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1、目的: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公平、公正,确保在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范围:适用于工程系统所有合同。
3、职责:
3.1工程部主管经理负责评审合同综合条款。
3.2预算部经理负责评审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结算办法。
3.3分管副总负责监控3.1、3.2全部过程。
4、程序:
4.1合同评审前期工作:项目主办人员组织招投标(询价)工作并编制标书合同及有关材料(详见采购控制程序)报工程部主管经理。
4.2工程部评审。
4.2.1工程主管经理仔细阅读备忘录、标书、合同及其他附件,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4.2.1.1证照类齐全性: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进沪许可证(若存在)、准用证。
4.2.1.2质量标准:合同应附产品国家颁布质量标准、验收规范等。
4.2.1.3经济类条款:单价、总价、数量、规格、付款方式、奖罚等条款是否符合行规及我公司利益。
4.2.1.4法律法规符合性:合同内容应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之内。
4.2.1.5时间:符合科学规律及我公司要求。
4.2.1.6廉政管理规定符合性。
4.2.2工程主管经理评审完毕后在《上海x科公司合同(协议)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移交预算部。
4.3预算部评审:预算部经理负责审核以下内容。
4.3.1经济类:单价、总价、付款方式、奖罚。
4.3.1.1工程合同:
4.3.1.1.1审核合同是否符合原招投标文件内容。
4.3.1.1.2审核合同价是否正确。
4.3.1.1.3如果是零星工程,应编制预算,并与施工单位双方核对,确定合同价。
4.3.1.1.4审核是否符合公司《招投标管理程序》。
4.3.1.1.5送分管副总审批。
4.3.1.2工程设计合同:
4.3.1.2.1审核设计合同是否符合原设计招投标文件内容。
4.3.1.2.2审核合同中设计取费的正确性。
4.3.1.2.3审核是否符合公司《招投标管理程序》。
4.3.1.2.4送分管副总审批。
4.3.1.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3.1.3.1审核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招投标管理程序》。
4.3.1.3.2审核合同价是否合理、正确。
4.3.1.3.3送分管副总审批。
4.3.2廉政管理规定符合性。
4.4分管副总评审:分管副总负责复核4.2—4.3所述内容。
4.5整改:4.2—4.4任一评审环节中若出现不合格项,应退回主办人员整改,或重新编制合同,或补齐材料,或补签协议等等,直至符合本程序要求。
4.6总结:
4.6.1每个合同履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工程主管经理会同预算经理负责组织合同履行总结,并填写《合同履行总结》,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4.6.1.1质量状况与合同要求符合性。
4.6.1.2操作时间与合同要求符合性。
4.6.1.3规格、数量与合同要求符合性。
4.6.1.4单价、总价、付款方式与合同要求符合性。
4.6.1.5奖罚条款执行与合同要求符合性。
4.6.1.6经验教训。
4.6.2《 合同履行总结》完成后一周内报分管副总阅后存档并发至各地盘主任及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供参考。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5.2《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5.3招投标管理程序
6、相关表单
6.1《上海万科公司合同(协议)审批表》
6.2合同、标书
6.3《 合同履行总结》
7、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注:1、本人保证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本人有责任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向本文件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 校对: 审批: 发放号:
篇2:地产质量体系: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地产质量体系: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合同评审的控制,明确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及公司具备满足这些要求的能力,确保合同得以顺利履行,满足顾客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合同的评审工作。
3. 职责
3.1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合同评审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3.2策划营销中心负责房屋销售、租赁、代建合同评审的组织、记录以及合同的签订、修改等工作;
3.3 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合同资金付款计划、履行合同的资金运作计划进行评审,负责融资合同评审的组织、记录以及签订和修改等工作,;
3.4工程部负责对合同的工程技术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审;
3.5审计部负责对合同的条款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4. 控制程序
4.1 房屋销售合同的评审
4.1.1 公司开发项目开盘前的销售方案以及集团购买、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房屋销售合同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在开盘前或合同签订前,由公司经营副总经理主持,策划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评审会,对销售方案或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策划营销中心负责提供销售方案或销售合同草案,并对其中的销售方式、产权证书办理要求以及对方资信程度等进行评审;
b)工程部对其中的销售面积、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及工程保修等条款进行评审;
c)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其中的销售价款、付款方式等经济条款进行评审;
d)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e)审计部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编制销售方案或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1.2 零散房屋销售合同的评审
对于散户购买或者集团购买、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销售合同作为零散房屋销售合同进行评审。
在合同签订前,由承办人负责对合同草案内容对照已经批准通过的销售方案进行评审,无异议时,办理合同签订前的巡签手续,执行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
