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员工离职程序,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员工(以下称离职人)因各种原因离职的行为。
3、权责
离职申请提出:离职人/离职人所在部门主管
离职面谈:人事部
离职申请初审:部门负责人
离职申请复核:项目人事部
离职申请审核:项目主管人事副总经理
离职申请批准:项目总经理、主管项目董事
4、术语
4.1 离职:离职人因各种原因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离开公司的行为总称为离职,包括自动离职、辞职、劝退、解雇、裁员。
4.2 自动离职:离职人未提出辞职或请假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7天以上(含7天),或者在提出辞职后不履行请假手续任意缺勤超过3天,从而自动解除与公司劳动关系的行为。
4.3 辞职:离职人单方面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4 劝退:离职人因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由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5 解雇:因离职人违法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由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6 裁员:公司因经营状况或管理需要进行组织架构调整等原因,需要压缩部门、裁减人员而由公司单方提出与离职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4.7 部门负责人:本文件中部门负责人定义为部门所属最高行政级。
5.内容
5.1 离职审批流程图
a.财务部人员;
b.督导二级以上人员;
c.月薪3000元以上人员
属以上情况的,须呈递
5.2 离职程序说明
5.2.1 离职申请提出
5.2.1.1 辞职 试用期内离职人需提前7天, 正式录用之离职人需提前30天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离职调查问卷》,并在填妥后将《离职申请表》递交所属部门最高督导级人员。若督导级人员离职则递交所属部门负责人,行政级人员离职则递交项目总经理。《离职调查问卷》则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交回人事部。
5.2.1.2 劝退/解雇 部门经理应将离职人的有关情况与人事部门协商达成一致后,由所在部门最高督导级人员到人事部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表》并负责填写,同时由部门负责提前7天-30天通知离职人。
5.2.1.3 裁员 由项目总经理提出裁员计划,交人事部,由人事部与其部门负责人协商达成一致,确定裁员名单并提前30天通知离职人。
5.2.2 初审签批
由部门经理在接到《离职申请表》后应根据原因和部门状况认真进行审查,并注明意见,签批后递交人事部。
5.2.3 面谈与复核
5.2.3.1面谈组织者:人事部相关工作人员
5.2.3.2面谈对象:a. 对劝退/解雇/裁员持有异议的离职人;
b. 在《离职调查问卷》上提出较为突出的管理问题的离职人;
c. 人事部酌情安排面谈的离职人。
5.2.3.3操作程序:由人事部负责人指派专人与离职人面谈,根据面谈结果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并由人事部负责人在《离职申请表》上"人事部意见"一栏中加签意见。
5.2.4 审核与审批
人事部在《离职申请表》加签意见后,按权限逐级报批。
5.2.5 离职手续办理
5.2.5.1 办理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
5.2.5.2 办理手续
人事部收到经审核批准后的《离职申请表》后应立即通知离职人,离职人向人事部劳资管理员提交制服押金收据及由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考勤记录,人事部在结算后直接将《离职申请表》交至财务部。同时,离职人必须将已填写完整的《离职调查问卷》交回人事部,凭此在人事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表》,并依照以下流程到各个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a.所在部门 (按《离职手续办理表》所列内容办理工作交结手续);
b.制服房(须到制服房办理退工服手续的部门有:餐饮部、运作部、市场&销售部;须到部门指定的服装保管员处办理退工服手续的部门:物业公司、售楼部);
c.秘书室(须到秘书室办理手续的岗位包括:行政级人员、行政办人员、行政办车队主管、物业客运中心主管、售楼部办证员、业务部办证员、工程部资料员、物业住户中心主管);
d.人事部(办理退《员工手册》及工牌手续);
e.后勤部(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f.后勤部(办理伙食费结算手续、退宿及相关费用结算手续);
g.财务部(办理结算)。
5.2.6 工资结算及退社保
a. 工资结算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人将《离职手续办理表》第一联交回所属部门文员处,凭第二联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b. 退社保 人事部开具加盖公司印章的退社保证明,离职人员到社保局办理退保手续。
5.2.7办结期限
5.2.7.1 辞职/劝退/裁员 离职人应在收到《离职手续办理表》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各项交结及工资结算手续,凡在员工宿舍住宿员工若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按25元/天收取住宿费,超过7天不办理者,视其为自动离职处理。
5.2.7.2 解雇 人事部应在收到《离职申请表》后,在"批准离职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为离职人办理完结离职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天。
5.2.7.3 自动离职 由所在部门主管/主任提出申请,按离职程序办理,但财务部不予结算工资,同时不予办理其它任何手续。
6.附则
6.1本《管理规定》中所提及之"特殊情况"是指:
a. 审核人或批准人休假或出差;
b. 离职人怠于办理离职手续;
c. 离职人向人事部提出复议;
d. 其他。
6.2 本《管理规定》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
7. 相关文件 (暂无)
8. 使用表单
《离职申请表》
《离职调查问卷》
《离职手续办理表》
