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务保密制度

员工职务保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商业秘密,规范员工职务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项目的保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三、定义

  1、公司秘密是指涉及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程度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本制度规定的泄密行为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a)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b)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c)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d)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四、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2、集团行政部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主管行政的副总裁负责对涉及公司机密文件使用/披露的审批。

  3、各项目总经办、行政办负责所属项目的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项目总经理负责对涉及所属项目公司机密文件使用/披露的审批。

五、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a) 公司的重大决策;

  b)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c)核心技术,包括产品设计方案/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d)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招投标投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

  e)合作单位、供应商的资料、业主/客户资料;

  f)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g)公司统计表、审计报告书;

  h)公司职员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i)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知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2、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a)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标识为"绝密",保密期限为永久。

  B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标识为"机密",保密期限为长期。

  c)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标识为"秘密",保密期限为短期,视实际情况确定保密期。

六、保密措施

  1、属于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部门主管副总级以上人员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部门负责保密。详见《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对于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如财务人员、文秘人员、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所有管理人员,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详见《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3、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b)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c)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其中集团总部由副总裁审批;各项目由项目总经理审批。

  5、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选择优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b)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密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c)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d)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邪路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它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集团行政部或项目行政办,接报部门应立即作出处理。

七、责任和处罚

  1、现下列泄露请款之一者,给与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a)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违反本制度第6条有关规规定,情节较轻的;

  c)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2、有下列泄露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a)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b)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八、相关文件

  员工对外媒介披露信息的详见企业传讯部的相关制度

篇2: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的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允许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关系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与合作渠道。

  6、公司未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

  四、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文件、资料对外使用规定

  1、因公需要对外使用公司的文件、资料,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2、公司的所有与项目、工程、物业管理、商场租赁等有关的文件、资料,如需复制刻录时,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3、对外使用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公司行政部备案。各部门的业务资料,由各部门登记归档自行管理。

  4、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使用公司文件或资料,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篇3: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