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 负责起草服务中心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文件、规章制度、收费依据和收费管理办法;

  2、 负责部门的全部事物性工作;

  3、 负责传递上级文件和工作安排;

  4、负责管理客户服务工作的全面指导,业主住户及租户的物业管理、各项费用及租金的收、催取,业主档案建立,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和公约,建立与业主间的良好关系,维护、处理社区关系,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5、 负责受理业主投诉并按投诉处理相关规定处理投诉;

  6、 负责收集所有与业主有关的服务需求;

  7、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小区的具体情况而制定颁布的管理办法或收费标准的说明、解释工作;

  8、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信息传递到相关领导,并做好记录。;

  9、 负责协调业主违约、违规情况,并及时向经理汇报,并做好记录;

  10、负责与业主委员会保持良好的沟通,善于发现业主需求并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11、丰富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了解业主服务需求;

  12、负责小区装修情况的全面控制,处理关于装修管理服务引起的业主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

  13、负责小区客户家政服务管理,为住户提供全方位的后勤服务。

篇2:步行街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职责

  步行街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职责

  职务: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呈报上级:物业公司副总经理(以下简称副总经理)

  指导下级:客户服务中心所有员工

  2.1.1主要职责

  2.1.1.1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在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安排客户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定期及不定期主持召开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例会。

  2.1.1.2负责跟进落实客户中心工作中重大业主投诉等事项,并向副总经理汇报。

  2.1.1.3执行政府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及本步行街管理规则,如《管理公约》、《业户手册》、《装修手册》等规定,督促租户遵守执行,并根据「XX步行街」情况提出修改建议。

  2.1.1.4不定期巡视步行街及外围等,并对公共设施、设备之维修和治安、绿化、保洁等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2.1.1.5协助副总经理审批经工程部核准之二次装修工程,并核批租户二次装修之验收报告。

  2.1.1.6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建议向租户发出通告,并落实租户知晓有关通告内容。

  2.1.1.7定期向副总经理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

  2.1.1.8完成副总经理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2.1.2部门管理

  2.1.2.1制定客户服务中心之轮值表,并监督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

  2.1.2.2检查客户服务中心员工之仪表、仪容,确保属下员工遵守管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1.2.3合理分配客户服务中心员工工作,并确保各员工明白及能履行其有关之职责。

  2.1.2.4指导、监督下属员工之工作,做好各方面的考核记录,并公司提出下属员工职位升、降建议。

  2.1.2.5组织安排客户服务中心员工的培训工作。

  2.1.2.6每月制定客户服务中心预算。

  2.1.2.7监管员工处理业户投诉情况的处理,并安排不少于20%的回访。

  2.1.2.8落实部门客户档案的建议和整理。

  2.1.3公共关系

  2.1.3.1协调客户服务中心与管理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之关系,确保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沟通。

  2.1.3.2协助公司与政府各公共部门(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邮局、物价局、房管局等)保持良好沟通及关系;与物业管理同行保持良好关系及定期沟通,以便交流经验。

  2.1.3.3协助副总经理协调与发展商及施工单位的关系,保持良好沟通。

  2.1.3.4与租户经常性地保持沟通,定期安排家访了解租户对管理工作之意见。

  2.1.3.5协调本部门对外联系及“一站式”服务商户建立工作。

  2.1.3.6协助管理公司定期开展步行街文化建设。

  2.1.4提交报告

  2.1.4.1每月提交管理工作报告予副总经理。

  2.1.4.2定期提交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改善建议报告。

篇3:客户服务中心助理办证钥匙管理职责

  步行街客户服务中心助理(办证、钥匙管理)职责

  职务:客户服务中心助理

  呈报上级: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2.3.1服从客户服务中心经理领导,负责前台接待工作。

  2.3.2负责接待客户之电话,书面及口头之投诉事项,并对事项记录,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

  2.3.3负责保管步行街内公共地方的锁匙、尚未移交租户之商铺锁匙及租户要求管理托管之锁匙,并做好有关领用、交接记录,定期向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汇报锁匙管理情况。

  2.3.4负责办理租户车辆出入证手续。

  2.3.5协助维护客户服务中心的秩序。

  2.3.6负责代租户办理申报电话、有线电视及代订报刊的手续。

  2.3.7协助巡查步行街区域,做好步行街之日常管理工作。

  2.3.8协助办理租户收铺手续及二次装修申请手续,并为租户/装修承建商办理出入证、装修出入证等手续。

  2.3.9每天做好工作日记及交班记录。

  2.3.10每月做出本月办证情况统计表及钥匙管理情况报告(接收、在管、交出)。

  2.3.11积极主动地完成客户服务中心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