篇2:置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置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聘用管理程序,明确有关责任和要求,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的员工聘用。
3、职责
项目人事部负责除行政级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外的员工聘用;行政级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人事部协助办理。
4、招聘
4.1招聘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4.2招聘形式
招聘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本规定仅对外部招聘加以规范,内部招聘管理另行规定。
4.3招聘基本条件
4.3.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符合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者。4.3.2从本公司辞职或被公司劝退者重新申请入职,间隔期不得少于3个月。
4.3.3被公司解雇及自动离职者,不再录用。
4.4招聘作业程序
①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②人事部审核编制及实际需求情况
③在编制内,则将"人员增补申请表"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定编外按⑥办理)
④制定招聘计划
批准审核编订人事部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⑤实施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填写"职位申请表"
"人事部初试
"用人部门复试
"审查背景和资格
"审批"职位申请表"
"体格检查
"办理入职手续
"对不录用者作结果回复(致辞谢函或以其它方式回复)
⑥如人员增补属编制外,则需督促用人部门填写"调整人员定编申请表",经项目总经理签名,并呈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再实施招聘。
4.5职位申请表审批程序
4.6每月5号前,人事部招聘负责人须填写上月的"招聘工作小结"、"招聘会结果统计表"、和当月的"人员需求情况汇总表"、招聘计划,并报给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组。
4.7外部招聘常用渠道及相关规定
①发布广告
常用广告煤体:报纸、电视、网络等。利用报纸、电视及专业人才网站等煤体发布广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②专业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
外出参加由专业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须填写"参加招聘会申请表",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同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自行组织招聘会(与发布广告同时使用)
自行组织招聘会须以书面形式请示,经项目总经理签名,并呈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组织。
④猎头公司
⑤就业服务机构
⑥大中专院校和各种职业、技工学校
⑦推荐或自荐
5、入职
5.1新员工入职程序
5.2办理入职手续时,首先入职者须填写"个人资料登记表",再由人事部文员开出"人员到位通知单",并按通知单指引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员工手册》(须签收)、考勤卡、工作证。同时,人事部文员须审核入职者有关证件,填写"员工个人资料审核表"。
5.3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3份
②学历证及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
技术、管理、文职类必须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无则免。
③彩色小一寸照片4张
④市级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限餐饮业)或体检表(包括乙肝两对半、X光心肺透视两项检查)
⑤制服保证金
⑥同时,入职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正本交人事部审核。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人事部有权终止办理入职手续。
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4 制服保证金收取标准
凡有制服发放的部门,新员工入职时须缴纳300元制服保证金,离职时退还制服,可凭财务收据退回保证金。
5.5为确保公司利益和员工责任,会计、出纳、收银员、采购员、司机、更衣室服务员等特殊岗位录用非中山籍员工,入职时需办理经济担保手续。
5.6督导级、财务人员入职资料须交复印件一份给集团人力资源部。
6、试用
6.1试用分为入职试用、晋升试用、调职试用(限不同工种)。以下仅指入职试用。
6.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根据表现,公司可酌情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3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给予工资外的任何补偿。
6.4对临时工转员工、曾经为本公司服务过者等新入职情况,公司可酌情免除试用期。
7、转正
7.1转正分为入职转正、晋升转正、调职转正。
7.2转正审批程序
1、月薪3000元以下的督导三、四级及普通员工:
2、督导一、二级及月薪3000元(含)以上者:
7.3劳动合同
员工办理入职转正手续后,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自转正日起算。合同期满,公司将视工作需要及员工表现决定续聘或解聘。
8、附则
8.1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项目人事部。
8.2本办法自20**年 月 日起施行。
9、相关表单
1.人员增补表
2.职位申请表
3.调整人员定编申请表
4.招聘工作小结
5.招聘会结果统计表
6.人员需求情况汇总表
7.参加招聘会申请表
8.人员到位通知单
9.个人资料登记表
10.员工个人资料审核表
11.经济担保表
12.人事处理表
13.劳动合同
