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合同成本组制度
一、合同审批工作程序
1、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合同统一由合同成本组制作(或协助制作)、报上级审批。
2、合同制签计划的制定:根据项目年度开发计划,在每区既定的开发日期前一个月内(或土方工程进场施工后5天内)编制合同制签计划表,根据工程开发进度计划中各分项工程开工时间,确定各分项工程合同制作时间。
3、合同资料的收集。根据合同制签计划表中预估的各分项工程的开工时间,同工程部、预算组、集团房管中心积极联系,跟进确定相关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工程量、工程造价的工作。确保在工程单价及工程量确定后3日内制作完合同,确保在工程开工前签署出相关合同。
4、合同成本组洽谈的工程项目由合同成本员通知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申报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用料明细及单价表,交由集团房地产中心或工程技术部确认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后三日内积极同施工单位谈定单价,报总经办负责人复核,并报集团房地产中心核定单价,同时向预算组发出审核工程量的工作联系函,在收到集团房地产中心核定单价及预算组核定的工程量后三日内制作合同,确保在工程开工前签署出相关合同。
5、凡由工程部洽谈的工程项目,在工程部会同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确定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及施工单位后,积极联系同相关部门联系,向预算组发出审核工程量及工程单价的工作联系函,合同成本组在收到预算组核定的工程单价、工程量后三日内制作合同,确保在工程开工前签署出相关合同。
6、凡由预算组洽谈的工程项目,由预算组会同集团房地产中心确定施工图纸、工程单价、总价及施工单位,合同成本组在收到由集团房地产中心审批的工程单价、预算书后三日内制作合同,确保在工程开工前签署出相关合同。
7、合同的制作。合同成本员根据由集团统一编定的各项工程的合同范本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工程部、预算组积极联系制作工程合同,实现合同的规范化、完整性,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必须附齐。合同制作完成后,在ERP系统上填写合同相关信息并导出合同审批表。
8、合同的报送审批。合同管理员将制作完的工程合同交项目总经办负责人复核后,由转交综合管理部的合同管理员上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完毕后报项目负责人及区域负责人会签(各负责人于合同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并确保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阶段的审批。在项目审批完毕的当日将合同转交房地产管理中心及主管副主席对工程分包及合同条款评审会签。
9、合同的签订。主管副主席签字后,项目合同管理员将原始资料表及合同审批表存档并联系施工单位带齐公章到我方办公室签署,如施工单位不能将公章带出签订合同,则应打印好合同规定的份数加盖骑缝章后交施工单位带回公司签署,(打印好的合同必须盖好骑缝章,在有取费程式的合同还应该在取费程式上盖章),施工单位签署完毕送回后还应仔细检查有无漏、缺、换页,无上述情况则送项目负责人或专责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公章后方为生效。
9、项目中其余部门在房地产经营中发生的合同必须经合同成本组进行审核,由合同成本组提供统一的合同范本。
二、合同归档工作程序
1、经项目负责人签署后的合同由各项目根据类别加盖公章、骑缝章(必要情况下加盖合同修正章)后,进行对其进行编号:
ZZ高尔夫球会"YY高字(××)第建(××)号";
KK新城项目"YY字(××)凯第(××)号";
DD项目"YY字(××)涌第(××)号";
2、合同正副本的区分原则:加盖"正本"章的合同为两份,其余为副本。
3、合同归档工作由项目专责人员负责,合同正本送项目财务部存档,合同副本原件按相应的分发部门复印后,交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资料室存档,合同需按编号排列并登记;
4、合同成本组内所有存放总档合同的文件袋上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年份及编号起迄;
5、合同成本组总档合同归档时,均需在相应的合同登记表内列明合同编号、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等基本要求;
6、当出现甲方已签署并编号的合同交送至乙方办理时,必须预先于合同登记表上列注,以免出现重复编号的情况。
三、合同分发工作程序
1、合同分发程序必须自合同双方签订后一天内完成。
2、项目专责人员对项目负责人签署、项目加盖公章的合同(一式四份或六份)进行编号、登记,然后将正、副本各一份返还施工单位,并要求乙方登记签收。
3、其余正、副本各一份由项目资料室进行分发,正本给项目财务部,副本交集团资料总室,另外副本复印一式叁份,一份由项目资料室存档,一份分发合同成本组,一份分发到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并做好登记。
四、合同借阅工作程序
1、预算组在合同组借阅合同、其他部门在项目资料室借阅合同,集团公司其他部门在集团综合管理部借阅合同;
2、凡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者,需先填写合同借阅申请表,并经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借阅;
3、借阅者持合同借阅申请表至相关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在借出合同后应在申请表上经办人栏签署;
4、合同借阅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时,相关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口头或书面通知借阅人办理归还或续借手续;
5、合同归还时,相关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查核合同的完整性,并签实归还日期及经办人。
五、合同跟踪工作程序
1、根据合同中付款方式约定,结合工程进度和质量,制作资金计划,确保工程准时开工。
