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流程指引
置业指引
一、客户自身需求
1、根据实际需求, 如需解决居住环境、解决子女教育、用于投资等问题
2、根据实际情况:如家庭人口构成,家庭收入情况等
二、选择房源
1、客户可通过电视广告、报纸广告、知信广告、户外广告、宣传单张等途径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2、通过电话或现场等方式向销售人员咨询
3、约定时间看楼。
三、产品分析:
1、 产品类型:多层、小高层、高层、别墅等物业类型
2、 产品户型:二房、三房、四房或复式单位;面积在100㎡以下,或100㎡以上等
3、 产品均好性:通风采光,朝向、实用率等情况
4、 园林环境:园林环境是否舒适、安静、优美等
5、 小区配套:商业配套、娱乐休闲设施、功能会所等
6、 周边配套:交通便利性,菜市场、医院、超市等生活配套是否完善
四、确认需求
1、经过上述过程分析,客户确定自己心水单位
2、通过销售人员打印置业计划书
五、签订认购书
1、 在确定意向单位后,交付XXX元定金(视项目不同,定金不同)并签订《认购书》,同时出示身份证;售楼部财务处出具收据。
2、 定金不足的,在《认购书》规定时间内补足定金;规定期限满后经多次催促补交仍未补足者,且没正当理由,将视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且发展商有权将该单位再次放盘推售。
六、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款
1、签订买卖合同时请携带定金收据、《认购书》及本人身份证;同时缴交首期款(届时定金转为首期款)。
2、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由业主本人亲笔签署。若多名业主联名买楼,需多名业主同时到场签买卖合同。
3、签订买卖合同时交付费用如下:
项目收费标准备注
契税住宅/车位/商铺:总价*3%
买卖合同印花税成交总价*0.03%
房地产证印花税5元/宗按揭类5元/宗
共有证工本费40元/本
登记费160元/宗按揭类160元/宗
测绘费900元/宗
他项权证15/宗
档案审核验收费50元/户
土地证工本费56元/宗
按揭律师550元/宗
贷款合同工本费30元/宗
抵押登记费70元/宗
办证资料费300元/宗
保险费总价*年费率
专项维修基金售价的2%
其它费用/多退少补原则
(以上费用仅供参考,具体收费以实际交付费用为标准)
4、对于未按《认购书》约定时间前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者,在期限满后,经多次催促仍未签订买卖合同的,且没正当理由,将收取相应滞纳金;并依照相关规定发送律师函,律师函发送7个工作日后仍未签订买卖合同的,发展商有权自行处理该客户所认购单位。
七、办理按揭
1、 个人办理银行房贷按揭所需提供资料:
A 身份证(身份证过期无效,到当地公安局换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如申请人未到法定年龄领取身份证的,需出示户口簿和医院出生证明)
B 户口簿(户主首页和申请人该页)
C 经济收入证明(出具单位或厂企的收入证明原件,内容包括职位、在该单位工作时间和月收入,本单位或厂企加盖公章)
D 半年以上私人存款明细
E 首期款收据
F 供楼存折帐号(中山范围内与按揭银行一致的银行存折)
G 结婚证(未婚人士需提供未婚证)
H 定金收据
2、法人代表办理银行房贷按揭所需提供资料:
A.借款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B.借款人公司章程,申请按揭贷款的董事会决议。
C.借款人法人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D.借款人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E.借款人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及近期报表。
F.借款人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G.借款人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登记公告(若有变更)。
八、其它注意事项
1、不满18周岁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购房:
A 不满18周岁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购房时需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由其监人代为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B 不满18周岁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购房,银行不予按揭,客户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C 不满18周岁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联名买房,需先征求银行意见,方能确定是否可选择按揭付款方式。
2、如果业主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需交纳买卖合同公证费,费率为总房款的0.3%。
3、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恕不办理任何变更手续;如需办理变更,需到中介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4、业主不能亲自办理购房手续时,如: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按揭,办理房产证等,需提交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其法定委托人代为办理购房手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XX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篇2:购房商业贷款流程及需要提交材料和收费
购房商业贷款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关收费
1、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
(2)个人资信状况良好。
(3)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提交文件及要求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外地人需提交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
如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则另需提交结婚证。
(2)最高学历证明书复印件及职称复印件。
(3)《北京市房地产销售契约》正本及合同复印件。
(4)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5)职业及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格式见银行监制的格式文本,同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复印件上应有当年的年检章)。
(7)其他资产证明复印件包括:存单、债券、股票、自有车辆行驶证自有房产证明。
(8)一寸照片2张(夫妻双方)。
(9)外地人需提交《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用A4复印件一式两份。
原件经律师审核与复印件无误后退还申请人。
3、办理流程
(1)借款人到开发商处,交纳订金,签订购房合同。
(2)将上述相关材料提交给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
(3)律师根据个人身份和资信状况,受理后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交银行。
(4)在律师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申请表。
(5)银行通知客户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及人名章,到银行办理借款、抵押手续同时到保险公司购买房屋保险。以及其他相关手续。
(6)银行将所贷款金额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到开发商处领取按揭发票。
(8)借款人自银行放款的当月开始还款,借款人应提前在还款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还款额,由借款人授权银行无折代扣自动转账,(扣款后的存折余额不得低于10元)。
4、收款标准:
(1)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向银行指定律师事务所及保险公司交纳律师费和保险费。
(2)律师费为申请贷款的3‰。
(3)保险费=房款总价×5.6‰×贷款年限系数(建行)
(贷款年限系数详见保险系数表)
篇3:购房流程
北京人购房流程
1、订房:
客户确定户型及房号后,持本人身份证及订金(人民币或支票)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此认购书一式三份,客户、销售副总监、财务各执一份。
2、签约:
(1)所需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人名章(正规方章)认购书原件。
(2)签订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3)签订正式合同时应根据付款方式支付首期房款。
3、填写《个人申请购买商品房登记表》,同时交纳印花税(总房款0.5‰)
4、如客户需要以按揭形式付款,则同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详见"按揭流程".
5、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由卖方持正式合同到房地产所在房管部门做备案登记。
6、如购房人有事不能亲自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或正式合同时,须请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双方签章,并经法定公证部门公证)。
注:(1)如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则正式合同登记备案后客户持原件正本一份。
(2)如客户采用按揭付款的方式,则正式合同登记备案后客户持正本的复印件一份,正本的原件将抵押在贷款银行。
(3)如购房者未成年,则需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证明,并由监护人代签合同