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人事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制度

一、聘用

  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

  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二、试用期

  新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 个月。

三、转正

  员工从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转正申请单,填写《转正申请单》,由主管上级具体签署意见并与人力资源部门协调,由人力资源部门呈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考勤、加班及请假管理办法

  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

  3、服从上级指挥,有不同意见应当面或书面陈述,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4、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或有特殊、紧急需要,服从加班、值日等安排。

  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 8 小时,周一至周五:

  早 8:00---12:00 工作 下午 14:00---18:00 工作

  考勤规定:

  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或签到制度,不可迟到、早退、旷工。

  考勤管理:

  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四次。不具备打卡条件的部门,实行签到(退)制度,时间及规则同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者应填写《员工外勤单》。

  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及处罚

  1、迟于规定时间3 分钟内上班为迟到。迟到一次处 10 元罚金。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 早退一次扣发当日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

  加班办法:

  对于员工加班可按下列标准支付薪资,或按加班时间进行 1:1 倒休,倒休后不再支付加班费用。

  国家法定假:

  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

  加班薪资支付标准:

  国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资;

  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资;

  平常日加班按 150%支付薪资。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视为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效率下,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

  员工加班时间在 1 小时(含)以上的。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不予补偿:

  1、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办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

  2、员工出差加班及已给予定期固定补偿的加班。

  请假管理办法: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下,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进行销假。

  假期类别:

  公司员工给假分为扣薪假和带薪假两大类:

  1、带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

  各类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1、每周公休假: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各部门可根据情况采取轮休制。

  2、法定节日假: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 天;如属晚婚(男满25 岁,女满23 岁),给假 15 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产假:在集团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 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 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 天。

  5、丧假

  (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 天;

  (2 )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 天。

  6、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情况给予。

  7、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公司正式员工工作 1—3 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 天;

  工作3—6 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 天;

  工作6 年以上,每年年休假 10 天。

  8、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 天,年累计不得超过 10 天。以事假计。

  假期工资: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

  2、30 日以内的产假及工伤假,不扣工资;30 日(含)以上的产假及工伤假,假期只发50 基本工资。

  3、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

  请假核准权限: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

  1 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1—3 天(含)由副总经理核准; 3—5 天(含)、5 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2、正副经理级员工请假

  1 天以内由总经理核准,1—3 天(含)由其主管副总经理;3 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3、正副总经理级员工请假1 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考核

  考核目的和意义

  为完善公司管理机制,科学评价员工和部门工作,对上一阶段工作做出总结,激励员工继续努力进取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部门考核和员工考核结果是评价与指导部门和员工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计算所属员工年度绩效薪资或奖金的依据。

  考核的分类、实施办法、评分标准:

  本办法包括部门考核和员工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

  部门绩效考核是公司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部门考核项目进行,部门考核每年两次:

  年中 1 次,7 月份进行;年终 1 次,次年元月一次。

  基本程序为:

  1、制定公司年度工作目标;

  2、根据公司工作目标分解为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同时制定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

  3、修订部门职责说明书、部门考核表,确定部门职责和部门考核项目表;

  4、根据部门目标责任书、部门职责书、部门考核表进行考核。

  成立由公司领导、职能部门主管组成的集团绩效考评组,各部门由主管领导负责,按规定格式写出部门工作总结,报考评组审核。各部门工作由其第一负责人总结,不得由他人代写。

  由考评组对各部门工作总结的内容进行审查,落实其真实性、完整性。由考评组对各部门进行考评,根据部门目标责任书、部门职责书、部门考核表进行评分部门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项目及分数比重一般参考下表,各部门的具体项目和分数比重可根据情况有所不同。

  考核项目 分数比重

  工作目标完成 60 分

  部门管理 15 分

  部门职能发挥 10 分

  部门员工教育培养 10 分

  重大工作成绩 5 分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考评组评分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分为部门考评得分。将各部门分数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评分标准:

  部门考核得分 评价级别 描述

  90 分(含)以上 优秀 圆满完成工作目标、部门管理出色

  80 分(含)— 90 分 良好 完成工作目标、部门运作稳定高效

  60 分(含)—80 分 达标 基本完成工作目标、部门运作正常

  60 分以下 未达标 不能完成工作目标、工作存在问题

  员工绩效考核是根据员工工作目标书、岗位职责表和考核项目表进行考核,员工考核每年两次:年中一次,时间为六月份;年终一次,时间 12 月份。

  基本程序为:

