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节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节 适用范围及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组织机构。
第四条 求职员工分为两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继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实行下列原则:
(一) 编制控制,突出重点,按计划用人;
(二) 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三) 全面考核,最适者录用。
第三节 聘用条件
第六条 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应满足下述条件:
(一) 大专以上学历;
(二) 二年以上相关职位工作经验;
(三) 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 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五) 所有员工的录用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 在学历、经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婚姻状况、原工作等方面有隐瞒、欺骗行为;
(二) 有肝炎、肺结核等急、慢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医生认为影响正常工作的;
(三) 正在孕期和哺乳期的。
第八条 所有应聘人员除总经理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特殊职位可考虑将试用期延长为三个月。
第四节 招聘程序
第九条 计划申报、审批:
(一)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填报<部门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
(二)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计划填报<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三) 一般情况下各部门应在招聘之前30天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组织招聘及面试:
(一)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类人员需求,根据情况选择招募方式及渠道,组织招聘;
(二) 内部正式员工可推荐人才,并将推荐人简历提交人力资源部;
(三) 人力资源部收集简历并筛选,进行初试,主要侧重于人员基本条件核实、基本素质测试等方面,合格后提交用人部门;需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拾贝网<面试评估表>、<应聘人员审批表>;
(四) 用人部门进行面试,主要侧重于人员的专业技能,合格后提交主管副总经理;
(五) 主管副总经理复试;
(六) 经理级以上人员总经理复试、审批,经理级以下人员总经理无需面试,直接审批。
第十一条 应聘人员面试合格,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录用通知书>、通知录用,录用人员在通知时间至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接受入职培训。
第五节 招聘纪律
第十二条 严禁不按规定程序面试或不经评估录用人员;
第十三条 面试主持人如遇同学、朋友或以前同事前来应聘应主动回避。稀缺人才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公司不招聘与公司员工有夫妻、直接亲属或亲戚关系的人员,急需的业务骨干需由总经理审定;
第十五条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向公司提供规定提供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除追回其在本公司的薪酬、福利所得外,还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向其索赔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节 附则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录用员工的下述材料进行备案:
(一) 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审批的各类招聘表格;
(二) 在验看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三) 个人简历;
(四) 近期一寸照片2张。
第十七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本公司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
第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2:员工聘用、解聘管理制度规定
员工聘用、解聘的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利于员工的合理流动,引进各种人材,逐渐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解聘及调配工作的手续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二、员工聘用
(一)各部门在定员编制内,因工作量增加,内部又无法调济的,可由部门提出增员报告。
(二)新聘员工须经办公室面试,由用人部门进行业务考核,确认能胜任应聘岗位,填写《员求职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三)批准聘用的员工与公司先签定《用工协议书》,并根据受聘岗位试工期可分为一至三个月。在此期间,享受试工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对试工期不合格者,限期调离并解除"用工协议书".
(四)被聘用的员工需将个人档案存放于公司认定的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费由公司负担。
三、员工解聘
(一)因员工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解聘,被解聘者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因员工工作不称职被子公司解聘的,在接到公司书面解聘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办理解聘手续。
(三)因员工本人主动提出解聘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部经理签字同意,并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四)凡被解聘的员工,要按"员工解聘交接手续清单"的要求,逐项办理交接手续。
(五)凡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解聘的,要承担公司所支付的培训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般员工 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1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2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3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补减20%类推)
(六)凡被解聘的员工,在一个月内未将本人档案提走的,从第二个月起由个人承担档案管理费。
四、员工内部调动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的员工,在办公室接到总经理通知后办理调动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
五、员工聘用、解聘审批权限及程序
(一)审批权限: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报董事会批准;
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报总经理批准;
临时工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审批程序: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办公室填表--总经理审批--董事会批准
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办公室填表--总经理批准(必要时报董事会批准)
临时工……办公室填表--办公室主任批准
篇3:员工聘用解聘管理规定
员工聘用、解聘管理规定
为了利于员工的合理流动,引进各种人材,逐渐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解聘及调配工作的手续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二、员工聘用
(一)各部门在定员编制内,因工作量增加,内部又无法调济的,可由部门提出增员报告。
(二)新聘员工须经办公室面试,由用人部门进行业务考核,确认能胜任应聘岗位,填写《员求职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三)批准聘用的员工与公司先签定《用工协议书》,并根据受聘岗位试工期可分为一至三个月。在此期间,享受试工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对试工期不合格者,限期调离并解除"用工协议书"。
(四)被聘用的员工需将个人档案存放于公司认定的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费由公司负担。
三、员工解聘
(一)因员工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解聘,被解聘者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来自:)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因员工工作不称职被子公司解聘的,在接到公司书面解聘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办理解聘手续。
(三)因员工本人主动提出解聘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部经理签字同意,并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四)凡被解聘的员工,要按"员工解聘交接手续清单"的要求,逐项办理交接手续。
(五)凡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解聘的,要承担公司所支付的培训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1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2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3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补减20%类推)
(六)凡被解聘的员工,在一个月内未将本人档案提走的,从第二个月起由个人承担档案管理费。
四、员工内部调动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的员工,在办公室接到总经理通知后办理调动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
五、员工聘用、解聘审批权限及程序
(一)审批权限: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报董事会批准;
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报总经理批准;
临时工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审批程序: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办公室填表--总经理审批--董事会批准
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办公室填表--总经理批准(必要时报董事会批准)
临时工……办公室填表--办公室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