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借款规定
1、员工遇急事需向公司借支,填写《借支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部门领导审批生效;最大借支额度不超过本人1个月工资;
2、新员工由于生活费缺乏,需向公司借支的,经部门领导审批生效;最大额度单次不超过20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300元(新员工借支不超过工资总额的60%);
3、借支额度超出一个月工资的,必须由同事担保;
4、所借金额,由财务部在次月发放工资前扣除,数额大的,在两个月内扣除;
5、发生借支超出工资总额的,该超出部分未归还的由审批人负责。
篇2:财务借款管理规定
财务借款管理规定
一、借款一般要求
1、公事需要才能借款,私事不能借款。
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重复借款,即借款人员只能在公司出纳处有一张借条。如果借款人因特殊情况还在外地出差,而又需要借款,允许重复借款。
3、借条必须写明返款时间或报销时间,由出纳负责跟踪催款,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反馈情况。
4、借条存在出纳处,在报销时直接扣减报销人员款项或催交现金。备用金由会计入账,严格控制备用金额度,杜绝公款私用,财务部门随时检查和要求交回备用金,并根据实际需要再给予办理备用金借款。
二、借款责任
1、如果造成损失,部门总监或经理承担60%的经济责任,总经理或总裁承担30%的经济责任,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承担10%的经济责任。
2、借款期限已到而出纳没有及时催款或没有反馈的,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出纳承担。
三、借款权限
1、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审核和财务经理审批,但借款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超过一个月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0-10000元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借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经总经理审确认后,上报总裁审批。
2、重复借款: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审批;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总裁审批。
四、借款管理说明:
1、借款人报销金额不够抵借款的应当以现金归返。如果需要再借款,一般情况下,应当先返款再借款,才能证实借款人借款是用在公事上。如果在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而需要再借款的,必须将前期的每笔借款在同一张的“借款单”上详细说明,让所有签字人员知道借款的情况和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2、借条一般情况下不在会计处入账,而存在出纳处。这主要为了避免借款人在借款时,审核和审批人既要核实账上是否有借款,又要核实出纳处是否有借款,给审核审批工作带来复杂性。同时,由出纳在源头直接把关,有利于问题的快速反应,有利于责任分配管理。
篇3:小学财务报销与借款规定
z小学关于财务报销与借款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报销的规定
(一)、报销时间:每月6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销地点:财务室
(三)、报销程序:
1、经办人在购物(消费、雇用劳务)后应索取正式税务发票,在发票(其他票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背面签名、填写好购物用途。
2、经办人持发票到总务处,总务主任审核签名。属于购买物品的,要由管理员进行物品登记。
3、经办人持总务主任审核后的发票到校长室,由校长签名批准。
4、经办人持校长签批的发票到财务室,会计注明列支账户科目并记帐,出纳员方可付款,手续不全任何人无权报销。
二、关于借款的规定
(一)、借款人员: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借款事由:学校公务。
(三)、借款程序:
1、小额借款(500元以内)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总务主任审核→校长签批→会计记账→出纳员付款
2、大额借款(500元以上)
借款人提前请示校长→校长通知总务处→总务主任安排财务室在1天内准备款项→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总务主任审核→校长签批→会计记帐→出纳员付款
3、支票借款
借款人请示校长后填写借款单→总务主任审核→校长签批→出纳员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并填写支票存根→借款人签名→会计在支票上盖章→出纳员留下存根支付支票
(四)、还款事项:
1、教职工借款应遵循随借随还原则,报销后立即归还借款,否则,出纳员有权从报销款中抵扣。
2、教职工支票借款,应在购物后履行报销程序并收回借款单销毁。
三、 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