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程序

医院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标准操作程序,确保用药安全

  范围:药库等

  责任人 药库及各部门负责人

  程序:

  1、购买、储存、使用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

  2、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库统一采购,药库应向有资质的经营企业采购,并建立台帐,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3、危险品应设立专库存放与管理,环境、设施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

  4、危险品库应由专人负责,清洁卫生,温湿度控制,安全、昆虫、鼠类的控制按有关条例实施。

  5、危险品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及意外情况的处理办法,并按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将其分类存放,做到物品隔离、隔开或分离储存。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法。

  6、危险品库必须有一定的通风设施及消防设备。定时开启排气扇,保持通风、隔热、防潮。严禁烟火,定时检查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险品中转库门前必须有醒目的"危险品"标志。

  8、各使用科室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并建立使用台账,对每一批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结存数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实登记,定期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台帐保存2年备查。

  9、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各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向保卫科(晚上向总值班报告)报告,保卫科再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并协同查处。

篇2:易制毒化学品计划采购、网上审批及配送程序

  易制毒化学品的计划采购、网上审批及配送程序

  1、计划。(可控)

  仓库根据对园区各使用单位前三个月的总使用量情况进行综合对比,并按仓库的当前库存量,制定对下一批次的采购数量工作计划,报公司水经理处进行确认。

  2、采购及工作洽谈。(成本不可控)

  公司水经理按照计划明细与供货方进行询价等有关工作业务。

  3、分局审核。(时间不可控)

  准备上一批的购买证,购销合同,发票及增补报告,加盖公司印章后,将购买材料上传到易制毒网络系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购买凭证下载,并送到供货商处。

  4、配送。(时间不可控)

  仓库根据当前库存量,填写原料订购(配送)清单,并报公司水经理处签字确认,将配送清单发送到供货处,供货商根据配送清单上的品名、数量进行送货。

  5、入库。(可控)

  仓库人员对采购进行化验、清点,并入总公司仓库。

  6、出库。(可控)

  仓库人员根据各车间开出的物料品名、数量进行发货。

  7、盘点。(可控)

  仓库人员对每天的出、入库情况进行盘点,公司财务人员每月最后一天对易制毒品仓库进行盘点。

篇3:医院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必须存在专门仓库中,由专人保管。化学危险品仓库内做到物品隔离、隔开或分离储存。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法。化学危险品仓库定时开启排气扇,保持通风、隔热、防潮。严禁烟火,定时检查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购买、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3、本制度所称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具体分类和品种应根据国家确定并公布的品种及时调整。(见附表)

  4、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库统一采购。药库应向有资质的经营企业采购,并建立台帐,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5、各科室若须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先提出申请,注明品名、用途及用量,经科主任签字、保卫科备案并批准后方可交由药库采购。

  6、各使用科室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并建立使用台账,对每一批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结存数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实登记,定期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台帐保存2年备查。

  7、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单张处方不得超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的最大剂量。

  8、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各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向保卫科(晚上向总值班报告)报告,保卫科再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并协同查处。

  附: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