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十)

  一、总则

  1、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交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订本准则。

  2、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二、库位规划

  3、库位规划与配置

  3.1物料管理科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3.2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3.2.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3.2.2依销售别、产品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2.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3.2.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规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4、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科应会同质量管理科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5、库位标示

  5.1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5.1.1层次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

  5.1.2库位流水编号。

  5.1.3通道别,依A、B、C顺序编订。

  5.2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5.3物料管理科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6、库位管理

  6.1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存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6.2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到先进先出的要求。

  三、收货管理

  7、成品缴库方式

  7.1缴库部门开立“进仓明细表”一式二联,连同缴库品送至物料管理科,经收货人员签收并存放于指定库位后,第一联送回缴库部门存查,第二联由收货人员持回凭以核对“成品缴库单”。

  7.2缴库部门依当日的“进仓明细表”汇总开立“成品缴库”,送物料管理科核对签认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科据以转记“成品库存日(月)表”,第三联送回缴库部门。

  8、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的缴库原因代号、品名、规格、产品与缴号的数量、包装或商标不符时,应即时通知缴库部门更正。

  四、发货管理

  9、交运期限控制

  9.1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物料管理应于一日前办妥“成品交运单”,并于一日内交运

  9.1.1计划产品接获客户的“订货通知单”时的交货日期。

  9.1.2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依客户需要日期。

  9.2直接外销订制品缴库后,配合结关日期交运。

  10、发货注意事项

  10.1物料管理科接到“订货通知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10.2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者,依下列规定办理:

  10.2.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者,其“订货通知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交运。

  10.2.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者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交运。

  10.2.3物料管理科接获“订制(货)通知单”得以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者,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10.2.4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缴库或“订货通知单”注明“不得提前交运”者,物料管理科若因库位问题提交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先予交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10.2.5未经办理缴库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须于交运同时办理缴库手续。

  10.2.6订制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交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交运。紧急时可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10.2.7“成品交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交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交运情况,若已交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11、承运车输调派与控制

  11.1物料管理科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11.2物料管理科应于每日下午四时以前备妥第二天应交运的“成品交运单”,并通知承运公司调派车辆。

  11.3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12、内销及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12.1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订制(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由业务部门开立发票,客户联发票核对无误后寄交客户,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于下月2日前汇送会计部门。

  12.2“订货通知单”上注明有预收款者,于开立“成品交运单”时,应于“预收款”栏内注明预收款金额及发票号码,分批交运者,其收款以最后一批交运时为原则,但“订货(制)通知单”内有特殊规定者,遵从其规定。

  12.3承运车辆入厂装载成品后,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成品交运单”上签章,第一、二联经送业务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会计核对入账,第三、四联交由承运商于出货前核点无误后始得放行。经客户签收后第

  三联送交运客户,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回物料管理科,然后把第四联送回业务部依实际需要寄交运客户,第五联由承运商持回,据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物料管理科自存。

  13、客户自运

  13.1客户要求自运时,物料管理科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13.2成品装载后,承运人于“成品交运单”上签认,依第十二条规定办理。

  14、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14.1物料管理科应于结关前将成品运抵指定的码头或货柜场以减少额外费用(如特验费、监视费等)。

  14.2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外销订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码头或货柜场报关签收后,第四联存于物料管理科,第五联经报关行签收后由承运人持回据此申请费用。

  14.3外销发票正联业务部门收存,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则于下个月二日前汇总送会计部门。

  14.4成品需于厂内装柜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14.4.1物料管理科应于接到业务部门领柜通知后,即联络货柜入厂装运。

  14.4.2装柜时应依客户要求的装柜方式作业,装毕后货柜应以封条加封。

  15、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成品交运单”因交运内容更改或填单错误需要更正时,依下列规定办理:

  15.1“内销交运单”的更正:

  15.1.1尚未交运:开单人员应于原单错误处更正,并加盖更正章,如果难以更正,则将原单各联加盖“本单作废”字样,重开“成品交运单”办理交运。作废的“成品交运单”第一联留仓运科,其余各联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核对存档,另开错误的发票则加盖“作废”章,存于原发票本。

