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工作制度

小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认真落实贯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反校园欺凌”意识,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校园欺凌事件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赵

  成员:戚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组

  负责人:赵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警戒疏散组

  负责人:浦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

  3.善后处理组

  负责人:杨

  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4.通讯联络组

  负责人:戚

  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报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

  5.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丁

  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质保障等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成立值日教师工作队伍,加强校园值班巡逻,落实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管理责任制。

  7.建立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四、处理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件发生后,在场知情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向班主任或值日领导报告。班主任和值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况后,立即通知副组长和各工作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

(二)处置与救助

  欺凌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对现场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保护现场,保存物证,并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保护与维稳

  应急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案情,关注事态发展,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到最小。

  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告与通报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处理进度,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视情况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或家属。

  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实。

(五)事件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2:小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工作制度

小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认真落实贯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反校园欺凌”意识,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校园欺凌事件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赵

  成员:戚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组

  负责人:赵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警戒疏散组

  负责人:浦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

  3.善后处理组

  负责人:杨

  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4.通讯联络组

  负责人:戚

  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报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

  5.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丁

  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质保障等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成立值日教师工作队伍,加强校园值班巡逻,落实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管理责任制。

  7.建立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四、处理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件发生后,在场知情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向班主任或值日领导报告。班主任和值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况后,立即通知副组长和各工作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

(二)处置与救助

  欺凌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对现场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保护现场,保存物证,并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保护与维稳

  应急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案情,关注事态发展,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到最小。

  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告与通报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处理进度,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视情况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或家属。

  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实。

(五)事件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口腔科预防医院感染控制对策

口腔科预防医院感染控制对策

  1、建立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制定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建立由科室主任及本科兼职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组成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并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口腔科感染特点,为有效预防血源及非血源性疾病传播,制定口腔科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制度、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学习,督促本科室医护人员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掌握无菌操作技术。在工作中强调双向防护,加强隔离措施,严格诊室环境的消毒,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对口腔诊疗器材消毒、清洗、灭菌的规范化管理是提高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医院感染的关键。

  2、口腔科重复使用医疗器材的消毒与灭菌:

  消毒灭菌原则:

  所有器械消毒灭菌应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只与皮肤接触或被感染性气溶胶污染的进行消毒处理,可使用中效消毒剂如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或浸泡。凡是穿破组织或接触黏膜的器械都应按照消毒—流动水冲洗——高压灭菌的程序进行灭菌前处理和彻底灭菌。

  (1)口腔器械按照危险程度、材质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处理。高危险物品必需灭菌处理。中、低危险物品采用中效以上消毒剂处理。

  需灭菌的器械与材料:手机、车针、牙钳、解剖刀、骨凿、钻针、根管治疗器械等凡是破坏口腔软组织和骨组织的器械;银汞充填剂、塑料器械等与组织直接接触的材料应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

  灭菌方法及程序:洁牙手柄、高速涡轮手机在每位患者使用后应继续运转20~30s,以排出手机内部水、气,同时也能将手机轴承、气路和水路的污染物排出。每次治疗后,凡是直接接触破损黏膜,带有血液污染的器械用后立即进行表面消毒,流动水清洗,清洗完毕后送高压蒸汽灭菌,并分别包装、备用,使用前开封。凡是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先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再清洗,然后灭菌。

  (2)需消毒的器械与材料:技工材料、牙模、咬合器、固定或活动修复体、正畸用具等。

  消毒方法:技工材料等各种正畸用具在使用前应用流动水清洗后,再浸泡于250mg/L含氯消毒剂中30min,在置于病人口腔内之前再次进行清洗和消毒。

  (3)一次性口腔医疗用品:一次性口腔器械盒、漱口杯、注射器、口镜、镊子、探针、小毛刷、强力吸引器、吸唾器等,用后置入黄色医疗废物袋内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废弃的针头、手术刀片等锐器,用后应置于防刺穿的锐器盒中,固体废弃物置于坚固的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

  3、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实行标准预防隔离原则,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对病人和医务人员均采取有效的保护性措施。为有效隔绝皮肤与病人唾液、血液及病原微生物的直接接触,医务人员手的防护极为重要,工作人员在进行诊疗操作时应戴手套,并在下一位病人治疗前更换手套,操作后脱掉手套洗手、肥皂冲洗。必要时可用手消毒剂,常用的有5000mg/L碘伏溶液或75%乙醇溶液。如发生锐器刺伤立即清洗、消毒,必要时包扎。诊疗时工作人员应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眼罩,预防感染性气溶胶吸入和污染。

  4、改善口腔门诊诊疗环境口腔门诊室内要保持清洁,每个工作日结束后用紫外线照射1h,并保持通风良好。治疗台在治疗每位病人后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综合治疗椅表面及在诊治过程中被病人血液、唾液或其他分泌物污染的工作台,在治疗结束后用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椅套。诊室内应划分为消毒区、清洁区、污染区,病人就诊流程力求合理和安全。设立独立的清洗消毒室,采取由污到洁的流水作业方式。

  5、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定期对口腔科环境卫生学、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使用中消毒液进行定期监测,每季对口腔门诊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进行细菌监测。灭菌后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消毒剂生物监测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灭菌剂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含氯消毒剂化学监测每日1次,戊二醛每周1次化学监测,紫外线灯每半年测定1次照射强度,低于70μw/cm 2及时更换。各项监测如一项不合格要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直至监测合格。同时各项监测必须详细记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