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接待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岗位职责:

  一、客服部领班岗位职责

  1、加强业务、管理技巧的学习,自觉遵守管理处及客服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前厅工作,对管理处经理负责;

  2、根据管理处经理意见,对客服部进行合理安排;

  3、负责检查部门上岗人员仪容仪表是否达标准,工作室内卫生是否达标;

  4、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人员工作情况,每日查阅各岗位工作记录,准确了解各项工作完成及未完成情况;

  5、负责每日向管理处经理汇报前厅工作情况;

  6、负责本部门人员班次、假期排定;

  7、熟练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

  8、负责关心、爱护员工,及时了解员工动态,及时汇报管理处经理,开展针对性工作;

  9、负责对本部门员新到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及定期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上培训;

  10、熟悉大厦情况,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负责组织安排会议中心的服务及接待;

  12、认真执行管理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大厅接待员岗位职责

  1、在客服部领班的领导下,严格遵守管理处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有礼貌的接听每一个客户来电,做好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3、每日上班时间,主动向各机关主要领导问好致意;

  4、会议期间,协助会议服务员为来宾、出入会场人员提供迎送、引领服务;

  5、负责协助安全部对大厦出入人员的控制;

  6、负责热情、耐心的解答处理客户的问询;

  7、负责大厅内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巡检、报修;

  8、负责保持工作岗位及前厅环境卫生;

  9、熟悉大厦结构、各处室分布情况及客户姓名、电话号码;

  10、每日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岗;

  11、完成领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大厅接待服务标准:

  1、服务员上岗要按规定化妆、修饰,着工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精神饱满,禁止面带倦容,情绪低落状态下上岗;

  2、班前二十分钟准时上岗;

  3、迎宾站立时保持正确站姿,真诚微笑;

  4、工作中,始终思想集中,保持工作的谨慎态度;

  5、接待台面整洁,所需物品摆放整齐、美观;

  6、熟练掌握物业区域内各处室位置,电话号码,主要领导的称谓,做到准确无误;

  7、能正确识别来宾是否为本物业区域内业主;

  8、合理安排大厅内的滞留人员,保持大厅内始终处于良好秩序;

  9、给来宾提供服务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回答来宾问题要得体、明确;

  10、大厅内卫生情况良好,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保修及时;

  四、会议服务员岗位职责

  1、保持会议区域的整洁,准备好会议服务的各种用具,物品,随时准备会议使用。

  2、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3、做好会议前迎宾工作。

  4、会议期间服务:

  1)会议开始后,注意维护会议场所的秩序和卫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会议区域。

  2)注意音响效果,必要时向音响设备保障人员反馈音响效果信息。

  3)及时斟添茶水、饮品,换香巾、烟灰缸。

  4)会议休息期间,注意维护会场区域的秩序,引导会议休息区域和洗手间位置。休息结束,会议开始后,检查清理休息区域和洗手间,保持其清洁卫生。

  5)会后清理,及时把有关物品收集放在固定位置,并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

  6)关闭电源,把钥匙送到管理处。

篇2:来宾接待管理制度

  来宾接待管理制度

  一、来宾的接待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安排。

  二、一般来宾由行政部协同有关部门人员,在行政部办公室接待。

  三、贵宾来访,按公司领导通知的方式招待,并协助公司领导安排陪同人员。

  四、外来协助作项目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

  五、未经核准的来宾,行政部有权拒绝接待、谢绝参观;

  六、任何人不可擅自带人来公司参观。

篇3:房地产客户接待条例

  房地产客户接待条例

  1、置业顾问接待客户顺序以排班表为准,依次顺序接待。

  2、置业顾问若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热情迎接客户。

  3、置业顾问不得抢客、挑客,否则一律取消销售资格。

  4、只要对楼盘有兴趣,愿意接受置业顾问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视为一个接待名额。除在作楼盘介绍前已说明是同行或推销物品的,可不算接待名额,否则一律算入接待名额。

  5、每个置业顾问都有义务帮助其他置业顾问促成交易。如有需要义务帮助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置业顾问负责。

  6、老客户来访,原接待的置业顾问可优先接待,但必须及时知会其他同事或经理,否则视为抢客。

  7、置业顾问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后,若不能出示有效客户登记(有效客户登记时间为三个月),无论成交与否,原置业顾问都要把客户还给当前置业顾问。

  8、来访老客户归属暂不能确认时,当前接待置业顾问必须立即表态是否接待。

  ①如放弃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置业顾问义务接待。登记以后,如查出是其它置业顾问有效的客户需主动交还。如不能查找出有效登记,则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且不论成交与否,不算接待名额。

  ②如自愿接待,算其客户接待名额,但若事后查出是其它置业顾问的有效登记客户,必须还给原置业顾问。

  9、归属已明确的来访老客户,只要未成交(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均视为原置业顾问当天一个接待名额。

  10、若轮到置业顾问正在接待客户,或不在售楼现场(如去洗手间等,五分钟内有效),自动跳过,客户名额不另行补回。若因公事外出,经销售经理确认后可补回。

  11、登记过或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同时进入售楼处,新老客户都视为原置业顾问的客户。如新客户单独来访,除原置业顾问事前有知会销售经理,可视为其客户(当天没上班除外),否则一律按新客户顺序接待。

  12、任何置业顾问不得递名片予他人客户及联系业务,除非得到该置业顾问同意,否则视为抢客论处。

  13、在别人接待客户时,其他置业顾问不得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14、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必须有始有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接待而转接其它客户。

  15、所有置业顾问均有义务做电话咨询,鼓励客户到现场看楼,电话登记一律无效。但置业顾问可以让电话咨询客户来现场后找自己,客户到现场并作有效客户登记后,则算作该置业顾问客户。电话客户来现场,若该置业顾问不在,按新客户轮序接待。

  16、置业顾问无权私自为客户转名,或直接找发展商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17、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售楼接待地点时,人员调配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

  18、置业顾问必须做好客户的跟进工作,并配合发展商做好售后服务。

  19、如出现不属于以上列入之情况,由销售经理统筹安排,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