  15.1.2已交运:开单人员应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内销)”第一、二、三联送业务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送会计,第三联依实际需要转送交运客户,第四联寄送客户,第五、六联存于仓运科。

  15.1.3如发票已送客户,因错误而需要重开者,应将新开发票连同“交运更正单”第四联送业务部门转交客户,并需督促客户取回原开发票。

  15.2“外销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15.2.1尚未交运:比照本条第(一)款的第一项的规定办理。

  15.2.2已交运:经办人员应立即至交运的码头或货柜场办理“装箱单”等报

  关文件的更正,并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其流程与发票的更正比照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15.2.3“交运更正单”不得作为出厂凭证。

  16、“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的审核及追责

  16.1审核: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下列情况者,应即附有关单据送业务部门转客户补签:

  16.1.1未盖“收货章”者。

  16.1.2“收货章”模糊不清难以辩认,或非公司名称全衔者。

  16.1.3其他用途章(如公文守用章)充当“收货章”者。

  16.2追责:

  物料管理科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份交运的签收回联尚未收回者应立即追责,并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同时应于月底前收集齐全,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科核对存查。

  17、运费审核

  17.1物料管理科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回会计科整理付款。

  17.2物料管理科审核运费时,应检视开单出厂及客户签收等日期,是否有逾期送达或违反合同规定,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

  17.3若“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第十六条的签收异常者,除依规定办理外,其运费亦应暂缓支付。

  18、成品领用与发票逾月反应

  18.1物料管理科收到领用部门开立的“成品领用单”经审核无误后,依其请领数量发货。

  18.2业务部每月初时把上月已出货未开立发票的客户,订货(制)单、品名规格、数量、交运地点及原因与对策填于“发票逾月未开立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业务部存,一份送会科据以核对。

  五、退货品管理

  19、运输的联络

  物料管理科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门补充,若有则依

  “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点联络承运商运回。

  20、退货品的验收

  20.1退货品运回工厂后,仓运科应与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第一联存于会计部门,第二联送收货部门,第三联由承运人携回依此申请费用,第四联送业务部向客户取回原发票或销货证明书。

  20.2物料管理科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先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付款规定办理。

  21、退货品的处理

  退货品的处理方式系需重处理者,物料管理科应督促处理部门领回处理。

  22、退货的更正

  22.1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物料管理科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一式三联的“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第三联由运输公司携回依此申请运费,第二联送回业务部门处理,第一联暂存仓运科依此督促。

  22.2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物料管理科办理销案。

  22.3倘退货品系属误退时,业务部门应于原开“退货单”第四联注明"退货品不符”后,送回物料管理科据以办理退回客户,将其交运作业按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并在“成品交运单”注明“退换货不入账”,本项退回的运费应由客户负担。

  六、滞成品管理

  23、滞成品分类、提报

  23.1滞成品部分由物料管理科依类别及分配的库位编号编列存放,并就每一堆置单位(如一垫板)固定库位存放便于管理。

  23.2滞成品的发生原因及代号:

  A.正常品缴库后满六个月未销售或未售完者。

  B.正常品缴库后虽未满六个月,但有变质的顾虑者。

  C.与正常品同规格或其他因素未能出库者(异常品)。

  D.每批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E.订单取消时。

  F.超制、短码尾数时。

  G.试制品

  H.销退重整列为次级者。

  I.其他。

  23.3物料管理科应于翌月6日前汇总填制“滞成品处理月报表”,呈主管核签,第一联送总经理处理,第二联自存。

  24、滞成品发货

  物料管理科于接到业务部门指定滞成品的“订货通知单”后依第四部分发货管理规定办理。

  七、储存管理

  25、账务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明细表”后,应立即以有关单据核对,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办理更正。

  26、盘点

  26.1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盘点时由会计科将盘点项目依规格

  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物料管理科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26.2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出表。

  26.3会计科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及金额,送物料管理科查明原因,再送业务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26.4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物料管理科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仓运科自存。

  27、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物料管理科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28、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28.1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28.2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物料管理科应随时注意。

  28.3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派专人负责才可进行。

  28.4物料管理科对所经营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28.5未经物料管理科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28.6物料管理科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查看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篇2: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仓库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物资收发及报废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公司仓库的管理。

