并按具体的要求及时上传区文教体网的信息,没有上传不得分。 |
篇2:村清扫保洁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清扫保洁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村委会是保洁队伍管理的主体,对保洁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管理,办事处公共事务办是清扫保洁员工作考核的组织者,对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随机开展督查和考核,月底已考核成绩作为兑现清扫保洁人员工资和续聘的依据。
一、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按照聘用合同实施工资月付。其中80%作为固定工资,20%作为浮动工资,按每月考核结果发放。
二、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发20%浮动工资,60分至80分发浮动工资的一半,80分以上发放全额浮动工资。
三、考核细则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每日实现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或不上班,发现一次扣1分。
2、清扫保洁人员每天8:00前和19:00前清扫主要干道(街道)两次,定时收集垃圾一次,并及时运至村内垃圾台内,做到全天巡回保洁,日产日清,发现问题一次扣5分。
3、村内公共场所无白色污染物、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4、村内主干道路无遗留垃圾、无积水、无杂物,道路两边及树坑无杂草,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5、村内房屋墙面、主干道树木、电杆等无乱涂乱画,无乱吊乱挂,无随意张贴宣传品,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6、村内垃圾收集箱(台)干净整、不破损、垃圾不外溢,村民房钱屋后杂物堆放整齐,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7、沟渠内无垃圾杂物等漂浮物,发生问题一次扣2分。
8、上级检查有问题的、村民单位有投诉的,一次扣2分。
9、清扫保洁人员要保证配备的环卫三轮车玩、整洁,确保专车专用,发现问题扣1分。
10、保洁员在作业工程中要着统一标准服,注意自身安全,发现问题扣1分。
11、付出村委会和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的管理,完成临时清扫保洁任务,发现问题一出扣1分。
篇3:房地产开发公司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东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紧紧把握以资本运营为核心,以经济效益为目的,以经营利润为尺度,进一步加强计划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成立计划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全面负责公司计划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组由公司主管计划考核的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确定,计划考核的日常工作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小组受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计划的完成情况。
计划的编制与管理
第五条,计划分为月计划和年度计划。
第六条,制定计划的原则
1、各部门要依据公司的整体计划与本部门管理职责,认真制定月计划和年度计划。小组负责计划的汇总、平衡、调整和编制工作。
2、制订计划要整体把握,实事求是,合理编制,任务饱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计划,要把公司的全部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进行有效控制,使各项工作不丢项、不断线。
3、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约定时限。各部门要按照本部门岗位职责的要求,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有具体的工作时限和具体的工作数量。
第七条,计划内容
计划内容分为三部分:重点工作、一般工作和公司统一布置的工作。
1、重点工作
●关系公司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关系全年重点任务,关系公司整体工作所要求的相关工作。
●有经济指标要求的工作。
●与公司整体工作相关的重要管理工作。
●领导指定必须按时完成的任务。
2、一般工作
●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所负责的工作。
●无经济指标要求,但必须要做的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3、统一布置的工作
●公司要求当月共同完成的工作。
●有关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和公司规章制度所要求的工作。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八条,计划编制程序
1、部门编制计划
公司各部门每月25日前从公司内部网下载《月计划表》(康核表一),认真填报下月工作计划,每月26日将《月计划表》先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归纳汇总
人力资源部每月28日前负责将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归纳汇总,并报计划考核小组审核。
3、综合平衡
每月29日前由计划考核小组依据年度计划编制月计划,根据公司的总体要求综合平衡调整各部门的计划指标,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4、正式下发月计划
次月的1日前人力资源部将公司审议的月计划通过网络下发各部门。
第九条,编制计划的要求
1、本部门编制工作计划要做到心中有数,要符合公司整体工作的要求。
2、工作任务要具体,文字表述要清楚,责任要落实。
3、编制计划要有期量标准,制定的计划要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考核性。
4、跨月的工作要分段分进度按月落实。
工作计划考核
第十条,计划考核的目的
考核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确保公司各项工作、各项经济指标按期完成的必要手段,具有检验、评价、激励和惩罚的作用,通过考核进一步激励员工,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创新意识,使广大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促进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计划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正和客观、真实的原则。
2、奖罚分明、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月考核与季、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部门、主管领导、考核小组三级考核原则。
第十二条,计划考核的程序
1、部门自评
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对照本月的月计划逐项自查完成情况,如实填报《月计划考核表》(康核表二)
2、工作认定
每月1日,各部门要将《月计划考核表》交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3、检验与考核
计划考核小组成员负责对各部门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次月5日前,公司计划考核小组汇总各部门的上月计划考核表,召开计划考核会,对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填写《月工作计划考核结果汇总表》(康核表三),将综合考核结果报公司经理办公会。
4、通报考核结果
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的综合考核结果,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各部门通报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工作计划考核办法
1、各部门的月计划按具体工作内容分三部分考核其完成率。月计划整体为100%,其中重点工作占60%,一般工作占30%,统一布置的工作占10%.
