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营销中心工作规范
一、部门日常工作要求:
1、工作的预控性和计划性:
各部门员工应养成预控的习惯;
各部门员工应根据公司项目目标及控制计划制定专业执行计划。可根据专业特点及相关部门的配合需求进行计划细分(细化到周),要求实现目标预控。
2、清晰任务:
上级或牵头者在布置任务时,有解释任务目标和要求的义务;
接受任务者应用自己理解的方式简明扼要的复述,确认理解正确;
接受任务者在总目标或阶段目标前提下与上级协商制定分目标,并及时返馈;
布置工作应做到:人员、时间落实,质量要求明确,可追溯。
是否能如期完成任务的问题必须特别重视,若因某种原因预计不能如期完成,必须提前向上级提出、说明原因,希望得到团队的支援。
3、主动性:
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有清楚认识并主动进行合理安排,避免做事全凭上级交待的工作态度。
对不属职责范围但对公司、部门工作有影响的事情也有义务主动提醒、提供帮助。
4、严谨性:
工作态度应严谨认真,决策需以多角度分析为前提并对工作成果进行预评估,对撰写的文案必须认真校审。
5、整合资源:
应充分认识到资源的整合问题对营销工作的重要性,平时应注重建立积累各种资源,并做到资源共享。
对自身无法完成的工作,要善于寻求同事、上级、社会的资源支持。
二、例会制度
1、专案现场例会
专案现场应于每日工作开始前或结束后,由现场专案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召集进行。总结前日(当日)工作中的问题,汇总讨论,寻求解决方案,使专案现场在整个营销变动过程中,时时注意,化解潜在问题。
2、专案负责人会议
由销售业务部经理召集,各专案现场负责人或某项任务负责人共同参与。在每周二下午召开。各负责人在会上汇报上周工作内容及成果,沟通情况,研究下周工作安排。本会议是营销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围绕项目推广之间的交流会,主旨在于增强部门间工作沟通的互动性。
3、营销中心全体会议
最少每两周应举行一次,全体成员参与。由各部门经理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回答其他成员的疑问;或由营销中心总经理对公司的各项政策、计划进行宣解。本会议的目的在于促进各部门全体成员间的相互关系,并统一认识与思路,与公司整体发展进程保持一致。
三、日报、周报、月报制度
1、销售业务部每日18:00前提交当天销售日报。
2、周报、月报应按公司要求内容、格式填写;
3、个人工作周报应在每周五16:00前以电子版形式交到部门经理处汇总;部门工作周报周五18:00前以电子版形式交至行政人事部审定;
4、个人工作月报应在每月30号上午9:00前以电子版形式交到部门经理处汇总;部门工作月报在2日内以电子版形式交到营销中心总经理处审定;
四、计划控制制度:
营销部门的工作计划性较为薄弱,为了使工作开展富有条理与时效控制性,有必要在整个部门中加强计划概念,经过分析认为下列计划是工作正常稳健开展所必不可少的。
(一)项目计划
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开盘准备计划、项目销售进度计划。
项目开盘准备计划:销售业务部与策划推广部共同制定,自开发项目确立销售期后,立即制定。
项目销售进度计划:销售业务部与策划推广部共同制定,确定项目总体销售期目标及分阶段销售目标以及相应推广计划,补充应变措施,于项目开盘前制定完成。
(二)月度工作计划
业务计划:销售部经理、专案主管应按公司规定于月底提交下月工作计划,针对上月销售实际情况提出下月销售情况预测,并提供现场战术执行意见,下月工作应按计划严格实施。
管理计划:销售部经理、专案主管应按公司规定于下月提交管理计划,发掘上月管理问题,提出下月管理目标,说明将要采用的有效管理手段,对公司的相关资源服务部门提出适当建议。
业务计划和管理计划可合并在总的月度计划之内。
(三)部门建设计划
由销售中心总经理提出部门建设计划,协调行政人事部共同讨论,并决策制定。
内容包括:
1.人力资源配置、储备计划:根据阶段性需求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人力资源需求表及年度综合计划。
2.核心干部培养计划:确定部门核心人员的人选,合理安排培养方向及具体培养手段。
3.全员培训计划:与行政人事部协调制定销售中心全体员工一年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培训计划,并纳入公司的总体培训计划。
营销中心总经理在年度中应根据工作发展阶段不同需求,提出合理的部门建设思路,不断充实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部门整体工作能力。
五、信息传递制度
1、反馈项目专案现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信息渠道应遵守如下原则:
正常情况信息按照直接上级纵向传递,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但要补报直接上级;
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信息的横向传递,应涵盖部门各相关专业人员;
以部门名义发的文件,应征求各相关专业意见,由部门经理确认后发出;
3、鼓励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各类信息收集渠道。
六、上级对下级的辅导制度
1、各级上司在安排具体工作时不能简单化处理,应当在下属开展具体工作前与下属充分沟通交流,达成共同的工作目标与工作方案,并使其符合公司要求和部门要求或专业要求;
2、上司对下属的工作进度必须进行跟踪并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
3、上司对下属应当进行技能辅导(包括工作细节辅导);
4、各级员工应当积极主动地与自己的上司进行工作沟通交流;
上司对下属的工作成果要及时评估,并根据工作成果的质量和重要程度及时进行评价。
