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关系到拆迁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给予补偿。应该明确的是,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所有人,而不是使用人。所有人既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
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
《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区位是指某一房屋的地理位置,主要包括在城市或区域中的地位、与其他地方往来的便捷性、与重要场所(如市中心、机场、港口、车站、政府机关、同业等)的距离、周围环境、景观等。用途是指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产权档案也未记录用途的,以实际用途为准。无论实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有一个基本原则是必须明确的,即等价的原则。所以,从价值量来衡量,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是等价的。
拆迁安置
在拆除租赁房屋的情况下,《条例》规定了解除租赁协议的处理方式。由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由所有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拆迁补偿前,已经解除了租赁协议或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实质上相当于非租赁房屋的补偿、安置,根据《条例》的规定,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出租人与承租人达不成协议时,为了保障承租人的权益不受损害,《条例》规定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就新调换房屋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条例》将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确定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房屋拆迁的同时也会给承租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拆迁安置房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切身利益。《条例》明确了安置用房的质量安全标准。相关的管理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头把关,确保安置房符合城市规划,符合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等的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并经竣工验收,取得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属住宅小区内的商品房,还须通过有关部门进行的综合验收。
特殊情况的拆迁补偿、安置包括产权不明确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指无产权关系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考证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因产权关系正在诉讼的房屋。《条例》规定“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除前,拆迁人还应当就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拆迁人应就被拆迁房屋向公证机关提交证据保全申请,并按公证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公证,对公正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立案归档以备查用。
此外,包括抵押房屋的补偿、安置。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进行拆迁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补偿和安置:一是要认定抵押的有效性。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二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一般是接受抵押的银行;三是能解除抵押合同的,补偿款付给被拆迁人,付款前必须经抵押权人认可;四是不能解除抵押关系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不足以清偿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抵押人进行追偿。
篇2: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工作方案
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20**年房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今年房屋修缮工作,市局决定对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进行招标采购。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的重要思想,推进房屋修缮工程管理公开、公正、公平运作的市场化进程;节省工程材料费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修缮资金的使用效益;解决好房屋使用功能问题,把修缮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居民群众满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房屋修缮工程材料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白
副组长:吴忠
成员单位由市局物业处、财计处、监察处、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站组成。办公室设在物业处,主任任洪生。
同时成立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招标评审小组(评标委员名单附后)。
三、招标原则
公开推荐、公开考察、公开确定入围厂商,公平竞争,公正综合评议确定中标厂商。
四、材料招标范围
1、材料种类。按照省建设厅、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局综合维修的经验和实际效果,屋面卷材选用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给水管材选用聚丙烯塑料管材(PPR);室内排水管材选用改性聚氯乙烯管材(UPVC)。
2、材料用量。经初步测算,本次材料招标屋面防水卷材用量约为55万平方米(涉及面积);给水管材用量约15万延长米(立杠及支管);排水管材用量约12万延长米(立杠及支管)。
3、材料标准。屋面防水卷材采用GB 18242---2000标准,排水管材采用GB/T 5836.1---92和GB/T 5836.2---92标准,给水管材采用GB/T18742.1---20**标准。
五、材料招标的组织实施
(一)推荐阶段