  3、定义

  3.1、贵重物资是指单位价格为1000元(含)以上的物资。普通物资是指单位价格为1000元(不含)以下的物资。

  3.2、呆滞物资是指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用的采购入库物资。

  4.职责

  4.1、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收发存工作。

  4.2、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与苗圃场苗木的账务工作。

  4.3、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由其直接上级复核检查。

  5、入库物资的管理

  5.1、入库管理规定

  5.1.1、购买物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物资申购单》核对进货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办理验收手续,核对无误后开具《物资进仓单》,由送货人与仓管员在进仓单上签名。与《物资申购单》不符的物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对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的物资,需由专业人员验收签名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1.2、各部门将尚可使用的物资寄存于仓库,必须办理物资寄存手续。主办部门将物资分类整理,填写《寄存物资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搬到仓库办理寄存物资入库登记手续。仓库管理员应检查该物资是否有破损或损毁迹象。并在寄存物资表上注明。《寄存物资明细表》见附表1

  5.2、贮存保管

  5.2.1、物品入库后,对其进行分类编号存放,确保物品摆放整齐。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存放,确保安全。

  5.2.2、仓库根据贮存物品的特点和自身环境、设施条件,设置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并配备必需的货架。

  5.2.3、所贮存物品按规格型号分区域放置,合理有序,防止损坏。对温度、湿度和其他条件比较敏感的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配适当的防护措施,加注"XX物品"标识,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和防火措施。

  5.2.4、对于易受潮变质的物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对于易锈物品应存放于防雨、防潮的场所。

  5.2.5、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物资库存。每月对贵重物资清点一次;每半年对仓库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年终由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年度清查。盘点应认真做好记录填写《物资盘点表》,发现账实不符、质量变损等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物资盘点表》见附表6。

  5.2.6、对于变质、失效或报废的物品,按第7条款规定进行物资报废处理。

  5.2.7、仓库管理员须妥善保管贮存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准确、并及时登记《物资进销存明细账》。每月6号前完成《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并报送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见附表7。

  5.3、出库管理

  5.3.1、各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指定部门物资领用人员(以下简称领料专员),非指定领料专员不得领取仓库物资。物资领用流程如下:领料专员开具《物资领用单》交部门负表人签名复核,凭《物资领用单》领料联到仓库领取物资,领料专员与仓库管理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领用部门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未能签名的可先电话通知仓库发放物资,但事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仓库补办领用手续。各类物资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

  5.3.2、领料专员将物品领出后发现规格或其他原因不适用要求退回仓库,领料专员需填开红字《物资领用单》并标明"退回"字样。仓库管理员收到退回物资时在红字《物资领用单》签字,并凭领料联冲销账务。

  5.3.3、被使用部门退回仓库或拒绝领用的新购物资,仓管员在收到物资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部,采购部须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未及时回复处理的,仓管员须于3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请示处理。入库物品退货时,仓管员填开红字进仓单并标明"退货"字样,收货人签收后冲销账务。

  5.3.4、对办公室及员工宿舍领用的物品由行政部统一办理领用手续,其他部门及个人不予办理领用。

  5.3.5、物品借用及归还手续。部门领料专员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一式二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仓库办理借用。借用物品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无法按时归还的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延期借用证明。归还物品时仓管员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则由借用部门负责维修后再行归还,如需报废的则由借用部门办理报废手续。《物品借用登记表》见附表2。

  5.3.6、对非有机分解的消耗类物品,(例如:枝剪、镰刀、灯泡……等)原则上以旧换新的方式领用,领用人凭已损坏不能用的物品换领。收回的废品由仓库统一处理。

  6、非入库物品的管理

  6.1、对工程材料、绿化苗木等非入库物资,仓库管理员有权对物品送达数量进行核查,但不参与实物的管理与接收工作。该类物资按照公司工程类物资管理制度执行。

  6.2、公司苗圃场的实物管理由绿化部负责,其账务登记由仓管员负责。苗圃场苗木收发由苗圃管理员填写《苗木进/出场单》一式二联,其中第一联记账联须于每周五下班前交仓管员,第二联存根联由苗圃管理员留存。按请示成批种植苗木的进出单据,由苗圃管理员在种植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苗木进/出场单》交至仓管员。《苗木进/出场单》须由两个以上经办人签名确认。苗木的报废由苗圃管理员按照7、1条款规定进行办理。《苗木进/出场单》见附表8。

