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卫生制度

教育卫生制度

  教育卫生的目的是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消除课堂教学中一切不利因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1、充分发挥45分钟的学习能力,合理安排作业。

  2、教师按时下课不拖课。

  3、教师写黑板时字迹端正、不宜过草。

  4、随时督促学生纠正读写姿势。

  5、课堂内容要有系统性、连贯性、先易后难,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循序渐进。

  6、教师不擅自加快教育进度,考试不宜过频,注意精神状态,及时了望学生健康状况。

  7、定期调换座位,对有高度近视、听力不好的学生,座位要安排在前座。

  8、室内照明与黑板平均照度不小于150LX。

篇2:乡镇卫生院岗前教育制度

  岗前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新招聘的工作人员上岗前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更好地适应其工作需要,实行岗前教育制度。

  一、对于新招聘工作人员和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对于在职职工调换工种时,也必须进行转岗前的教育,以便了解医院和本岗工作情况,切实完成好本职工作。

  二、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对于新招聘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经过医院所需专业的脱产岗前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专业文凭和资格方可上岗。

  四、岗前教育由业务院长会同有关科室,根据新进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并有记录可查。

  五、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介绍医院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规章制度。

  2、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3、对其将要从事的工作进行介绍,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其岗位责任制。

  六、积极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对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入门培训”工作。

篇3:乡镇卫生院职工在职继续教育制度

  职工在职继续教育制度

  为了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人才,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对在职教育作如下规定:

  1、参加上级学术活动

  短期学术活动,参与者必须发表市级以上论文,经业务院长同意报院长审批。根据需要,医院可选派人员参加重要学术活动,凡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回院后必须进行院内讲课。费用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专业进修

  实行各科人员轮流进修制度,每年度由医院统一计划,确定科目,并由医院与接收单位联系。进修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上级医院的业务培训与考试,回院后必须进行院内讲课。进修费用学习费用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在职继续医学教育

  鼓励职工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取得医学文凭并按规定完成院内讲课。学习费用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院内轮流讲课

  实行院内全员讲课,每月1-2次,并给予授课者每次 元补助,无故旷课者 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