  1、根据部门工作目标确定员工的工作目标书;

  2、修订员工岗位职责表,确定员工考核项目表;

  3、根据员工的工作目标书、岗位职责表、考核项目表对员工进行考核。

  员工考核分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进行,二者的基本考核项目如下:

  考核项目 一般员工分数比重 管理人员分数比重

  工作业绩 50 分 40 分

  工作态度 25 分 30 分

  工作能力 25 分 30 分

  员工的考勤和奖惩列入员工特别考核项目,考核得分计入员工最终考核成绩,计分见下表:

  奖惩项目 加分标准 扣分标准 备注

  出勤 事假 --- 1 分/1 天

  病假 --- 0.5 分/1 天

  旷工 --- 3 分/1 天

  奖金(罚款) 1 分/奖励 1 分/处罚50 元

  记功(过) 5 分/记功 1 次 5 分/记过 1 次

  记大功(过) 10 分/大功 1 次 10 分/大过 1 次

  晋(降)职级处分 15 分/晋职级 1 次 15 分/降职级 1 次 指奖惩处置

  撤(免)职 --- 20 分/次

  开除 --- 30 分

  授予先进或模范 30 分/次 ---

  注:因加减分使考核总分超过 100 分或低于0 分的,据实计分。

  考核前,员工个人应根据工作目标书、岗位职责表、考核项目表进行工作总结,写出述职报告。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自我评价;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不足和经验总结;

  (三)下期工作中需要改进或帮助的项目;

  (四)自我完善的计划。

  由人力资源部向集团各部门通知考评时间并发放考评表;员工与其上级领导提前进行考评准备;直接上级安排对员工进行面对面述职考评,评分比重为总评分的 60%。由员工上级的上级参考第三步的考评结果,对员工进行书面考评,评分比重为总评分的 40% 。根据两级  两级领导的考评单交于被考评员工本人。企管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特别考核项目对员工考核进行加减分,填制员工考核汇总表,报公司总经理进行核决。

  员工考核评价标准:

  员工考核得分 员工评价级别 描述

  90 分(含)以上 优秀 优秀 工作出色,无可挑剔

  80 分(含)—90分 良好 令人满意,不负众望

  70 分(含)—80 分 较好 工作称职,令人安心

  60 分(含)—70 分 较差 有问题,需要注意

  60 分以下 很差 危险,勉强维持

六、人事档案管理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可为三类保管,一为在职员工档案;二为离职员工档案;三为储备员工档案。

七、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实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

  3、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不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

  对中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八、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1、由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其进行考查,将考查结果报主管上级核准;

  3、由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门。

九、岗位调整

  因公司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岗位调整表》,由当事人与原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同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

十、离职

  员工离职应提前 15 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财务移交和办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篇2:人事部工作纪律制度

  工作纪律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学习夜)。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按单位钟表为准)收回考勤记录表。年迟到累计超过12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扣100元,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早退处罚与迟到一样)。工作纪律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都要登记签字,当月汇总后交办公室,每月张榜公布。

  二、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一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两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一天,经分管jú长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经jú长批准。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经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

  外出开会、办事、出差要提前或回来及时补办缺勤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工作纪律制度。

  遇有下列情况(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请事假:

  (1)在完成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及其全局性的公差、勤务期间;

  (2)遇有天灾、人祸,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期间;

  (3)执法检查、粮食收购期间;

  (4)遇有重要的会议、教育课、参观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期间。

  (二)工伤假。凡工伤事故不能上班者,须持有关目击者和医疗单位的休假证明,并经劳动安全部门鉴定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

  三、去留言制度

  为了便于联系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需与科室同志打招呼,或在签到簿上写明原因及去向,凡离岗外出而未留言者,一经发现作无故缺勤处理。

  四、年休假制度

  (一)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二)安排年休假要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前提,年休假限于当年使用,跨年度不补,病事假天数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不定期抽查制度

  上班时间,对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具体由办公室牵头,局领导参加。并由参加抽查人员填写<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抽查表>。上班时间电脑游戏或炒股的,每发现一次,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

  六、奖惩制度

  (一)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人员要服从科室负责人分配,各科室服从全局部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有代签等违规现象,经查实将加倍处罚。

  (二)事假。事假超过本人年休假期限的,每天扣除年终奖300元。

  (三)病假。按劳动部门规定办理。

  (四)缺勤。机关工作人员无故缺勤每天扣除年终奖1000元。

  以前本局制定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二oo八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篇二:工作纪律制度]