2、合同成本组根据工程进度,每月不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合同履约情况巡查,内容包括:甲乙双方工作落实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并作书面资料记录分别报项目负责人和集团综合管理部。
3、根据合同巡查情况,与工程部、预算组、财务部等多方进行沟通,跟进其执行情况。
4、合同成本组通过经常性与工程监管部门的沟通,结合亲身到现场观察了解工程进度与质量情况,为工程进度款的分配提供参考。
5、通过现场的观察,结合工程开发顺序,为下一阶段要进场的工程做好准备,并起到警钟效应,避免工程安排不周而导致前松后紧的现象。
6、合同成本组每月要对月内签署的合同、待签合同、终止合同等进行统计,制作合同台帐。
六、合同评估工作程序
1、由合同成本组组织预算组、工程部等相关人员,对工程承包方进行评估;
2、评估内容包括承包方的诚信度、施工质量、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安全文明施工、机械设备、自有资金和合同条款不足之处等情况;
3、经过综合评估后,为日后确定承包方及洽谈合同的提供参考意见。
七、工程资金计划制定、审批程序:
1、合同管理员根据财务部编制的上月财务报表及上月资金分配计划编制《资金分配计划付款情况月报表》。
2、合同管理员根据预算部编制的上月《工程进度报表》、《物业抵扣报表》、预算部文员提交的《结算书签批汇总表》(以经房管中心审批完毕的工程结算书上的造价为准)、即将开工工程合同及《资金分配计划付款情况月报表》等资料汇总分析后两个日历天编制完成当月工程资金总计划,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发送相关部门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3、合同成本组依据各施工合同付款条款、现场实际进度 、结合项目资金到位实际情况,经核实、协调后一天内制作工程资金分配计划正稿提交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再送综合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复核最后报送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正式审批,最终由主管董事副总裁或主管副主席审批方为生效(各负责人于资金分配计划上签字确认)。
4、于每月最后一日向总经理提交当月资金分配计划汇总表并上报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中心备案。
5、由合同成本员根据工程开发计划和开发进度于编制下月的工程资金用量预测报表,于每月总计划完成后第二天提交至项目总经理审阅后送项目财务部,同时上报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及财务中心备案。
6、由合同成本员于每年春节前的三个月开始预测"春节前工程资金用量表",并上报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及财务中心审批、备案。
7、由合同成本员根据已确定的第二年工程开发计划制作下一年度"工程资金用量表",并上报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及财务中心审批、备案。
八、工程资金计划发放工作程序
1、 工程资金总计划经审核后,立即复印并分发至房地产项目各相关部门、人员并报送集团公司备案。
2、项目收到已审批的工程资金分配计划并与房地产项目财务沟通落实资金后,即通知施工单位到相关部门领取"开具发票通知单",凭该"通知单"到工程所在地地税部门开具发票后交回项目部。
3、项目将施工单位开具的工程发票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批签署后,立即通知施工单位领取发票到财务部收取该项工程款。
九、工程结算书的传递及结算款保修金支付的工作程序:
1、 由预算组将经二审组审核通过的结算书编号、登记、归档,于每月五日前形成报表提交给合同管理员;
2、合同管理员将待审批结算书登记录入当月"工程资金总计划" 中的"结算款"一栏,同时将其在"进度款"一栏中删除,以待安排工程资金分配计划。
3、合同管理员将已安排了资金分配计划的结算书以书面形式通知预算部文员提交主管副主席审批;
4、结算书签出后,经预算部归档登记后转发房地产资料总室、项目资料室、财务部。各房地产项目财务部根据已批的结算书和工程资金分配计划支付结算款。合同管理员根据预算部文员的登记在"资金总计划""结算款"相应的工程后备注"已批";
5、将按合同规定扣留施工单位的保修金列入工程资金总计划中:a.若保修期已满则列入"应付保修金"版块,b.若保修期未满则列入"潜在保修金" 版块;
6、合同管理员核实已结算工程的保修期已满后,通知施工单位到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开具保修证明(样板房装修工程由装修部开具保修证明)并将保修证明交回财务部;
7、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将开具好的保修证明传真给合同成本组一份,并将保修证明所列保修期间发生之保修费用从应付保修金中扣除,余额则为实际应付保修金额,列入资金分配计划中待批;
8、工程资金分配计划及发票审批签署完毕后,施工单位凭已批发票及保修证明到财务领取保修金;
十、电梯资金支付的工作程序:
1、电梯购销、安装合同签订后,合同成本员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及时安排预付订金计划,经审批通过后,通知电梯公司开具发票收款,确保电梯公司按计划安排生产(电梯公司收到订金后安排生产,每台电梯的生产周期为二个月)。
2、 工程部在电梯具备进场前两周通知合同成本组,由合同成本组负责落实电梯公司出货情况及提货资金计划的安排审批,在提货前一周通知电梯公司开具发票收款,确保电梯准时提货、进场安装。
3、 电梯安装完毕,经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恰当安排余款。
十一、工程成本管理工作程序
1、新开发片区(或组团)的规划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合同成本员协助总经办负责人组织安排本项目负责人、预算部、财务部、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预算部、财务中心对方案进行工程成本控制指标讨论,并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成本控制预测报告,报送项目(两个工作日)和集团公司(两个工作日)审批,审批手续必须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完成的成本控制报告须立即报项目财务、项目负责人、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财务中心、主管副总裁、主管董事副总裁、副主席、主席处备案。
