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房地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 奖励

  第3条 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着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着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 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 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 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 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 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 惩罚

  第11条 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 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篇2:房地产销售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各项目的销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涉及楼盘销控、认购管理、销售例会等内容,各项目售楼中心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 销售策略、计划的制定

  第3条 拟开发项目之初,营销管理中心应派员参与项目的立项过程,掌握项目定位、产品规划、成本等内容,做好营销策划工作准备。

  第4条 根据项目开发进展,营销管理中心应及时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包括项目调研、制定销售策略、宣传推广策略等。

  第5条 营销管理中心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实施营销推广计划,做好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宣传、销售现场包装、销售人员到位与培训等。

  第6条 销售管理部经理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做好项目销售规划,组建售楼中心,以配合销售管理部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 楼盘销控管理

  第7条 销控工作由销售管理部经理统一负责,销售管理部经理不在时,由售楼中心经理具体执行,并于第一时间通知销售管理部经理。

  第8条 售楼员需要销控单位时,须同销售管理部经理联系,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

  第9条 销售管理部经理销控单位前,必须以售楼员先交客户的认购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

  第10条 售楼员应于销控单位得到确认后,方能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

  第11条 售楼员不得在销售管理部经理不知情或销控单位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企业也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12条 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单并落订,销售管理部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上;销控后,如客户没有下订单并落订,销售管理部经理需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控员承担。

  第13条 如客户已确认落订,售楼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售楼中心经理(或销售管理部经理)汇报。

第四章 认购管理

  第14条 定金与尾数

  (1)售楼员必须按企业规定的订金金额要求客户落订,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售楼员可争取客户以企业规定的最低订金落订。

  (2)如客户的现金少于企业规定的最低订金,必须经得销售管理部经理的同意后方可受理,否则不予以销控及认购。

  (3)如客户并未交齐全部订金,售楼员必须按企业所规定的补尾数期限要求客户补齐尾数。如客户要求延长期限,须通知销售管理部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

  第15条 收款、收据与《临时认购书》

  (1)售楼员向客户收取订金或尾数时,必须通知售楼中心经理,并由会计与客户当面点清金额。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无误后,会计才能开具收据,并即时收妥订金及相应单据。

  (2)若客户交出的订金不足,需补尾数的,只能签订《临时认购书》。

  (3)客户交尾数时,原已开出的收据不需收回,只需增开尾数收据,经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无误后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并收回《临时认购书》。

  (4)客户交出的订金或尾数为支票的,开具支票收条,在收条上登记认购情况,并进行销控,在支票到账后,方可办理认购手续。

  第16条 《认购书》

  (1)《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以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所能达到的折扣之后的成交价为准。如该单位有额外折扣,须按审批权限交由售楼中心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签名。

  (2)《认购书》中的收款栏,须由售楼中心经理核对订金无误后如实填写,并在下方注明所开收据的编号。

  (3)售楼员填写完《临时认购书》后,必须交由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可将客户联作为认购凭据交给客户,并收好余联。

  第17条 楼盘签约程序规定

  (1)售楼员应按照企业的统一要求向客户解释标准合同条款。

  (2)售楼员带领客户到现场销售主管处确认客户身份和查看该房间的销售状态,填写《签约确认单》。

  (3)《签约确认单》须经销售管理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4)售楼员执《签约确认单》及正式合同,带领客户到财务管理部交纳首期房款及办理销售登记时所需的相关税费。

  (5)财务人员复核并收款后,收回客户订金收据,开具首付款发票,并在《签约确认单》上盖收讫章及签字确认。

  (6)售楼员执《签约确认单》、客户首付款发票、购房合同到合同主管处签字盖章。

  (7)将签约流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及时集中到客户服务主管处审核统计。

  (8)客户服务主管填写《签约客户档案交接单》,经销售管理部经理签字后将合同转交到相关部门。

第五章 客户确认管理

  第18条 抢单及其处罚

  (1)抢单是指售楼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售楼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己有的行为。

  (2)抢单行为将受到企业最严厉的辞退处罚,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售楼员。

  第19条 撞单是指多名售楼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的行为。

  第20条 企业实行售楼员首接业绩制。原则上以《销售日报表》登记第一时间的售楼员为准(第一时间保留时限为两个月),该客户成交业绩归该售楼员。

  第21条 接待上门客户或热线电话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售楼员在其他项目时的客户或熟人,但该售楼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本项目并且该客户并未提及该售楼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售楼员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接待。

  第22条 客户为售楼员介绍另外的客户时,售楼员应提前在《销售日报表》中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电话。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售楼员姓名,其他售楼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售楼员。如售楼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也未提及该售楼员,则该客户与此售楼员无关。

  第23条 售楼员在得知与他人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采用其他不择手段的行为,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退处理。

  第24条 售楼员不允许走私单,如发现将予以开除处理。

  第25条 在售楼中心工作的非售楼员,不得将接待的客户未经销售管理部同意介绍给某个售楼员。

  第26条 如果客户到销售管理部领导处投诉或反映某售楼员不称职,经销售管理部核查属实,销售管理部有权安排其他售楼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平均分配,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售楼员洽谈。

  第27条 未成交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如客户指定原售楼员接待,则由原售楼员接待,如未指定则算做上门客户并按顺序接待。

第六章 客户跟踪规范

  第28条 接待客户的来电来访后,接待人员应认真填写《来电登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交予售楼中心经理安排客户跟踪日程。