  (一)考勤请销假和外出告示制度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

  2、上班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3、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销)假条,经主管会计、带班主任加注意见后,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后及时销假。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向带班主任请示,由带班主任统一安排,离岗告示,不得随意缺岗、离岗,影响正常报账业务。

  5、带班主任负责考勤检查,记录当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办公室月终进行统一汇总。

  6、大厅实行岗位健康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每天5元,按月考核发放,缺勤一天扣5元,迟到一次扣2元。

  (二)值班(日)制度

  1、大厅实行领导(主任、副主任)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日制度。

  2、值带班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大厅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带班领导早上7:40到岗开门,组织值日人员清扫大厅内外卫生,下班后,检查机房、保险柜、电脑、门窗、水管、电源,确认安全后上好门锁,最后离开大厅。

  3、值日人员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岗,负责柜台及办公桌灰尘擦拭、大厅内外地板清洁,下班后把大厅内外、微机房、更衣室、档案室、卫生间、盆花、装饰瓶、防盗门、墙壁等擦拭干净,并将垃圾放到指定点,做到地板干净,柜台干净,拖布、抹布干净,用品存放整齐。

  4、每周星期一早上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包括清理卫生死角,浇、剪花草,整理个人办公桌、抽屉内外资料等。

  5、每月初进行一次大清洗,包括擦洗玻璃、卫生间,整理机房、档案室、更衣室,清洗窗帘、床单等。

  6、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值日制度,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创造和维护干净整洁、和谐愉快的办公环境。

  (三)计算机操作规程

  1、大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大厅计算机统一编号,工作人员固定使用并设置个人操作密码,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

  3、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计算机,按操作权限进出和使用财务软件系统,不得登录与本核算组无关的其他账套,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拷贝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软件系统。

  4、财务数据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定期备份,定点保存。

  5、计算机发生故障,由系统维护员检查处理,发现不规范操作要及时予以纠正。

  6、服务器工作室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严禁其他人员进入,严禁擅自更改数据库数据。

  (四)违反工作纪律处理规定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心统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工作纪律。

  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反大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反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大厅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篇三:机关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倡导廉政勤政,遵章守纪新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使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和规定:

  一、工作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按时签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娱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不得剪指甲,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jú长批准。凡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请假手续送局办公室存档,严禁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各股室尤其是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快捷、满意。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绝不允许推诿、拖拉、刁难;对确实不符合条件、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和原因。同时要努力树立自身和单位对外的良好形象。接待群众要态度和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动手。

  5、要坚持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服务业务要熟练、准确、快捷,工作无差错、无漏洞。bàn zhèng、交易等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发证;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发证;交易过户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评估,1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完成;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房屋测绘10个工作日完成;他项权证办理1个工作日。

  6、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室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在县境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县境外的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加油或维修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得随意停放,按县纪委要求必须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场。

  7、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购置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统一安排。

  8、工作纪律实行中层领导负责制并负连带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局里各项纪律制度,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二、处罚规定

  1、每周由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对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时间串岗、上网娱乐、干私事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日罚款50元;参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凡在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中,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的,股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股室负责人违纪的,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如同一个人在局里抽查中受通报批评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连续3次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令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连续4次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3、凡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被抽查到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由办公室收回其电脑,重新分配。

  4、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除按天数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在干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年累计旷工达15天(含15天)以上或屡教不改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开除处分。

  6、凡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经上级检查或举报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的,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驾驭员承担。

  7、凡工作或服务方面受到群众反映、举报等原因造成单位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或与群众发生争吵1次的,除负相应责任外,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因同一个人连续2次受县纪委通报批评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以上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

  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机关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干部职工的中心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打游戏、看视频、听歌、上购物网站等。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3、严禁在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短时间外出者,应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告知牌写明去向,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凡参加自学、函授等各种形式学习请假的,应有学校出具的学习通知单。

  5、全局(中心)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半天以上报科室负责人知晓,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并将请假条报办公室存档备查;科长因事请假或出差,半天以上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副jú长请假或出差,向jú长报告批准;假期满后,必须按时上班,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病假须以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医院证明为依据,否则视为事假。

  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以国家规定为准,书面请假并经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存档备查。

  6、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承诺践诺工作制度。对于前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在充分了解其真实诉求的基础上,对办理事项作出办结时限的承诺。视具体事务,承诺在规定工作日之内办结回复,并将承诺书现场交由办事群众本人手中。

  二、工作纪律督查要求

  1、办公室负责督查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各科室、“中心”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一般情况下,每月督查二次。