6、严重的工作失误,不分员工级别,不论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必须上报公司。对隐瞒不报者,推委怠慢者,发现后将予降级、辞退重处;
7、上司必须及时向下属传达公司层面的相关信息和要求;
8、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每周至少与一个下属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交流;
9、下属可对上司的辅导能力给予评议,长期得不到上司工作指导的职员可以跨级。
篇2:置业顾问行为规范手册
置业顾问行为规范手册
1.目的
1.1.为了规范置业顾问日常行为并完善部门管理。
2.适用范围
2.1.营销策划部销售部全体置业顾问或置业助理。
3.定义
3.1.新客户是指客户从来没有来访XX销售现场。
3.2.旧客户是指曾来访过销售现场并且由置业顾问接待过的客户。
3.3.其它客户是指客户前来办理售后服务。
4.职责
4.1.营销策划部全体置业顾问或置业助理按此制度执行,不违反下述考勤制度、前台物品摆放规范、接待客户准则、客户来访资料管理准则、置业顾问守则,否则按现场违规处罚规定执行相应处罚。除外,如置业顾问季度平均销售业绩达标率低于35%(未过试用期者或未通过考核置业助理不计算在内)作淘汰处理。
5.考勤制度
5.1.上班时间坚守岗位,接待岗位和迎宾岗位(含轮侯接待和迎宾岗位)如需暂时离开得和同事打招呼,有事离开工作岗位须先向主管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
5.2.中午值班属正常上班,不缺岗离岗,如有事不能值班可与其它同事对换后告知销售主管,待同意后方可离开。
5.3.请事假必须提前24小时知会销售主管,经同意后方可休息,以电话或申请单知会为有效,其它形式不予受理。
5.4.凡公司、部门开会、集体活动须按时参加,如有事不能出席需向直接上司请假。
5.5.所有置业顾问要经常留意告示板和销售部通知确认本,注意信息更新并相互转告。
5.6.无论上班或休息时,每一个职业顾问须保持在开机状态并确保能够正常通话便于公司与客户的及时联系。
6.前台物品摆放规范
6.1.前台必须保持整洁,宣传单张、户型图单张需要摆放整齐,如有皱的户型单张或宣传单张需要放在回收箱里。
6.2.前台桌面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镜子、护手霜、梳子、指甲钳、茶叶、药品等。
6.3.水杯、计算机需要摆放整齐,置业顾问不能乱放一切的销售资料。
6.4.凡离开座位,凳子要摆放整齐。
7.接待客户准则
7.1.新客接待(接待岗位)顺序是按置业顾问上班打卡先后顺序进行排序,置业顾问打卡后须在排序表上签名确认,最终接待顺序以打卡后的签名确认为准,如不签名者责任自负。轮候接待的置业顾问必须随时准备好,待客户进入销售中心大堂前携带上销售资料并在门口做好迎接工作,接待客户后须与客户做来访登记表,并做好客户详细记录。
7.2.置业顾问每天轮流站岗迎宾(简称迎宾岗位)的排班表由销售主管根据每位置业顾问每天上报的工作计划进行安排,每人每次轮流站岗迎宾的时间为30分钟,凡站岗的置业顾问遇入场客户或公司同事必须打招呼问好,然后咨询客户贵姓和客户来访目的,如确认为新客户应转由接待岗位进行接待,如确认客户为未成交的旧客户回访,则按甄别程序转交相应同事跟进,如确认为客户前来办理售后业务的客户(例如:领房产证、补身份证、签合同等)就带客户到相应的办理地点和相关同事交接,交接完毕后返回迎宾岗位。
7.3.甄别接待程序:新客户是指客户从来没有来访XX销售现场,新客户进场由当时当值接待岗位进行接待。旧客户是指曾来访过销售现场并且由置业顾问接待过的客户。如旧客指定置业顾问接待,迎宾岗位须交由相应的置业顾问接待,如指定的置业顾问不在现场,迎宾岗位则带客户到洽谈区等候,并联系相应置业顾问确认是否接待。如指定置业顾问选择接待该客户,该同事须在3分钟内接待客户。如指定置业顾问选择不接待该客户,该同事可指定由其它置业顾问接待,如有成交协商分配后报主管审批。如该置业顾问放弃接待并不指定其它置业顾问接待,则由按当时当值接待岗位接待,如当天成交,佣金全额归接待职业顾问,如当天未成交,在征得客户同意并签署确认涵后,可由接待岗位的置业顾问进行跟进。如联系不上相应的置业顾问,由当时当值接待岗位接待,如当日成交,双方自行协商佣金分配后报主管审批,如当日没有成交,接待岗位视为义务接待,客户归属原置业顾问。旧客户不指定情况二:旧客户忘记原接待置业顾问,迎宾岗位须带领客户到置业顾问形象板认人,认人完毕后如客户指定,则由相应职业顾问接待。如客户仍不指定,则由当时当值职业顾问接待。旧客户虽认得原置业顾问但不指定,在征得客户同意并签署确认涵后,可由当时当值置业顾问接待,该客户归属指定的置业顾问。如客户认得原职业顾问,但仍指定其它置业顾问接待,即由相应的置业顾问接待,在征得客户同意并签署确认涵后,该客户归属指定的置业顾问。如原接待置业顾问已离职,则上报主管,由主管进行分配。其它客户是指客户前来办理售后服务,则由迎宾岗位带客户到相应的办理地点与相应人员进行交接。
8. 客户来访资料管理准则
8.1.置业顾问必须做好详细来电客户咨询(电话号码、姓名)的登记及跟踪纪录。
8.2.置业顾问必须分开来电客户与来访客户资料记录(来电客户亲自来访除外),每位来电客户需要编号Tel(年/月/001)。
8.3.置业顾问对来访客户的跟进纪录必须按先后接待日期进行记录,每位来访客户需要编号Wi(年/月/001),不能在来访客户资料上预留空位作弊,每个客户跟进纪录最少留1页纸(包括正反面)。
8.4.置业顾问须主动与客户交换卡片,并将客户资料卡订在跟进笔录本上,并烂记于心,到客户下次过来时要立即认出并主动打招呼。
8.5.置业顾问须与成交客户应保持一定的联系,逢年过节给予一定形式的问候。
8.6.所有客户档案在每天下班前必须全部归入资料柜内,不得遗留在外或遗留在销售中心前台桌面上。
8.7.置业顾问在下班前需要主动向销售主管汇报客户跟进情况及新客户情况。
9.末尾陶汰制度
9.1.营销策划部销售部将由20**年10月份正式执行末位淘汰制度,季度平均销售业绩达标率低于35%(未过试用期者或未通过考核置业助理不计算在内)作淘汰处理。
10. 置业顾问守则
10.1.注意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得向同行或竞争楼盘(XX等)个人透露或外泄一切有关XX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物业的机密内容。
