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图书管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和个人综合素质,充分合理利用公司图书资源,保障公司员工正常有序地借阅、使用、保管、归还公司的图书,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在职全体员工。

3、管理职责:

  图书阅览室由行政后勤统一管理,负责公司内部公用图书的采购、分类、编号、存档、借阅、回收、盘点、整理等综合管理工作。

4、内容:

4.1图书采购:

  4.1.1图书阅览室所需购置图书或杂志的品种、数量等,应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后勤总务部门汇总,经行政办主任、办公室经理审阅核准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4.1.2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相关专业性的图书来辅助完成工作任务的,可填写"图书需求申请单",经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办主任、办公室经理审阅核准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4.1.3行政后勤部门根据总经理核准后的"图书需求申请单",依据公司的采购管理规定和作业流程进行所需图书的采购,图书采购回来后按本规定的 要求,进行集中统一的分类、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日常管理。

4.2图书分类、编号:

  4.2.1新购图书应按所属类别分类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

  4.2.2图书分类:

  4.2.1.1 A类-企业管理类,其代码为A。

  4.2.1.2 B类-文学艺术类,其代码为B。

  4.2.1.3 C类-社会科学类,其代码为C。

  4.2.1.4 D类-政治经济类,其代码为D。

  4.2.1.5 E类-历史地理类,其代码为E。

  4.2.1.6 F类-文体教育类,其代码为F。

  4.2.1.7 G类-军事法律类,其代码为G。

  4.2.1.8 H类-自然科学类,其代码为H。

  4.2.1.9 J类-综合图书类,其代码为J。

  4.2.1.10 K类-报刊杂志类,其代码为K。

  4.2.3图书编号:

  4.2.3.1图书编号的格式:X -X-×--×××

  4.2.3.2图书编号格式说明:

  ①、"X"代表X、"X"代表X项目,保持不变;

  ②、"×"表示所需编号的书籍,按本规定"4.2.2" 条进行分类的类别代码,即从A到K之间的任意一大写字母;

  ③、"×××"表示所需编号书籍的序列号,可从"001"到"999"之间的数码,但需保证三位数字,如不够三位数不到,则可用"0"在数字前补位,以保证三位数字。

4.3图书借阅管理:

  4.3.1阅览室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目录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图书借阅限定于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点至12:00点、下午14:30点至16:30点,其他时间不受理借阅,到期及时归还。

  4.3.2在职员工图书借阅的,可凭个人有效工牌到员工图书阅览室办理图书借阅或归还。员工个人有效工牌只限本人使用,转借他人使用无效。

  4.3.3图书借阅每人每次以两册为限,每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天,到期应立即归还,若未能读完或因特殊事由需要续借的,务必到员工图书阅览室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三次为限。

  4.3.4借书期限届满而超期未还的,则按每超一天罚0.50元的标准处理,超出一星期未还则视同所借图书丢失,按图书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处理。

  4.3.5图书借阅人员,在图书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好所借图书,如有损坏和丢失者,应按图书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其中损坏包括丢页、缺页、破损等。

  4.3.6图书借阅人员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图书,所借出的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上述等情况,一律按照图书原价双倍赔偿。

  4.3.7如遇公司盘点时,应随时通知图书借阅人员归还所借图书,图书借阅人员不得拒绝,及时归还到图书阅览室。

  4.3.8公司在职员工在解雇、辞职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归还,未还则视同所借图书丢失,按图书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处理。

  4.3.9凡借书不归还且自动离职者,按原书价格的双倍赔偿,赔偿款项在自动离职者的工资中扣除,以便于补充图书。

4.4员工阅览管理规定:

  4.4.1服从管理,严禁吸烟和大声喧哗,提倡默读,保持安静。

  4.4.2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4.4.3注重个人形象,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图书阅览室。

  4.4.4遵守时间,请勿拖延离室,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4.5不得在桌面或椅子上刻划、涂写,不得损坏和随意搬动设施。

  4.4.6凡有违者,取消1个月的借阅资格,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4.7凡损坏公物者,需原价赔偿外,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4.8凡发现有偷书者,取消借阅资格,还视情节做出严肃处理。

4.5图书维护管理:

  4.5.1图书阅览室的图书管理人员,应每日检查图书的借阅登记记录,到期应返回图书的,要及时催促借阅图书人员归还图书。图书管理员每日下班前将所有图书整理一遍,保证存放有序。

  4.5.2图书阅览室的图书管理人员,对图书借阅人员归还图书时要认真检查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有损坏则按本规定4.3项的要求处理,否则由图书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4.5.3图书阅览室的图书管理人员应每日打扫一次图书阅览室的卫生,下班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所有电源和窗户,门要反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鼠等工作。

  4.5.4图书阅览室的图书管理人员,应定期于每月30日于进行图书阅览室的图书盘点,如发现图书破损但还可以修复的,要及时修补图书,保证其正常阅读。各类报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4.5.5图书阅览室的图书应于每年6月、12月全面盘点清查一次。

5、图书管理工作流程:

  6、本规定有未尽事宜,在今后工作中不断的改进与完善。

7、本规定所使用表单:

  7.1 图书检索目录

  7.2图书借阅登记表

  7.3图书赔偿处理单

篇2:大学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大学图书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图书资料是我校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源。为加强图书资料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等工作,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图书馆是学校的图书资料管理中心,负责对本馆图书资料的采购、验收、编目加工、流通借阅、保管以及各院系图书资料的验收工作。

  二、各院系的图书资料室在业务方面属学校图书馆的二级管理机构,负责本院系图书资料的采购、编目加工、保管、借阅等工作,业务上受图书馆的监督和指导。

  三、图书资料的订阅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和资金状况有计划的进行。

  四、各院系应紧密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的需要进行图书资料的订阅。所订书目应由院系主管教学、科研的领导审批确定。为防止重复订购,减少积压浪费,订购前还与图书馆协调。

  五、图书资料的采购,根据其经费的来源渠道,实行分级采购:图书馆负责本馆图书资料的采购,各院系资料室负责本单位专业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研究生经费和其他经费的图书资料采购。

  六、图书馆和各院系所购图书资料,一律归口图书馆采编部办理验收。采编部根据购书发票和图书资料实物进行清点验收并开具图书资料验收目录清单(一式三联),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所购图书资料费用方能到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

  七、各院系资料室应根据图书馆验收清单办理图书资料调拨手续,并做好本资料室图书资料入库登记工作。 为确保图书资料管理到位,各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验收与调拨手续。

  八、图书馆和各院系资料室要确保图书资料的完整,每年应对图书资料进行清理,对破损、丢失的图书资料要在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未经学校资产管理处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变卖图书资料。

  九、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十、以前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