由各区局、公司推荐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被推荐的材料厂商的资金信誉、企业资质、设备生产和供货能力应不低于20**年中标的供货厂商,并由被推荐的厂家或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生产经营执照、经营许可、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
3、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国标、行标、企标;
4、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推荐使用书(给水管材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和检验报告);
6、委托销售代理证书;
7、企业生产技术设备、技术力量及生产能力;
8、企业主要业绩简介;
9、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资料;
10、材料报价;
1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二)组织考察,确定入围厂家或供应商
各单位推荐材料厂家名单及上报书面材料齐备后,市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及物业、财计、监察、质监部门对推荐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为产品质量及其保障措施、企业信誉、知名度、生产能力、产品供货能力、产品是否适合修缮工程等。对20**中标单位,今年可不再组织考察。考察后,召开参加考察的单位和部门会议,研究确定招标入围生产厂家或供应商5-6家。
(三)组织招标和评标会议,确定中标厂家或供应商
确定入围材料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后,由市局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工作:
1、制定招标文件即标书。招标书包括投标须知、投标材料(标的)、投标材料报价、技术要求、投标程序及费用、投标文件内容、评标原则、废标条件、招标书解释。
2、向入围厂商发送招标通知,并按时间收集投标单位送达投标资料。招标通知应明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份,领取招标文件的,购买费不退;投标保证金在投送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2000元/厂商,未中标的,保证金返还,中途撤标的,保证金不退,中标的在签署合同之日起至三个月后以予返还。
3、向送达投标书的厂商发送评标会议通知,按通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房屋修缮工程防水材料、给排水管材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召开开标评标会议,按《20**年房屋修缮工程材料招标评标方法》确定中标单位。防水材料厂商确定3-4家,给排水厂商各3-4家,(附后《20**年房屋修缮工程材料招标评标方法》)。当评标确定的材料供应厂商未能达到以上数量时,招标领导小组可在不低于已确定的中标厂商所具备的各项条件下,选择材料厂商,召开补充评标会议,评审增加中标厂商。
4、由局物业处、财计处、监察处及区局、公司代表与中标单位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双方认可的材料价格、付款方式。
六、中标材料合同与使用管理
(一)采购合同签定
20**年的招标采购的合同统一由各区局、公司,与中标材料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直接签定采购合同。
1、接到中标通知后,区局、公司按评标、协商确定的价格,付款方式及厂商在评标会及在协商中确定的各项承诺,联系本单位实际所需,按工程工期、各种材料需用量计划,签定各种材料采购总量合同。合同应明确供货数量、时间范围、材料规格型号、质量标准要求、交货地点、产品标识及交验规则、保质期限、质量保证金、材料质量事故赔偿、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违约责任条款等。支付供货厂商货款时,购货方须经确认供货方按合同约定,完全正确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为确保工程材料质量,购货方应扣留供货方应付货款的10%材料质量保证金。
2、根据总合同约定,由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基层公司(房管所)与材料厂商签定具体项目的材料需用量预约单,明确具体数量、进货时间、地点、交验规则、用货(时间、地点、用量)变更和误时、缺量、质量不合格等违约责任条款。
3、区局、公司要加强中标材料管理,贯彻材料验质验量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一是落实栋号项目负责人制度监审验质验量工作,二是落实工程监理制度监审验质工作,三是执行质量监督制度接受修缮工程监督站验质核定。
合同签署一式三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另一份在工程验收资料中存档备案。
(二)贯彻中标材料验质验量上报认证制度
在合同执行中,区局、公司要严格贯彻落实中标材料验质验量认证制度,作好材料进场认证单工作(以下简称认证单)。一是每次进场的材料由基层公司(房管所)的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施工单位按需用量预约单,认真验收进场材料数量和表观质量,并按有关标准要求及时做好材料复试工作,认定符合要求后,及时做好三方签字认证工作,认证单存档备查,作为进场材料汇总的质量和数量依据;二是每月上报市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站(定额站)进场材料汇总表;三是上报的进场材料汇总表须经市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签字后,由市局物业处按中标通知有关货款支付规定支付区局、公司货款。区局、公司按各自的采购总合同约定向材料厂商支付材料款。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应以最后一次支付材料款之日起计算,一年以后付给材料厂商,如一年中,发现因材料质量即经现场抽取实样进行材料物理指标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质量保证金一律没收。在厂商承诺的保质期中,材料质量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按合同约定的相关赔偿条款,由材料厂商按合同履约。不履约的,由区局、公司向其提起法律诉讼,由法院按合同有关条款以予强制执行。
(三)加强中标材料的使用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中标防水卷材和给排水管材使用管理,严格按合同及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材料控制的要求,验收每次进场的材料,对于中标企业报送的样品进行封样,对于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现厂家供货与样品不一致的,使用单位有权予以退货并要求赔偿。材料进货应按照以下程序检验:清点进场数量品种规格、确认材料标识、收取进场材料合格证、按有关《材料标准》对其重量、尺寸、面积、规格、厚度和外观进行检验,并按《材料标准》规定的批量抽取试件到法定的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应有监理工程师核验盖章,复试不合格的,按合同有关违约条款处理。各单位加强检查,严禁使用其它材料或以次充好。材料的使用由市修缮工程质监站负责监督,发现不按要求收验材料的,无合格证和复试报告的,不使用中标材料或以次充好的,要按《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予处罚。市局物业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使用伪劣材料或其它材料,市局将不予结算。
篇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