10.2.尊敬每一位客户。
10.3.不得随便答应客户可更名、换房、更改付款方式、退房、改单位间隔,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0.4.不对客户承诺公司未公布的政策、优惠条件及其它事项。
10.5.与客户发生分歧时,保持镇定,绝不与客户争吵。
10.6.在销售中心不得在客户前与同事发生争吵。
10.7.严格维护客户资料隐私权。
10.8.置业顾问带客户都楼盘看楼必须协助客户带上安全帽,如安全帽不够,需马上汇报给销售主管,参观样板房完毕后,不把安全帽遗留在样板房里。
10.9.用完洽谈桌后,将桌面上遗留下单张、置业计划书、水杯收拾好,凳子摆放整齐。
10.10.上班时间,置业顾问或置业助理不得在销售中心内睡觉。
10.11.置业顾问不得擅自让客户单独看房,必须有置业顾问陪同下才能看房。
10.12.置业顾问必须时刻注意自己仪容、仪态及言论。
10.13.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复印认购书留低,如需要纪录客户联系地址、成交金额、交款日期则需要在客户来访登记表做好记录。
11.现场违规处罚规定
11.1.销售方面
处罚事项处罚办法
1、以客户名义申请介绍费并从中拿回扣 勒令离职且扣发全部佣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通过司法部门进行解决
2、泄漏客户隐私,兜售客户资料 勒令离职并罚款5000元
3、将发展商及公司机密信息给竞争对手 勒令离职,罚款2000元,公司视影响程度保留最诉权。
4、客户面前发生争执且争吵 争吵各方均停职一周,并各处罚1000元或勒令离职。
5、因销售员在销售过程对客户做虚假承诺给发展商带来损失 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000元
6、客户有效投诉 视情节轻重罚100元∕次到置业顾问离职不等
7、对某些单位或某套单位进行不推荐或消极推荐 100元∕次
8、消极接待客户∕至客户投诉 每次20元∕每次100元
9、接待客户时挑客户、争抢客户 50元∕次
10、手中的资料夹中留有与销售无关的资料或其他已成交客户的收据、认购书 50元∕次
11、在客户跟踪方面作假(活动通知、催款、签约等) 50元∕次
12、催欠款方面,到期后未作跟进者 20元∕次
13、经核实没有提醒客户首期款应缴纳的金额及时间 20元∕次
14、在销售大厅内有来访客户的情况下随意谈论客户及讨论内部工作事宜 20元∕次
15、阅读任何与销售无关的书籍、报刊及网络 20元∕次
16、销售员有义务对客户的信息做好登记,及时填写成交、来访客户问卷工作 20元∕缺一张/虚假
17、填写认购书有误或资料不详细 20元/次
18、到地盘看楼不带上安全帽/拿安全帽在手上不戴或把安全帽放在样板房 20元/次
19、不按通知内容执行 20元/次
20、置业顾问擅自给低于最新公布折扣给客户 100元/次
21、私自复印认购书 20元/次
11.2.纪律方面
处罚事项处罚办法
1、煲电话粥或打声讯电话,打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 20元∕次
2、销售大厅内进食、抽烟 20元∕次
3、前台资料摆放整齐,资料夹不能随意堆放,人离开时将椅子放回原位,客户接待完毕清洁洽谈桌 20元∕次
4、一错再错(第一次犯错记录在案,第二次始) 首罚20元∕ 50元∕ 100元,之后按每次20元的幅度递增
5、公司或部门活动迟到者 部门范围100元/次。公司范围200元/次
6、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 由营销策划部经理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罚款额度
7、不站岗/忘记站岗/或离开岗位 20元/次
篇3:房地产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务部门正常有序的工作秩序,进一步充分体现会计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会计的运用及账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会计时,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条凭证统一采用记账凭证,在实行会计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账凭证。
第四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账凭证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1、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汇总地记总分类账;
4、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5、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表;
6、根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7、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几天)将所有记账凭证汇总编制成汇总表,然后再根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8、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归类,定期(指几天)汇总会计的以反映全部会计的借方本期大声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记账规则
1、记账需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账时,用记账负写的转账说明的作记账依据外,其它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核发的凭证,不能登记账簿,且每张记账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账、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2、登记账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3、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会计,不得随意简化和使用代号。会计分录的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方案。
4、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清楚。
5、记账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乱擦、修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6、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账,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账户,应分别结出鱼粉季度,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杠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杠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账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杠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杠线。
7、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账和明细账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的明细账各账户的数额相加综合同该年月的总账数额核对相符。不允许现出报表,后补记账簿。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转账各该账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账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账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8、记账发生错误时,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账前发现记账凭证由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或账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合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如果合计科目和借贷方向证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级更正的理由和依据,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账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9、红字冲账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第六条结账、对账
1、结账时结算各种账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账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账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账业务,应编成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以调整账簿记录。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账簿,具体方法参见"记账规则"。
2、对账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账:相符,账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账簿(总账、明细、分类账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账过程中进行。月结果发现账目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账: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账各账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账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账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账实核对分两类:
第一类:现金日记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
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账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账款明细账账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账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