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规划选址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及各地方城市规划条例是小区规划选址的重要依据和应该遵循的原则。住宅小区选址定点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住宅小区选址定点的书面申请报告;计划部门的批件,反映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投资额等;有证测绘单位实测能反映拟建设位置及周围相互关系的一定比例的现状地形图。
城市住宅小区选址往往须先作出可行性研究论证,然后再下达计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可以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选址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前提。在完成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规划行政部门再提出选址定点意见书,作为审批任务书的前提和作为工程征地的动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前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由规划部门分管,主持其中选址定点的审查工作。
小区选址定点勘察及审查工作中,应会同土地部门共同参加。总之,小区选址定点审查要以城市规划为依据,符合城市功能分区的要求,并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方针政策。经过小区定点选址工作的审查后,由规划管理部门发出选址意见书以及附图。选址意见主要包括选址定点,与定点位置有关的道路红线,标出限制范围和其他与定点位置有关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以及核定规模等。开发建设单位领取选址意见书后,即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向拟建所在地人民政府房产、土地管理部门联系开展动迁、征地、划拨用地等基本情况的摸底工作,对拟建地块所涉及的城市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基本情况的摸底工作;开展规划设计组织工作等。
篇2: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质量评价
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质量评价
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质量需要通过评价,恰当的评价不仅能鉴别设计方案的质量水准,而且由此能促进设计水平的提高。规划设计评价具有综合性、预测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是以其成果的综合效益来予以评价的,而效益的综合性是由评价主体的多元性所决定的。
设计方案评价最基本的特征是预测性,预测中应包括对未来的变化做一定的估计,因而评价工作一般分两个阶段,一是方案预测评价,一是实效评价。以目前国内的一般情况看,设计评价活动基本上有两种方式:设计方案由行政或专业管理系统内部评定,或是进行公开的设计竞赛,邀集专家评选。
评价活动的技术方法也可分为两种:一是按照方案的综合效果进行抉择,二是对方案进行分解评定。居住区建成后就成为一个实体环境,它的物质内容可概括为人工设施,自然环境与人的活动三部分,对环境的总体评价应以三者是否统一谐调为其目标。
评价主体一般有使用者即居民,设施经营管理单位;管理者,即建设、房产、市政、城建、园林以及消防、人防、环保等管理单位;任务委托者,即建设单位;施工者,即建筑、道路、管线等施工单位。作为各评价主体,居民方面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住宅的适用性,道路的通顺便捷程度,设施的方便与可靠程度,生活安全和健康的保障,邻里来往与互助,环境安静卫生,景观亲切悦目等;管理者方面的基本要求包括便于居民组织管理,符合建设管理规章,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利于房屋分配管理及维护,符合人防规定、环保规定及利于防灾救灾;来自建设单位方面的基本要求包括合理利用基地,达到计划容量,投资能够收回效益,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竣工时间适宜;来自施工者方面的基本要求包括技术与设备应当适用,能够收回经济效益,施工场地合用,交通运输便利,水、电供应近便,建材易于筹集,施工期限适宜;再有设施经营者方面的基本要求包括设计适用,位置及环境适宜,便于养护管理,经营能收效益,交通运输方便。
根据上述评价主体及其相应的基本要求可以制定出相应的评价项目,主要包括功能效用,经济效益,环境景观等几个方面的项目,通过对各评价项目定量或定性的分析,再根据不同项目的重要程度次序及其不同的权值,可以对方案做出较为定量化的评价。
篇3:住宅小区之安全性
住宅小区的安全性
住宅小区要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保证居民在正常的情况下,生活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也能够适应那些可能引起灾害发生的特殊和非常情况,如火灾、地震、偷盗等。
1.防火。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时居民的安全,防止火灾的蔓延,建筑物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防火间距的大小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以及建筑物外墙门窗、洞口等情况而异。当两建筑物的相对山墙无门窗时,火灾蔓延的可能性较小,其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5米,以保证消防车的通行;当建筑沿街布置时,从街坊内部通向外部的人行通道的间距不能超过80米,而当建筑长度超过160米时,应留出消防车的通道,其净宽和净高都不应小于4米。为了考虑消防用水的需要,在居住区内还必须设置室外消火栓,每个消火栓的服务半径为150米。
2.防震。
在地震区,居住区规划时要力求把灾害控制到最低程度。居住区用地的选择,应尽量避免布置在沼泽区,不稳定的填土堆石地段,地质构造复杂的地区及其他地震时有崩塌陷落危险的地区。规划中应考虑适当的安全疏散用地,可结合公共绿地,学校等公共建筑的室外场地,城市道路的绿带等统一考虑,以便于居民避难和搭建临时避震棚屋之用。居住区内的道路应平缓畅通,便于疏散,并布置在房屋倒塌范围之外。此外,居住区各类建筑除考虑建筑物设防烈度的要求外,房屋体形尽可能简单,同时必须采用合理的层数、间距和建筑密度。
3.防盗。
安全是居住环境中居民非常关心的问题,因而居住区规划要为此创造必要的防卫条件。居住区规划的任务是必须有利于尽快地把社区群体的邻里关系建立起来,打下安定团结的基础。实践证明,住宅组团与居民委员会规模取得一致,便于邻里居民互助互爱;住宅组成庭院,单元入口都开向内部庭院,有利于邻里交往,同时也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室外活动场所等等。发挥居民自然监视的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如将住宅规划布局为内向庭院式,庭院中活动的人能看见各家的出入口,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也有的小区将住宅组团实行相对封闭,只留一个组团入口,入口外设自行车棚或其他组团公建,这样布置使得车棚或公建内的人可以看到出入组团的人员,起到监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