对于顾客的特殊要求或超出销售方案的要求,应填写合同评审表,讲明这些要求,由策划营销中心、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进行书面评审,公司经营副总经理批准。
4.1.3对销售合同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策划营销中心记录,联系顾客进行协调,达成一致。
4.2房屋租赁合同的评审
4.2.1 对公司物业的租赁方案及一次性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采用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在方案确定或合同签订前,由策划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评审会,对租赁方案或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策划营销中心对其中的租赁方式、承租人的有关要求、承租人的资信程度、租赁用途的合法性等进行评审;
b)工程部对合同所涉租赁房屋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维修条款等进行评审;
c)财务与资产运营部对其中的租赁价格、付款方式等经济条款进行评审;
d)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e)审计部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2.2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前,由承办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草案内容进行评审,办理合同巡签手续,执行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
4.2.3对合同草案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联系顾客进行协调。
4.3融资合同评审
4.3.1开发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决策后,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根据"项目运作方案"中规定的融资方式和要求,联系贷款人,洽谈有关的融资事宜。
4.3.2在合同签订以前,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组织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合同评审会,对融资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对方的资信程度、资金用款计划、借款期限及利率、还贷资金来源及还贷计划、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评审;
b)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c)审计部重点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和相关财务条款进行评审。
4.3.3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3.4对合同草案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记录,联系贷款人进行协调。
4.4 代建合同的评审
4.4.1 工程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后,在合同签订前,由策划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合同评审会,对代建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策划营销中心负责对其中的代建方式、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方资信程度等进行评审;
b)工程部对合同草案的规划设计要求、房屋造价、使用功能要求、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工程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等进行评审;
c)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其中的资金使用计划、代建费用的收取方式及项目的财务分析等合同条款进行评审;
d)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e)审计部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和相关财务条款进行评审。
4.4.2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4.3 对于合同草案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记录,联系对方进行协调,达成一致。
4.5 通过评审,应确保合同草案或评审方案的内容达到:
a) 条款完备可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
b)内容合法有效,用语规范严密;
c)确保顾客合理需求得到完整体现;
d)公司具备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
4.6 合同的签订
4.6.1 经过评审通过的合同草案,由承办部门依据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巡签,与顾客正式签订合同。
4.6.2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正本交总经理工作部存档,副本送交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
4.7 合同的变更
4.7.1 对顾客提出的合同变更由承办部门填写"合同履行跟踪表",说明变更内容和理由,由原相关评审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及时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4.7.2对公司提出的合同变更,由承办部门负责通知顾客,并及时征求顾客同意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4.7.3 合同重大变更应重新组织相关部门评审。
4.8 合同的解除
4.8.1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开发经营的实际和顾客的要求,进行合同解除。
4.8.2 合同承办部门填写"合同履行跟踪表", 说明合同解除原因,由原合同评审部门审核签字后,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由承办部门负责通知顾客,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4.8.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指导承办部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索赔工作,重大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违约索赔应由承办部门会同总经理工作部共同进行。
5.质量记录
5.1 QR04-01 合同评审表
5.2 QR04-05 合同履行跟踪表
6.支持性文件
6.1 Q/TZH-WI-005 《合同管理制度》
篇3:哈佛质量合同评审法
哈佛质量管理-质量合同评审法
同评审的意义
在任何一个公司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营销部门,它要寻找顾客、替公司招揽生意。营销部
门的效率可以用其努力维持的订货数量来衡量。大量的订货使公司能够合理的规划公司周期
性的生产,保证其产品能全部销售。订货单多了,生产期就长,经营者对营销人员就更满意
.