  2、各分管领导为分管科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首要责任人,在检查督查中如发现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问责。

  3、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对具体办事人员开展帮助教育谈话。

  4、每次纪律督查结果以<督查通报>形式印发,作为考核评比依据之一,并与年终绩效考核、个人评优等挂钩。

  [篇五:政府机关工作纪律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办理各项业务要及时、准确、严谨、稳妥。

  二、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管好秘密物品、文件资料等。

  三、自学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因公外出须告知负责人并上报办公室。

  四、工作时间要高度集中精力,切忌三心二意,没有责任心,行走、坐立要讲究仪表风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工作时间穿戴要整洁,切忌衣冠不正,邋遢散曼,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化妆轻淡相宜,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穿戴装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六、接待来客,办事人员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许在楼道内长时间停留,大声商议交谈;不许在楼前台阶闲坐、相聚闲聊,影响机关形象及办公。

  七、接待来客,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如遇有咨询者应诚恳做答,详尽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若政策不甭,无法做答时,也应领咨询者到有关部门,尽力做到使咨询者满意。

  八、咨询问话要诚恳耐心,要根据部门职能及业务分管的有关规定和原则问答,不得以个意见代替部门意见或领导意见,禁止对他人做出自己职务、业务不相称的承诺,注意内外有别。

  九、大力提倡干部职工团结互助、互尊互谅,积极参与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禁止使用粗俗污秽言语,禁止嘲弄、侮辱以及损害他人,禁止酗酒、赌博、吵架,维护好公务员良好形象。

  十、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延误公务,禁止聚众聊天,禁止在办公时间内下象棋、打扑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大声喧哗。

篇3:温泉房地产人事管理制度

  温泉房地产人事管理制度

  总 则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人 事 管 理 机 构 及 内 容

  一、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

  三、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二)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查、任免、调配工作;

  (四)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统一管理和调整员工的薪金;

  (六)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

  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等。

  四、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公司业务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综合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对各种能力做出评估,听其上下级对其的评估,填出《员工培训(考核)报告》,为公司储备和提供人才。

  员 工 招 聘

  一、员工招聘

  (一)北京DL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聘用的基本条件

  1、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者占2/3以上),并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术知识、水平。

  3、有开拓创新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三)招聘程序

  1、员工的招聘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编制、名额进行,各部门增加人员须向办公室提出用人计划,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并附上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和最高文凭(A4纸)复印件。

  3、办公室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4、部门经理进行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5、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6、批准录用后,由办公室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7、具体程序按《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有关条办理。

  二、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 新员工一般要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双方签订《用工协议》,待转为正式员工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期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解除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需要延续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续手续。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合同即行终止。

  (五)劳动合同终止 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条理执行。

  (六)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一、公司员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北京DL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

  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

  (三)与义务相一致,北京DL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由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由辞职的权利。

  六、员工工资

  (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

  1、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资级别。

  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

  3、工资调升条件

  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校、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

  (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

  (二)年终奖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

  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员工浮动工资

  1、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应发额中扣除10%~20%作为浮动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

  2、员工离开公司时,须办理完规定的各种手续,然后发给浮动工资。对于受到除名或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浮动工资,作为对公司损失的补偿。

  七、员工福利

  (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五)伙食补助

  八、员工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岗前培训:即员工在正式受聘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门经营情况及一般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职培训: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和需要进行培训。

  离职培训:即对部分员工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人员进行深化训练。

  外出参观学习:即派往国内、外对先进企业、技术及市场进行考察、学习、实习。

  (二)培训方法

  1、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离职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组织实施;

  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办公室备案,将作为员工考核、奖励、提拔等根据之一。

  (三)由公司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的员工,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因给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需按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具体办法详见《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

  九、奖惩

  (一)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贡献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奖励项目:嘉奖、加薪、授予荣誉称号。

  (三)对于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过失错误者,给予处分。处分项目有: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一年内有三次警告,两次记过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建立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和奖惩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动态管理,做为公司选拔人才的依据。

  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懂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一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二)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员工升职

  (一)升职条件

  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2、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身体健康。

  (三)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调任新职务的。

  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员工的调配

  (一)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

  (二)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的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员工不能胜任

  3、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

  4、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6、其他原因。

  (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

  1、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2、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

  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

  4、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

  六、员工的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

  1、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

  2、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

  3、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

  4、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

  5、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员工的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

  1、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八、员工的除名

  1、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五)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或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