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教师听课制度
1、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组内的教研活动做好听课记录积极参加评课。
2、要鼓励教师之间,学科之间相互听课,要遵守市教委颁布的《聘后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校级领导每年必须听课15节以上;高级教师每年听课10节以上,开设公开课1节以上;中级教师每年听课15节以上,开设公开课1节以上;初级教师每年听课20节以上,开设公开课1节以上;见习期教师按有关规定执行。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对其中的五节课进行评定,并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3、为了活跃教研气氛,发挥重点中学的示范作用和方便教师听课,全体教师每学年至少开设一节教学研讨课,每个教研组每学期至少开设一节校级公开课。
4、备课组要对每一节公开课、研讨课进行评议并做好记录。
5、教师听课记录和填写的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每学期期末交教务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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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
教学内容 | ||||||||||
主讲教师 | 授课时间 | 授课班级 | ||||||||
评价等第 评价项目 |
A | B | C | D | ||||||
知识目标 | ||||||||||
能力目标 | ||||||||||
情感目标 | ||||||||||
发展目标 | ||||||||||
教法选择 | ||||||||||
教学语言 | ||||||||||
教具使用 | ||||||||||
联系实际 | ||||||||||
教学板书 | ||||||||||
课堂氛围 | ||||||||||
总 评等第 |
评语: |
注:A为优秀、B为良好、C为一般、D为差
评 委:
篇2: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开展教学技能切磋,推动教师授课技能整体提高,培养青年教师早日站稳讲台,塑造学科教学能手,开展校本课程研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标准:
青年教师(35岁以下)听课不少于20节/学期;
中年教师(36岁—49岁)听课不少于15节/学期;
老年教师(50岁以上)听课不少于10节/学期。
二、听课范围;
1、新调入教师观摩课由教研组组织,授课教师所在组的成员必须听课,欢迎其他教师光临指导。
2、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课初赛由教研组组织,组内全体教师听课并评分。复赛由教务处组织,全体教师听课,教务处选聘评委评分。
3、优秀教师示范课。校本教研汇报课由教务处组织,全体教师听课,并邀请有关人士点评。
4、公开研讨课,由教研组组织。组内教师全部参与,欢迎其他教师光临指导。
三、评课要求:
5、评课采取书面评议和口头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示范课、汇报课必须有点评稿,其它口头探讨评议法,并作好评议记录。听课教师必须在听课记录中填注评课详细意见。
6、评课因类型不同而有不同要求,新教师汇报课以站稳讲台为目标;教学能手、新秀评选课以授课艺术为目标;示范课、研讨课以单项重点内容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