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坛新秀评比细则

教坛新秀评比细则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使我校青年教师能尽快成长,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研究、学习、竞争氛围,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我校三十五周岁以下在职教师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各教研组评比,选出一名参加学校“教坛新秀”评比。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学校组织评审委员对参评教师进行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参评人员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分学科按规定的教学内容上课,专家组评议打分,满分为100分。"教坛新秀"主要考核口头表达能力、教材分析理解能力,对教学常规的掌握,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新课程理念以及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水平和教育教学基本功等。

  3、论文审核。学校评审委成员对参评教师的论文按质量和级别进行评定。

  4、综合评议。学校评审委员会就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论文评定及平时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议。

  5、校长室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推荐参加市“教坛新秀”评选人选。

三、推荐条件:

  宁波二中“教坛新秀”推荐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三十五周岁以下在职青年教师。

  3、积极参加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

  4、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满工作量。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校内开过公开课或实验课并获得好评。

  7、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总结或论文1篇及以上。

  编号

二中“教坛新秀”申报评审表

  姓名

  所在教研组

  二中教科处印制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何时加入党团组织   任教年级
及科目
 
文化程度   毕业学校
及时间
 
何年何月参加工作   教龄   专业技术
职 务
 
受过奖励情况  
学年度考核情况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等第      
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表现情况  
教学能力水平、效果表现情况  
教学科
研等方
面表现
 
论文代表作
(包括发表情况)
  论文
审阅
结论


审阅人
教研组
长推荐
意 见


组长签名

参评公
开课的
平均分
值及评
审意见
平均分  
等 第  
对此次公开课评审意见


主评委签字
校评委会结论



负责人签字

  (此表后请附上论文代表作复印件)

篇2:教坛新秀评比细则

教坛新秀评比细则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使我校青年教师能尽快成长,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研究、学习、竞争氛围,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我校三十五周岁以下在职教师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各教研组评比,选出一名参加学校“教坛新秀”评比。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学校组织评审委员对参评教师进行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参评人员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分学科按规定的教学内容上课,专家组评议打分,满分为100分。"教坛新秀"主要考核口头表达能力、教材分析理解能力,对教学常规的掌握,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新课程理念以及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水平和教育教学基本功等。

  3、论文审核。学校评审委成员对参评教师的论文按质量和级别进行评定。

  4、综合评议。学校评审委员会就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论文评定及平时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议。

  5、校长室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推荐参加市“教坛新秀”评选人选。

三、推荐条件:

  宁波二中“教坛新秀”推荐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三十五周岁以下在职青年教师。

  3、积极参加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

  4、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满工作量。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校内开过公开课或实验课并获得好评。

  7、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总结或论文1篇及以上。

  编号

二中“教坛新秀”申报评审表

  姓名

  所在教研组

  二中教科处印制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何时加入党团组织   任教年级
及科目
 
文化程度   毕业学校
及时间
 
何年何月参加工作   教龄   专业技术
职 务
 
受过奖励情况  
学年度考核情况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等第      
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表现情况  
教学能力水平、效果表现情况  
教学科
研等方
面表现
 
论文代表作
(包括发表情况)
  论文
审阅
结论


审阅人
教研组
长推荐
意 见


组长签名

参评公
开课的
平均分
值及评
审意见
平均分  
等 第  
对此次公开课评审意见


主评委签字
校评委会结论



负责人签字

  (此表后请附上论文代表作复印件)

篇3:二中学生各类先进评比条例

二中学生各类先进评比条例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实施发展性和激励性的评价体系,引导学生重视全面发展及个性特长的发展,特制订本条例。

一、设立奖项:

  1、竹洲新苗奖

  2、激流勇进奖

  3、综合素质奖

  4、最高荣誉奖

二、评奖条件:

(一)竹洲新苗奖:

  本校学生凡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且在“学习勤奋”、“社会实践积极”、“特长发挥”、“工作能力强”等综合素质中的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获“竹洲新苗奖”。

  竹洲新苗奖每学期评一次,获奖学生由政教处张榜公布,并统一发给荣誉证书。

(二)激流勇进奖:

  本校学生凡在“学习勤奋”、“社会实践积极”、“特长发挥”、“工作能力强”等综合素质方面中一项及以上有突出进步,且得到本班师生公认者,可获“激流勇进奖”。

  激流勇进奖每学期评一次,获奖学生由政教处张榜公布,并在全校表彰大会上发给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三)综合素质奖:

  本校学生凡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且在“学习勤奋”、“社会实践积极”、“特长发挥”、“工作能力强”等综合素质方面有良好表现,且得到本班师生公认者,可获“综合素质奖”。

  综合素质奖每学期评一次,获奖学生由政教处张榜公布,并在全校表彰大会上发给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四)最高荣誉奖:

  本校学生凡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在“学习勤奋”、“社会实践积极”、“特长发挥”、“工作能力强”等综合素质方面有良好表现,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实绩,其事迹得到本年级师生公认者,可获“最高荣誉奖”。

  最高荣誉奖每学年第一学期末评一次,获奖学生由政教处张榜公布,在全校表彰大会上发给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其事迹在全校进行宣传学习。

三、评比办法:

  1、各班成立考评小组,在每学期期终考试前,在教室的适当位置张贴《Z二中学生各类先进评比条例》,对照《条例》,由同学采用自荐或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班级考评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报,并注明申报类型,由此产生各类先进的候选人。

  2、由各班考评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分类,并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召开考评小组会议,对申报的同学进行逐个考评。

  3、对经考评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班级中进行进一步评选、公示,接受全班同学的审核。

  4、将符合条件的同学名单分类填入表格后在放假前5天交年级组长审核、统计、签字后统一报政教处备案。

  5、凡被评为各类先进的同学由政教处统一发给荣誉证书、纪念品、按规定进行表彰,并记入学生档案。

四、限评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比资格:

  1、凡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政教处点名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2、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学校选派的各类活动和竞赛者;

  3、违反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