2、影响月计划完成率的主要因素是:⑴各部门列入工作计划的具体项目数;⑵可计算的完成单项工作的程度。
3、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有未完成的项目内容,均按未完成项所占该项比例扣减完成率。
4、各部门为公司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解决,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度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10%.
5、各部门的月工作完成率每月要记录在案,作为季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6、财务审计部每月1日须书面将各部门现金流的完成情况报计划考核小组。
绩效工资考核
第十四条,绩效工资考核的原则
1、绩效工资与工作计划挂钩原则。
2、激励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第十五条,绩效工资考核标准
1、依据公司高管人员、中管人员、主管、一般员工职位的不同,分别将其标准工资的60%、50%、40%、3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考核。
2、各部门所属人员绩效工资之和,乘以当月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率,即是本部门当月绩效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各部门经理依据计划考核小组对本部门的考核结果,当月对所属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部门内部考核,得出每个人当月工作完成率(即具体得分),填写《员工个人月考核结果登记表》(康核表四),并及时将个人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第十七条,每位员工当月所得绩效工资为:个人的绩效工资基数乘以本部门工作完成率,再乘以本部门的个人考核分数。
第十八条,公司各主管经理的考核得分为主管部室得分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于工作优秀、业绩显赫、有突出贡献的部门,若考核结果超过100%,而当月的绩效工资总额不能调剂的,均由公司奖励基金列支。
第二十条,每个人的月考核得分之和为全年个人工作情况的总体得分;每三个月的累计得分为季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室员工个人月考核结果的汇总登记工作。
经济指标考核
第二十一条,对经济指标考核的原则
1、主要经济指标直接与奖励基金挂钩原则;
2、对承担经济指标的部门奖励倾斜原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奖励基金启动的条件
公司季度计划的经济指标完成80%,方可启动公司的奖励基金,若低于80%,奖励基金不启动。
第二十三条,公司奖励基金的使用
1、公司将本年度奖励基金的80%按季分配额度;
2、奖励基金分配使用的比例为:
一季度13%,二季度17%,三季度20%,四季度30%.
3、符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若季度计划的经济指标完成80%以上,具体奖励额度,可视实际完成情况而定。
4、奖励基金的20%,主要用于全年重点工作奖励。重点工作奖励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提名,并确定奖励标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季度计划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时,季度奖励设置岗位责任系数与风险系数
1、岗位责任系数(另定):
高管正职
高管副职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主管
员工(管理岗)
员工(操作岗)
2、风险系数:对于承担公司经济指标的部门及主管领导给予不同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主要依据各部门承担经济指标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五条,承担经济指标的部门均由公司经办会依据年度计划主要经济指标的具体情况统一研究确定。
第二十六条,季度奖励基数的测定
公司计划考核小组依据本季度经济指标的平均完成率,将公司分配的奖励基金的额度,除以公司全部人员的岗位职责系数与风险系数之和测出本季度的奖励基数。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的奖励总额为:本季度的奖励基数乘以本部门成员的岗位责任系数与风险系数之和,再乘以部门季度工作计划完成率。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可进行二次分配。
重点工作考核
第二十八条,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重点工作,计划考核小组可提出奖励方案,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给予奖励。
1、各部门本年度计划中所列的重点工作,贡献大,成效显着的;
2、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新增的重要工作或重点工作做出贡献的;
3、公司员工为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做出重大贡献的。
第二十九条,符合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公司将按照第二十三条第4款的规定给予奖励。
约束措施
第三十条,在执行月计划或年度计划过程中,经检查与考核,部门的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部门经理和直接责任人将受到公司的警告和处罚。
1、工作进展不理想或主观不努力;
2、任务未完成或未达到年度计划的预定目标,或连续两个月工作计划完成率管理部室低于90%,承担经济指标部门低于80%;
3、影响到公司全局或重点任务的完成;
4、阻碍相关部室工作的开展或影响下道工序的开展;
5、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大额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具体警告和处罚的方式
1、谈话提醒;
2、书面戒勉通知;
3、扣减绩效工资;
4、转岗或下岗培训;
5、引咎辞职;
6、免职;
7、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部门工作首次出现第三十条所述1至4任一情况时,由公司计划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对该部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第三十三条,若经谈话提醒,该部门工作仍无明显改善,或再次出现三十条所述1至4任一情况时,公司将正式向该部门经理下发戒勉通知。
第三十四条,对于受到谈话提醒和接到书面戒勉通知的部门,计划考核小组视其情节在当月或次月给予该部门绩效工资一次性扣减,扣减额为50%-100%.同时不再享受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书面戒勉通知累计两次,该部门经理可引咎辞职。书面戒勉通知累计三次,该部门经理及直接责任人将转岗或下岗培训。对于辞职、转岗、下岗培训的人员,按岗变薪变的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变更其工资标准。
第三十六条,若部门工作出现第三十条所述第5种情况时,经公司确认评估,公司经理办公会对该部门经理及直接责任人做出免职等处罚。
第三十七条,根据第三十条中所列情况,公司可视其情节,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其 他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经理办公会拥有本办法的最终修订权。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原《绩效考核制度(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