2、由合同成本员根据项目预算部出具新开发片区(或组团)的面积指标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成本控制报告的调整,并报送项目(两个工作日)和集团公司(两个工作日)审批,审批手续必须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完成的成本控制报告(修订本)须立即报项目财务、项目负责人、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财务中心、主管副总裁、主管董事副总裁、副主席、主席处备案。
3、由合同成本员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4、7、10月)的十五日前,对已开发片区(或组团)出具工程成本跟踪报告,并报送项目(两个工作日)和集团公司(两个工作日)审批,审批手续必须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完成的成本控制报告(修订本)须立即报项目财务、项目负责人、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财务中心、主管副总裁、主管董事副总裁、副主席、主席处备案。
4、成本管理员每月二十五日必须到现场核实各地块形象进度并拍摄照片,下月十日前根据各地块现场形象进度、工程进度报表、结合本地块的预测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出各地块的成本分项报告,并报送项目(两个工作日)和集团公司(两个工作日)审批,审批手续必须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完成的成本分项报告须立即报项目负责人、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主管副总裁、主管董事副总裁、副主席、主席处备案。
由项目合同成本员对已交楼的开发片区(或组团),在预算部出具工程台帐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本分析报告,并报送项目(两个工作日)和集团公司(两个工作日)审批,审批手续必须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完成的成本控制报告(修订本)须立即报项目财务、项目负责人、售楼部、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财务中心、主管副总裁、主管董事副总裁、副主席、主席处备案。
5、示范单位(指非批量交示范单位)装修成本造价由项目合同成本员于样板房装修完成后一周内出具报告,报送项目(两个工作日)和集团公司(两个工作日)审批,审批手续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完成的成本控制报告(修订本)须立即报财务、项目负责人、项目售楼部、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财务中心、主管副总裁、主管董事副总裁、副主席、主席处备案。
6、批量交楼的装修成本造价由合同成本员于装修预算书审定的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楼标准的装修造价,报送项目(两个工作日)和集团公司(两个工作日)审批,审批手续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完成的成本控制报告(修订本)须立即报项目财务、项目负责人、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财务中心、主管副总裁、主管董事副总裁、副主席、主席处备案。
7、由合同成本员每个月将已签合同、已施工未签合同等现场实际情况填入目标成本表对应的子目下,分析成本指标执行情况,对于超指标分项提出解决方案,并上报房地产管理中心。
十二、分包工程核价工作程序
1、具体分包范围概指:
铝合金门窗工程、幕墙工程、铝合金百叶工程、伸缩缝工程、
玻璃工程(含隔墙、栏板)、石材工程(含洗石米、洗卵石)、
雕塑工程、铁艺工程、涂饰(室外及外墙)工程、划线工程、
细部工程、防水工程、康体工程、不锈钢工程、铝制品工程、
铸铁工程、智能工程、设备工程、沥青铺装及其它工程
2、审核价格时,尽可能将材料的原料、组成、配合比、生产工艺及加工方法的单项价格进行分析,找出材料价格的基本组成后再确定综合单价。
篇2:员工的劳动合同与离职制度
员工的劳动合同与离职制度
一、适用范围: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全体员工
二、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员工个人原因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均视为一年期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时,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期满未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原合同续签。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⑴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⑶未经公司批准而自动离职;⑷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⑸擅自离岗,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被公司除名;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支付经济补偿:
⑴经与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增发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⑶不能胜任分配的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⑷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辞职。如未提前通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未提及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职手续、补偿
