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开发立项管理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并符合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还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但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可以采用行政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二是1998年7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合理利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在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并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建设条件书面意见书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就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包括:
1.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2.城市规划设计的条件;
3.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4.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5.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房地产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
1996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25号),该通知规定,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购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出。
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方式项目投资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揽项目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可以有效地防止部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减少楼盘“烂尾”等现象的发生。
不按期开发的处罚原则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上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利用土地进行非法炒作,激励尽快将土地投入使用,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这里所指的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起止日,是指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算起满一年。动工开发日期,是指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实质性投入的日期。动工开发,必须进行实质性投入,开工后必须不间断地进行基础设施、住房建设。在有拆迁的地段进行拆迁、三通一平,即视为启动。一经启动,无特殊原因则不应当停工,如稍作启动即停工无期,不应算作开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造成的违约和土地闲置,不征收土地闲置费。
(一)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开工延期。不可抗拒力,是指依靠人的能力不能抗拒的因素,如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
(二)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开工延期的。
(三)因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造成动工开发延期的,如发现地下文物等问题。
篇2: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构成
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构成
一、土地开发成本构成
1、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新区开发含对土地所有者的安置资、树木青苗补偿费、土地附加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及迁坟、鱼塘。养殖场的拆迁赔偿费等。旧城区开发含动迁户临时安置的安置费、自行安置的补助费、私房征购费等。
2、土地购置费 双方在土地交易中发生的价款。
3、出让金 国家收取的款项。包括市国土资源局收取的和国家收取的两部分。
4、七通一平费 指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建设费,包括开发区内的供水、供电、排洪、排污、供气、通讯及道路建设费用,这些费用按开发单位价目成本总额包括以下几种,归集并计算出单项总造价后,按土地开发受益面积平摊到土地开发成本中去。
① 场地平整
② 勘察设计
③ 临时设施
④ 桩基工程
⑤ 土建安装
⑥ 管理费 七通一平费用单独施工、计算时计入。
⑦ 利息 七通一平费用单独施工、计算时计入。
5、耕地占用税
6、耕地开垦费
7、征地管理费 指为组织与管理土地开发工程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费、职工教育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劳保技安费等。
8、占耕地教育附加费
9、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10、南水北调费
11、新菜田开发基金
12、出让金业务费
13、契税
14、利息 目前国内外银行提供贷款均是以复利法计算利息的。所以开发工程的贷款利息,应以复利计息计人成本。
二、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1、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指新建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及设备购置费用。主要包括:
① 人工费 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和在现场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服务的辅助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 材料费 工程施工所耗用的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其它材料、结构物及零件的成本,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费。
③ 机械使用费 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发生的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费、附属工具费。动力及燃料费等。
④ 施工管理费 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和为施工服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
- 工作人员工资
- 工资附加费
- 办公费
- 差旅费
- 检验试验费
⑤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包括各种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
- 供热及换热站
- 供电设备、安装(外接及配电室、配电箱费用)
- 电梯
2、小区内公共服务及建设费 指按规划要求兴建
①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② 健身设施或用房
③ 医院
④ 派出所
⑤ 环境卫生用房
⑥物业管理用房(保安监控室)
⑦ 居委会
⑧ 商店
⑨ 停车场(洗车场)
⑩ 其他服务设施
3、小区内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建设费 (单指工程施工费用)
① 道路 停车场 地面硬化 围墙
② 排水、排污管道
③ 供水管道、二次加压
④ 监控系统
⑤ 供电线路、路灯
⑥ 宽带及机房
⑦ 有线电视
⑧ 通讯线路
⑨ 供热管道及换热站
⑩ 园林、绿化
三、基础工程费
(主体工程基础费用)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渣土费
2、人防费
3、中学增建费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旧城改造费
6、公建地费
7、墙改费
8、便道占用费
9、环境保护监察费
10、城市绿化费
五、前后期费用
1、勘察设计费
2、监理费
3、招标费
4、质检费
5、测量、放线费
6、价格评估费
7、综合开发管理费
8、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9、房屋所有权登记工本费
10、物业前期费
11、散装水泥限袋费
12、工程质量监督费
13、工程造价管理费
14、安全监督费
15、劳动定额测定费
16、外省承包工程管理费
17、施工图纸审查费
18、预算费
19、施工噪音管理费
20、专家评审费
六、预备费
1、热力补贴费
2、供暖
3、煤气集资
4、煤气施工
5、供电
6、供水外接
7、排污费
七、经营管理费 企业运行项目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1、监察审计费
2、资质年审费
3、营业执照年审费
4、治安费
5、卫生费
6、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费
7、城市交通集资费
8、报刊费
9、街道管理费
10、计划生育管理费
11、社会统筹
12、教育基金
八、贷款利息 项目贷款或投资款项的计息,各银行是以复利计息的。
九、不可预见费
十、销售、广告费
1、销售提成费用
2、广告费
3、销售营业税
十一、各种税费
国家和地方政府征收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十二、总投资额
十三、利润额
篇3:房地产项目开发行政流程
房地产项目开发行政流程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以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确定并制定报告书,应付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二、行政审批部份
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可分为六个阶段:
1、 选址定点
2、 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 规划报建图审查
5、 施工报建
6、 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以下应办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报告和进行项目定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的供应方式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文划局、地震局、国林局、水利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机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5、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局(表)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此阶段办理以下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事业内容和范围过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过行评审,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须办理以下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过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的人防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事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得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办理以下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能划分专业内容和范围进得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交纳有关费用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须办理如下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内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非招标类工程可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过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办理以下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 证明材料
1)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施工交付日期
2、 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 工程施工合
4、 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附商品房预售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等阶段: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单位的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它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专业和内容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本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结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根据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差异,各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于7天,所属事项以实际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