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东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弘扬正气,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致力于从事有益于本公司发展及改进,惩戒违规违纪行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营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共同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奖 励

  第二条 公司对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 完成工作任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着成绩者;

  2、 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3、 拾遗即报(价值300元以上)令公司增加信誉者;

  4、 见义勇为受到社会赞誉者;

  5、 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实绩突出的;

  6、 在国际国内比赛、学术刊物获奖,令公司增辉者;

  7、 对公司的开源节流、成本控制、管理等做出显着成绩者;

  8、 对公司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9、 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10、 其他方面做出显着成绩者。

  第三条 奖励的形式

  1、 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 授予公司内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3、 报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其他荣誉称号;

  4、 公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在给予荣誉奖励的同时,给予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

  第四条 奖励的程序

  1、 公司通报表扬的由部门经理提名,上报材料至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2、 授予荣誉称号的,由其所在部门讨论、提名,经工会和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办公会讨论、批准;

  3、 获奖人员,均需填写《员工奖励登记表》,各级管理者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备案,记入本人档案。

  4、 奖励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报总经理随时给予奖励。

  第三章 处 罚

  第五条 处罚的种类

  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按其情节及给公司造成损失程度,由公司作出决定。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

  第六条 处罚的实施

  1、 执行权的限定:处罚的执行权在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

  处分类别 行使处分权

  口头警告 部门经理

  书面警告 部门经理 / 人力资源部经理

  记 过 人力资源部 / 主管领导

  记 大 过 人力资源部 / 主管领导 / 总经理

  辞 退 人力资源部 / 主管领导 / 总经理

  2、 执行的程序:

  (1) 执行人员应向当事人讲明违纪行为,进行纠正谈话;并允许员工本人对处分决定发表意见。

  (2) 对于口头警告以上的任何一种处分,均须填写《过失通知书》,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违纪事实。如本人拒签,在由旁证人签字的情况下视为有效。

  (3) 违纪员工的辞退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 纪律处分的程序:

  犯有A类过失,第一次发生,给予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发生时,给予书面警告。

  受到三次书面警告的员工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受到二次书面警告或犯有B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过一次;

  受到二次记过或犯有C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大过。

  受到记大过二次或犯有D类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4、 具体实施

  A:书面警告

  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属A类过失。第二次发生,受到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00元。

  a. 擅离工作岗位,串岗,扎堆聊天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b. 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和杂志;

  c. 工作时间吃零食;

  d. 工作时间内睡觉;

  e. 在工作时间内下棋、打扑克或搞其它文娱活动。

  f. 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g. 因私较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或用其他通讯工具办私事;

  h.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利用公车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i. 对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

  j. 未办相关手续或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k. 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

  l. 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

  m. 与相关部门员工不能团结合作,情节轻微者;不服从公司领导和管理,情节轻微者;

  n. 领导不力,管理不严,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B:记 过

  犯下列错误,属B类过失,受到记过处分,扣除工资的200元。

  a. 伪造虚假考勤纪录的;

  b. 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不良影响;

  c. 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客人吵架,影响工作的;

  d. 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工作质量,至使其他部门或合作方投诉或提出书面意见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

  e. 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20**元的;

  f. 警告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C:记大过

  犯下列错误,属C类过失,受到记大过处分,扣除工资的300元。

  a. 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严重后果;

  b. 弄虚作假,出具假病假证明或其他假证明,欺骗领导;

  c. 在同事之间,在同事和领导之间,搬弄是非,挑起事端或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而是在员工中发泄不满情绪,造成较坏影响的;

  d. 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20**元以上5000元以下;

  e. 因违反规定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

  f. 记过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D:辞退

  犯下列错误,属D类过失,受到辞退处分。

  a. 旷工月内累计三次,年内累计五次的;

  b. 对领导、同事暴力威胁、殴打、恐吓的;

  c. 相互殴斗、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的;

  d. 私自向客户、合作方索取报酬、财物者;

  e. 严重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

  f. 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公司财物;

  g. 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

  h. 有意损坏或唆使别人损坏公司设备财产,造成恶劣影响;

  i. 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在外兼职;

  j. 违法行为:

  (a)。纵容、教唆或从事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和交易的;

  (b)。其他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拘留、逮捕、判刑的。

  第七条 员工发生的违纪行为不在本制度所列条款之内的,公司有权酌情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北京东方K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篇2: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为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财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手续,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2、要严格审批权限,严格资金管理,各种账目要清楚,要账账相符。

  3、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严谨,不出较大失误、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同教师一样年终可享受精神与物质奖励。

  4、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较差,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财务人员,给予扣除奖金或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处分。

  5、对严重违法乱纪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