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级酒店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四星级酒店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三)

  一、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存货是指酒店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财产,是酒店流动资产中的一个很重要项目,其金额占流动资产的较大部分。因此,管好用好存货,是加强流动资产管理的关键。

  第二条酒店的存货主要指储存在库房内的各项物资材料,包括:食品原料、酒水饮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程维修材料等等。

  第三条存货购入的计价。主要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后出法等等。财务部可根据存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的计价方法。

  第四条 存货管理的要求:

  1、科学合理地制定存货定额。对存货不同类别要根据酒店经营业务的要求,分别制定最高限量和最低库存量,以此防止积压或不能保证各部门业务领用需要的情况出现。

  2、加强存货的验收制度。对购进的各项物资材料应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在验收数量的同时要验收质量。

  3、建立存货的保管制度。对库存的各项物资材料,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保管制度。设置有数量金额的辅助明细帐,以利核算与查对。

  4、健全存货的领发手续。严格按领用的制度办理领货手续,仓管员凭单发货,明确领发人的责任。

  5、物资材料实行先进先出制度。仓管人员对库存物资应实行先进先出的制度,以防止物资的霉烂变质。

  6、勤进快运,压缩库存。对货源供应正常的物资尽可以勤进快运,降低库存以加速资金周转。

  7、及时处理库存积压的物资材料。对近保质期或将要变质的物资要及早发现并进行处理。

  第五条 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及时处理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1、按存货的分类,每月盘点一次。年终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

  2、做好盘点清查准备工作。确定盘点清查的目的与范围以及具体盘点清查的方法与程度等等。

  3、通过盘点清查,认真编制"存货盘点表",以反映盘点结果,并据此计算存货溢余和短缺的具体数据。

  4、对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问题,应认真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同时要写出情况报告,按审批制度规定,逐级上报,批准后方能进行处理。

  第六条食品原料及酒水饮料的库存管理: 1、食品饮料入库前,要根据收货验查单逐一对食品饮料,按质按量进行验收。核对合格后开出验收单并签上字。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与收货员或采购员联系。 2、按各种食品原料、饮料的性能与要求,分类妥善储藏。要经常检查翻晒,防止霉烂、变质和积压。

  3、冷库要保持温度,定期刮霜冲洗。干货、饮料库房也要保持一定的温度。搞好清洁卫生,货品堆放要整齐。

  4、采用科学合理的保管方法,制定食品、饮品的最高限量与最低储存量。

  5、严格领发料制度。发货时需凭厨师长签过字的领料单,经核对无误、计量正确后才予发料。

  6、建立发卡和数量明细帐。根据收发单登记货卡和明细帐。经常核对帐卡物使之保持一致。月底同食品帐务员核帐对平。

  7、熟悉掌握库存食品的存放量和各厨房的需求量。经常及时地向物资管理员报告有关库存情况,及时提出有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8、根据厨房需要量和海鲜原料的上市情况,做好食品原料、饮料的申购计划。及时将补充库存计划上报管理员。

  9、定期进行仓库盘点工作,如有差错缺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写出报告上报管理员。

  第七条物料用品库存管理:

  1、严格验收入库物资。根据收货验查单逐一核对入库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开出验收单并签名。

  2、合理利用仓库备件,分门别类保管好各类物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库房整洁。仓库物品做到先入先出,防止损耗变质。要勤检查,发现霉变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管理库房,如采用ABC管理法。根据各部门对物品的业务需求量,制定各类物品的最高限量和最低储存量。及时制定申购计划上报,督促进货补充库存。

  4、建立货卡和物资数量明细幅度。根据收发料单登记货卡和明细帐,经常核对帐、卡、物,以保持一致。月底将仓库帐与物品记帐员的明细帐核对相符。

  5、注意做好仓库消防工作。按消防规定堆放物品,留出消防通道,同时做好仓库防盗工作。

  6、定期进行清仓盘点工作,对盘盈盘亏等情况原因及时上报,按审批同意的意见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低值易耗品的库存管理:

  1、酒店的低值易耗品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床上用品。主要有羊毯、鸭绒被、床罩、枕芯等。(2)布件。主要有床上用布件,洗理用巾、餐厅专用布件、各种帘套等。(3)器皿餐具。主要有金属类、玻璃类、陶瓷类、厨房用具等。(4)工具类:主要有度、量、衡具、公用工具、个人工具、计算工具等。

  2、低值易耗品领用一般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领用前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各部门凭报废单、领料单来领用新的低易品,属新增或定额管理范围内的,需先经物资管理部门计划员核准。

  3、对部门领用的各类工具,仓库要建立在用工具卡,并按更换、报废办理有关手续。

  4、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可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一次性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及分期摊销法。

  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酒店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其形成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第二条酒店固定资产的范围是:

  1、房屋建筑物,包括酒店所有的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包括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子系统、电子计算系统、厨房机具、电梯、通讯、洗涤、维修器械等设备。

  3、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客车、货车、行李车等。

  4、家具设备。包括酒店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家具。

  5、电视及影视设备。包括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音响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照相机、幻灯机等。