  第29条 售楼员必须于每日上班开始后半小时,根据所安排结果及时做跟踪笔记。在当日下班时,整理当日工作,完善工作日记。

  第30条 售楼员必须于每周五向售楼中心经理报告本周的客户跟踪情况。

  第31条 售楼中心经理每周定期检查工作笔记,对笔记不合格者进行处理(如停接电话、停接客户等),并记入劳动考核。

  第32条 从客户与售楼员第一次联系之日起至一个月止,售楼员未跟踪客户,该客户不再受企业保护。

第七章 销售例会管理

  第33条 各售楼中心经理每周五选定时间召开周销售工作会议,总结当周本项目销售情况,做好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安排。

  第34条 销售管理部经理每周或不定期组织各项目售楼处经理召开会议,了解各项目的销售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第35条 营销总监应组织、主持月度销售例会。

  第36条 遇到紧急情况,应根据情况召开临时会议,及时处理销售中的问题。

第八章 附则

  第37条 本制度由销售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与房地产销售有关的未尽事宜,可参考《员工手册》、《售楼员实战手册》等文件。

  第38条 本制度报营销总监审核后,经总经理审批后颁发执行。

篇3:置业公司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置业公司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预算、结算工作的管理,确保预算系统工作人员正确完成任务、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各项预算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3、管理职责

  集团预算部负责对下属各项目预算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协调、统一预算系统工作;项目预算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结算工作,并负完全责任。

4、定义

  4.1 小高层:7~17层建筑物;

  4.2 高层:18层及以上建筑物;

  4.3 签证: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依据,分签证和反签证;

  4.4 项目单项工程结算准确率:1-(集团预算部审核后核减额/审核后结算造价);

  4.5 项目平均工程结算准确率:考评周期内单项工程结算准确率的平均值。

5、管理规定/程序

5.1 工程预算

  5.1.1 预算编制时间:施工图出齐,多层、高层土建工程一个月内应有完整的主体预算书,二个月内应有主体钢筋计算书,三个月内应有完整的单位工程预算书,别墅、安装工程一个月内应有完整的单位工程预算书;

  5.1.2 预算书及其计算稿应齐全并存档;

  5.1.3 应按上市划分原则及时编制预算工作台帐,每月上报集团备案;

  5.1.4 预算书如有更改造价,需手续齐全,并经集团审核后备案;

  5.1.5 预算编书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材料品牌及价格、相应定额及取费进行编制;

  5.1.6 凡公司未明确材料品牌及价格的材料(或设备),需经集团审核明确材料品牌及结算价格后,予以使用;

  5.1.7 属单价合同的,如有未明确单价的,应及时报送集团审批,便于今后结算工作开展;

  5.1.8 总包合同及单价合同工程造价必须经集团审核批准后,予以签署合同;

5.2 工程进度

  5.2.1 进度报表应在次月6日前报送项目总经理审批,同时报送集团;

  5.2.2 编制进度预算必须按合同规定费程序或公司常规性文件执行;

  5.2.3 进度预算报表应有完整的计算稿和预算书;

  5.2.4 进度预算书必须有编制人和项目预算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5.2.5进度预算造价不得超出最终结算造价的2%,进度预算造价不得小于最终结算造价的10%;

  5.2.6 工程完工后,工程总造价应在当月一次性上报,以后不予调整;如有调整,需经集团审批后予以调整;

  5.2.7 进度报表严格按照上市分区原则进行划分,便于成本及财务审计;

5.3 工程结算

  5.3.1 结算封面必须按公司规定格式并填写规定数据;

  5.3.2 结算书、计算书电子文件必须按规定在送集团预算部三日内发送到规定邮箱;

  5.3.3 结算书必须按年度责任指标要求时间报送集团审核;

  5.3.4 项目单项工程结算准确率要求在99%(含)以上;项目平均工程结算准确率要求在99.8%(含)以上;

  5.3.5 项目督导级以上人员在预算员完成结算后,土建、市政、安装、装修单位工程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核,其他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复核;

  5.3.6 结算在经集团预算部审核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并送回集团预算部;

  5.3.7 结算在经集团预算部审核后,对集团审核意见有疑问或意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沟通及处理;

  5.3.8 项目结算应有完整的按上市原则进行划分的结算台帐;并按上市要求时间内完成总体结算任务,便于公司成本审计;

  5.3.9 结算编制必须有足够的依据资料,口头变更等情况不得予以计算;

5.4 签证复核

  5.4.1 签证必须由预算员复核签名,项目责任人盖章才能生效;

  5.4.2 签证工程量要进行严格复核;

  5.4.3复核签证统计表必须按规定格式要求统计,每月5日准时上报集团预算部备案;

  5.4.4 反签证须及时编制预算,上交财务扣款,并建立反签证台帐;

5.5部门管理

  5.5.1 善于维系团队,当年度人员流失小于40%;

  5.5.2 遵循公司管理程序,遵守公司有关工作原则和发文要求及精神,及时上传下达;

  5.5.3 年度必须安排2次以上员工培训,并将培训方案、教案、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预算部备案;

  5.5.4 年度必须安排1次以上对工程部员工预算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方案、教案、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预算部;

  5.5.5 加强廉政建设管理,杜绝廉政问题的发生;

  5.5.6 项目架构及人员定编必须按集团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