  7、物资报废规定

  7.1、拆迁旧物资及大型物资报废程序。

  拆迁的旧物资,主办部门将可重复使用的物资分类整理,填写《寄存物资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搬到仓库办理寄存物资入库登记手续。不能重复使用的物资由主办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报废物资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名 通知仓库及相关技术部门到现场复核签名 相关部门会签(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等) 董事办审批 仓库通知相关人员作报废处理。《报废物资登记表》见附表3。

  7.2、除第7.1点规定之外的物资报废程序。

  确定需报废的物资由使用部门填写《 报废物资登记表 》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搬到仓库 仓库定期汇总《 报废物资登记表 》提出报废申请 相关部门会签( 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等) 董事办审批 仓库通知相关人员报废处理。

  7.3、经审批确认尚可使用的的物资,由仓库管理员按规定通知相关人员办理物资寄存手续。

  8、呆滞物资的管理.

  8.1、呆滞物资是指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用的采购入库物资。3个月的计算开始时间以首批《物资进仓单》上的日期为准。

  8.2、仓库管理员于每月6号前完成《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并报送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见附表4。

  8.3、申购部门在一个年度内产生的呆滞物资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超过1万元,仓库管理员将会同采购部向行政部报送,由行政部进行处理。

  9、其它规定

  9.1、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仓库内禁止烟火。因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失、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2、对不按《仓库管理制度》办理物资收发的部门及个人,仓管员有权记录违规事项,并对违反制度规定2次以上(不含2次)的部门及个人书面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进行处理。《违反仓库管理制度事项统计表》见附表5。

  9.3、仓库均应设置安全防患措施,并保持门、窗、柜、锁牢固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库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备,其种类和数量均应符合要求,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地点,仓库管理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

  9.4、离开仓库应随手关闭照明、电脑等一切电源,并锁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

  10、相关记录

  10.1、《寄存物资明细表》

  10.2、《物品借用登记表》

  10.3、《报废物资登记表》

  10.4、《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

  10.5、《违反仓库管理制度事项统计表》

  10.6、《物资盘点表》

  10.7、《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

  10.8、《苗木进/出场单》

  10.9、《物资领用单》

  10.10、《物资进仓单》

  10.11、《物资申购单》

篇3:总务仓库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总务仓库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公司物资的采购

  (1)供应商:

  办公用品:

  工作服及广告服:

  (2)采购流程:每个月月底填写采购单,购买下个月的办公用品所需量--通知供应商购买物资--查收物资(包括:规格、数量与送货单是否一致,单价是否正确)--归类放置--签收送货单--将采购单做进ERP系统里;

  (3)门市采购办公用品时必须由门市人员和门市管理部申请,门市管理部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方可采购。并在每天早上九点之前将昨天发放统计表上传到群内。

  2、办公用品的管理

  (1)发放:

  ① 坚持做到以旧换新;

  ② 因遗失或人为损坏的,领取新的给予照价赔偿;

  ③ 严禁出现浪费纸张现象,反面能用的纸张需再次利用资源;

  ④ 做好每日的出仓登记并做好《办公用品发放》、《广告宣传用品发放》并上传。

  (2)账目:

  ①将每次采购的物资有调整单价的在《总务仓》修改单价,并将采购记录做进《总务仓》后上传;

  ②将每天的发出去的办公用品于次日早上9:30点前做进ERP里的出仓单,负责审单人员在10:00之前审核。

  ③每个月的星期五将上个月的送货单与供应商的核对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一致,给予结算货款。

  (3)控制总务仓库的库存量,每半个月检查所有总务仓的库存情况,及需采购的要本着 "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办"原则,认真仔细的做好每一笔账。

  3、负责办公设备

  (1)公司办公设备的维修:

  ① 检查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是否有问题,接到报障后在可以维修的情况下三天内解决,避免影响工作效率。

  ② 把每次的办公设备维修费及时做入办公用品的维修费。

  (2)办公设备的报废:办公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成本太高,则向上级提出申请,经主管同意后才能报废,采购新的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