篇3:置业公司项目临时工管理规定
置业公司项目临时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各相关部门的临时工管理。
3、定义
本规定所述的临时工是指:有相对比较固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但在工资待遇及相关福利方面区别于正式员工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适用于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的工种,如:清洁工、绿化工、草坪工、市政杂工等。
4、职责
4.1临时工使用部门负责对临时工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2人事部负责对临时工的招聘、离职、异动、考勤、薪酬、工伤等人事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
5、临时工的招聘和解聘
5.1临时工的招聘
5.1.1招聘基本条件: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符合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者。(被公司解雇及自动离职者,不再录用。)
5.1.2招聘程序
5.1.3临时工入职时,需交纳工作证工本费5元。
5.2临时工的解聘
5.2.1辞职。临时工辞职,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不接受任何经电话、同事或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
5.2.2劝退
5.2.2.1因人员富余或其它原因达不到要求的临时工,公司有权劝退,而无须提前通知。
5.2.2.2试用3天内被证明不符合要求而劝退者,不予结算工资。
5.2.3解雇。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解雇条款)的临时工,公司有权立即解雇。
5.2.4自动离职
5.2.4.1下列情况视作自动离职:提出辞职者,任意缺勤而无合理解释者;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
5.2.4.2自动离职者一律不予结算工资。若有携款潜逃或给公司造成其它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2.5离职程序
5.2.6临时工的离职工资,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核算,财务部、部门经理审核,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辞职或劝退,2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资结算;解雇,1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资结算。
6、异动管理
6.1本规定所指异动包括:调动、转员工、晋升。
6.2临时工调动分为:项目内部调动和项目之间调动。调动程序可参照普通员工调动程序执行。
6.3临时工转员工条件:a.正式员工编制内许可;b.工作表现优异并符合正式员工录用条件者。
6.4临时工转员工程序可参照正式员工录用程序执行。
6.5临时工晋升,须转员工并直接录用至晋升的职位,如:晋升为班组长。
6.6临时工转员工及晋升可酌情免试用期。
7、薪酬管理
7.1临时工计薪方式:日薪制。
7.2工资标准
7.2.1普通工资标准:28元。(注:28元日薪仅限于草坪部使用机械的剪草工人;另外,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表现特别优异者,可另行申请按高于该标准的日薪执行,经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7.2.2 根据集团公司雅集行中[20**]98号文件,对部分临时工的工资进行调整,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年9月17日,凡在此年限内工龄满1年、3年的临时工,其工资由此日作出相应的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级别 工龄未满1年1年以上工龄3年以上工龄
一般临时工28元/天29元/天31元/天
技术类临时工30元/天31元/天31元/天
7.3加班费标准:3元/小时。
7.4临时工的工资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核算入"临时工工资表",经财务部、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于每月12号前交财务部发放。公司定于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8、考勤管理
8.1工作时间
8.1.1临时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8.1.2各相关部门临时工每日作息时间:参照各相关部门正式员工的上下班时间执行。
8.2打卡管理规定:参照正式员工打卡管理规定执行。
8.3迟到/早退/旷工:参照正式员工相关规定执行。
8.4请假/休假规定
8.4.1一般情况下,临时工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0天。
8.4.2临时工请假(使用"员工请假单"),6天(含)以内由直属督导级审批,超过6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如岗位特殊,部门经理可自定审批权限。)
8.4.3如工作不需要,部门经理有权安排临时工休假。临时工休假、请假均不计薪。
8.5加班管理规定
8.5.1临时工加班监督制度:参照正式员工相关规定执行。
8.5.2超时加班以实际加班时数为依据,以半小时为单位起算,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以半小时计,以此类推。
8.5.3当月的加班情况需登记至"加班情况汇总表",呈直属主管领导签名后于下月初交部门文员统计。
8.6考勤统计。部门文员负责统计本部门临时工当月的考勤(在临时工考勤卡上的备注栏中注明即可),并于下月6号前交人事部审核汇总。
9、工伤管理
9.1临时工工伤,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受理。
9.2临时工工伤误工费补贴标准:按正常情况发放.
10、附则
10.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
10.2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项目总经理裁决。
附件:
1、临时工登记表
2、临时工离职表
3、临时工工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