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采购员工作职责

学校食堂采购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掌握《食品卫生法》。

  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遵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卫生许可证等。

  3、凭中心负责人签发的采购单购物,外出采购必须双人同行,一人不外出采购;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信息,按批发价进货,杜绝电话采购,人情采购等现象;负责公布各类食品商场价和进货价,接受师生监督。

  4、采购大宗物品和早点类食品应到经膳食中心审核认定的厂商处购买。采购食品要做好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等登记工作,“三无”食品一律不得购买。

  5、采购蔬菜应到经膳食中心审核后指定的商场按批发价进货,采购蔬菜必须新鲜、无毒。

  6、采购要一看、二摸、三闻、四复秤。杜绝采购劣质、变质、高价食品的现象。

  7、回单位后二人以上(其中一人为管理人员)复秤并详细记载、签单,无采购员、保管员、卫生监督员和轮值人员签字认可,中心负责人就拒绝签验购物发票,财务人员就拒绝入帐。

  8、及时和会计结清帐目,不得拖欠客户货款,所欠客户货款谁经谁负责结清。

  9、采购过程中如有营私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将除按实赔偿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0、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禁止带客户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加强食堂安全戒备和防范。

篇2:学校食堂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包、香、味等感官性状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质要求的食品;

  二、采购肉类食品应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米、肉及其制品食用油、面粉、调味品等大宗食品或原料实行定点采购。

  三、采购预包装食品庆向供货方索取检验报告单或合格证,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四、采购预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持期)、净含量、主要成份、产品执行标准、使用说明等内容;

  五、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混运。

  六、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专人进行验收,合格后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七、食品采购入库后应及时建立台帐,台帐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篇3:学校食堂采购索证制度五

学校食堂采购索证制度(五)

  一、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账存放应方便检查。

  二、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采购凭证并留存备查。

  三、采购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采购食品时,应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并对食品进行感官鉴别。

  四、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五、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

  六、定点采购,采购食品时宜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正规商场、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