1、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否则不给予离职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决的权利;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2、离职手续包括:⑴办理工作交接事宜;⑵按《离职手续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⑷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⑸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⑹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3、离职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二年,补发一个月基本薪金。其中: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按满二年计,以此类推。补偿费最少发一个月,最多发放6个月。
五、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公司专职负责人、公司工会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申诉,协议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篇3: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一、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工程合同、其他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1、销售合同是指公司对外销售商品过程中与购货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主要包括:散水泥、袋装水泥以及熟料合同。
2、采购合同是指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外进行物资采购与供货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主要包括:物资采购、原料采购、设备采购合同
3、工程合同是指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与工程承建方签订的经济合同。
4、其他合同是指公司签订的除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工程合同以外的合同,主要包括:运输、维修、借款、担保、抵押、保密、劳务用工、租赁、保险合同等。
四、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六、公司各部门经理根据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授权,负责合同的签订、管理、履行义务。
第二条合同的订立
一、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三、除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四、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五、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六、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超过壹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七、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凡订立质押抵押等担保条款的,必须经本公司全体股东签署意见后方位有效。
八、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九、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申请,注明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十、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的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理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十一、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十二、公司总经理对所有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公司财务经理对合同订立的全过程拥有参与权与监督权。
十三、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十五、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十六、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十七、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三份,由财务部、办公室、具体业务部门分存。
十八、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申请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二、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三、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四、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申请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3、发票不完整或未取得发票的。
4、手续不完善的。
5、财务部认为需提供其他资料的。
五、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收款单位出具委托付款资料。
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七、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二、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四、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五、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六、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