  6、其他包括健身房设备、消防设备及地毯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的确定:

  1、由建筑单位建筑和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中所确定的价值记帐。

  2、购建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产品税及增值税。

  3、在原有固定资产上改扩建的,按原有的价值,加上改扩建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减支原固定资产不需要用和报废部分的原始价值计价。

  4、固定资产大修理工程不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但在大修理同时进行技术改造开支的部分,应当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

  5、盘盈的固定的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即按照当前生产价格重新购建该项固定资产的全部价值)记帐。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在酒店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归口分级管理的办法,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各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

  1、工程部: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器及影视设备、文体娱乐设备等。

  2、各使用部门或总务部门:家具设备、地毯、交通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

  3、保卫部:消防设备。

  第五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

  1、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归口管理工作。

  2、对归口管理的各项固定资产应根据财务部统一开设的固定资产卡片,填列有关固定资产详细资料,并按类别和使用部门顺序排列、编号、保管,并与财务部的固定资产登记薄及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卡片等资料保持一致,定期进行核对,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用,一份送使用部门。

  3、制订财产、设备检修制度,并根据检修制度编制保养修理(包括大修理)计划,并督促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4、提出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转移、出租、出借、报废、清理等手续,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的固定资产组织清点,每年至少一次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保证卡实相符。

  第六条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1、配合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帐和明细登记薄,掌握全部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帐、卡、实相符。

  3、协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第七条未使用,未需用固定资产根据存放地点或所使用部门,落实保管责任,由财务部和保管部门分别建立登记薄登记。

  第八条 不论任何资金渠道购置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必须由财务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列固定资产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由上述部门在验收单上签章同时归口管理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使用部门。

  第九条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转移,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经使用部门签字后,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的变动手续,同时将其中一联"转移单"送交财务部门。

  第十条 一切固定资产的出租或出借都须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单位的合同签订工作并将合同正本交财务部门保管。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无权对外出租或出借固定资产,未办妥任何固定资产不得借出酒店,酒店出租的固定资产就照提折旧,所得租金冲减费用中相应的折旧费,余额部分列入营业外收入。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定期清查盘点,清查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研究解决,发生盈亏必须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由于使用日久或损坏,需要报废时,由酒店主管经理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确实无使用价值时才能办理报废手续,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固定资产报废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和归口部门办注销和清理工作,固定资产作价的残料出售时必须经鉴定小组议定价格,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作价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整体出售必须根据国家物资政策办理。

  第十三条 计算折旧的依据为固定资产原值,酒店的固定资产一律按规定的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折旧年限现在规定为:

  1、房屋为20年

  2、机器设备为10年

  3、运输设备为5年

  4、办公用具等为3年

  第十四条 各类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比例规定如下:

  1、营业用房屋的净残值比例为原价的10%。

  2、旅游汽车的净残值比例为原价的20%。

  3、其余各类固定资产(包括非营业用房)的净残值比例为原价的5%。

  第十五条 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表仪器、家具地毯、交通运输工具。

  3、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第十六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提取折旧:

  1、通过局部轮番大修理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已提足折旧,但仍在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在继续使用期间不计提折旧。正在申请报废尚未批准的固定资产应转入不需要使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十八条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各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大修工作,凡有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大、中、小修划分标准的,发生的中小修费用就由成本费用开支。大修理费用用根据财务制度规定采用按月预提大修理费用的办法,大修理提存率由企业主管部门获得同级财政部同意后核定。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核算为了准确反映各大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在"固定资产"一级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有:房屋及建筑特、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家具设备、地毯、电器及影视设备、文体娱乐设备、其他设备、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要固定资产等。

  在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进行明细核算。归口管理部门应另设"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登记薄"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和明细分类开帐,按保管使用部门设置专栏,按各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固定资产卡片"是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重要环节,固定资产卡片应按每一独立登记对象分别设置,每一对象一张,卡片就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部门、所在地点、建造年份、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原价、运杂费、安装费、规定使用年限、折旧费、大修理费用提取率、大修理次数和日期,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

  "固定资产卡片"应妥善保管,财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保证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篇2: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及各部门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油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业垃圾等,一律同公司动力部和财务部按分工权限组织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生产部和动力部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2、财务部负责办理出售废旧物资的货款收缴手续。

  3、保卫科负责核对废旧物资与专用出门证是否相符。

  4、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单位负责交送物资回收部门(财务部)废料场,要做到及时收集、定期交送。

  5、废旧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计量、登记,重量以公司过磅单为准。

  6、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篇3: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1、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公司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决定。

  2、废旧物资出售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职能管理部门定期将需处理物资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

  2)、公司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组成定价委员会负责确定所需处理物资价格。

  3)、行政部负责组织竞买人的报价工作。财务部负责现场清运和货款结算。

  4)、废旧物资售出后,凭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开具的专用证出门,其它出门证一律无效。

  5)、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要全部点数,以重量为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一律以过磅数量为准。

  6)、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由动力部牵头通知,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去进行鉴定,并在相关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

  7)、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财务部,如本办法与上级文件想抵触,以上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