然而,维持订货量是一回事,要使顾客充分满意又是另一回事。在这里有一个所有部门(包括营销部门)的能力和效益发生冲突的问题。起初,某一公司可能靠广告宣传激起销售力来维持有足够的订货量,然而能够让顾客满意的,只能是产品质量和按时交货。
偶尔,过分热心的经销人员预订订货单并承诺了公司不能做到的交货时间表,那样,他们就要去说服顾客,推迟交货期。这种情况对公司的生存和产品都存有潜在的危险。
在当今竞争环境中,特别在出口领域,顾客在交货时间表上是不会发善心的。此外,国际竞争加剧和工资费用增长迫使工厂厂长们在低存货上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对一个供应商来讲,若不能按期交付原材料和零部件,就意味着所有生产系统不合拍而闲置。由于质量体系的特殊成分,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公司应当有一个完全确定的合同评审程序。
合同评审程序
供应商可能会接到顾客对产品两个方面的询问:标准产品和特殊的零件或需按照顾客要求的规格制造的设备。每类产品需要有不同的评审程序。
1标准产品的合同评审程序
制造商总是向未来的买主提供本公司的产品标准或产品规格。这些现成的质量参数有操作功能、寿命、可靠性和可维修性,以及附加的其它技术资料如功率或燃料特性、容量或操作范围、需要的环境条件等等。在主要设备箱里,销售小册子也应提出如颜色、形状以及可选择的附件的情况。
在接受标准产品订货或签合同之前,供应商应就合同评审程序执行下列步骤:
(1)向未来的客户提供全部技术规格和其它有关资料,以便客户了解产品全貌,如果需要,产品样品也应做可靠性评估。
(2)如果产品满足客户需要,在认可交货时间表以前,应就建议的时间表和生产部门商量。
(3)在某些情况下,客户可能要求对产品作些修改,以适合其公司特殊需要,这些修改的全部细节应由客户提供成文的东西,并就其可行性和管理、工程部门商量。
(4)确保订单或合同包含有关产品型式的全部详情,包括它的颜色或各种各样的辅助项目如工具、附件及应用的配件。
(5)要保证订单或合同清楚地标明双方同意的包装、运输、安装(哪里适用)及其它有关项目如保险和支付方法等方面内容。
(6)应规定不管是客户还是其利益的代理人要在运出产品以前和在收到产品时对产品进行检验。全部检查或试验细节,例如要试验的参数、试验方法、抽样大小,用于验收的标准等,应由供应商的质量专家和客户研究之后明确下来。
(7)大多数耐用消费品和工业产品有一份担保单保护客户,担保单的用语和条件应写清楚,以免出现不同的解释而引起争执。
(8)最后,不管做了多大的努力,产品质量问题仍可能会发生,供应者应保证合同要有解决质量问题的程序和问题出现时解决争执的办法。
2专门订单的合同评审程序
特殊订货的开发和生产过程不同于那些标准或正常产品的生产,它需要进行局部变动
或要重新调整,要成功地执行这样的订货是相当复杂的。因为毫无相似之处的因素会渗透在开发和生产过程的任何阶段中。彻底了解采购者的需要对投标和合同形成是极其重要的。为了弄清客户直接的或不十分明确的要求,常常需要专家们进行各种级别和范围的对话。因为特殊订货合同包含着应考虑到的设计和开发、实际设计和开发阶段,甚至包括在合同签约之后,应作出协商和复查。
合同评审至少应保证:
(1)客户应对其要求尽可能作出详细规定,使得设计和下一步工作有充分可靠依据。
(2)为了保证符合客户要求,评审应包括各种各样性能和效率。
(3)围绕合同执行,制定质量保证计划,和客户讨论以确保客户所有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4)建立起与客户的通讯渠道,研究与质量相关的所有问题。
(5)根据合同评审结果,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下需要修改设计时,这种修改应和客户商量征得同意。
此外,合同评审应包括检查或试验,担保单的用语和条件以及解决质量问题的程序。
□ 合同评审的益处
作为整个质量控制系统的一部分,制度化的合同评审程序有下列益处:
(1)所有感兴趣的当事人有机会评审合同。
(2)可以得到核查表或指导性文件(评审用的),以了解合同要求的程度。
(3)评审员可利用评审分析合同限期及有关的委托。
(4)这份合同是包含了全部性能类别,为了成功地履行这份合同,正好以此为起点有助于计划的开发。
(5)一种用客户来评审质量计划的方法。
(6)有准备的通过适当的评审来修改合同或质量计划。
如上所述,我们知道,如果执行合同评审的程序,可减少甚至避免在供方与客户之间产生的误解或争执。由于它是相当透明的,其结果增加了客户的信任,使其对产品质量的抱怨降到最低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